美國一家聯邦法院週一(5月24日)裁決, 7名在塞班島一家賭場工地打工的中國工人,在控告僱主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動案中勝訴,將獲得僱主591萬美元的賠償。
美國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法院首席法官拉莫納·芒羅娜(Ramona Manglona)在長達40頁的裁決中,根據聯邦和當地反販運人口法律對強迫勞動的規定,判罰在香港上市的博華太平洋國際控股有限公司(Imperial Pacific International)向7名中國工人支付295萬7797.79美元的傷害賠償,以及同樣數額的懲罰性賠償。
芒羅娜法官在判決書中說,7名中國工人在塞班島的博華太平洋賭場工地“忍受著極端的、危險的、非人道的工作條件”,他們遭受的虐待駭人聽聞。
判決書說,博華太平洋國際是獲得在塞班建賭場唯一許可的開發商,僱用了包括MCC和金螳螂在內的多個中國建築公司修建賭場。
判決書說,博華太平洋國際以'遊客'簽證而不是合法的臨時工作簽證,將這些中國工人帶到塞班島打工,扣押他們的護照,指示他們在美國政府官員前來工地或宿舍檢查時躲藏起來;工人受傷後被威脅不得尋求醫療照顧,對工人在建築工地工作時遭受的傷害,從嚴重燒傷到手指或腳受傷,都未予賠償。”
代表7名中國工人原告的律師是紐約的何宜倫(Aaron Halegua)和塞班的布魯斯·貝林(Bruce Berliner)及其助手王代時(Times Wang)。
何宜倫告訴美國之音:“我們很高興看到法院承認博華太平洋國際公司行為的極端惡劣,以及造成我們客戶痛苦的嚴重性。這是一項重要的決定,因為要消除強迫勞動,就要使犯下此類虐待行為的人面臨嚴重後果。”
何宜倫說,這一訴訟歷時兩年半時間。“一開始是訴工傷案,但是後來我們意識到,在對待工人的方式中,所有這些強迫勞動的指標都存在。”
何宜倫說:“中國工人從中國到塞班來打工,要支付承包商或其它代理人高昂的招聘費。他們被承諾高工資和良好的工作條件,但實際情況卻相反,他們每天要工作12個小時以上,有時必須工作24小時。他們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有時甚至拿不到錢。他們在宿舍睡覺時會有老鼠爬上身。 而當他們受傷時,通常不讓送醫院,也不為他們提供任何醫療護理。”
何宜倫說,“雇主甚至會威脅工人,如果他們抱怨或不服從,將會被殺或受大傷害。因此,採用了各種策略來確保工人們一直工作。 他們在博華太平洋賭場的建築工地都受到身體傷害,從在工作時燒傷腿部,到燒傷手指,或手指被壓碎,或部分手指被切斷等等。”
7名原告中國工人是王天明(音)、韓東(音)、孫良才(音)、孟勇軍(音)、徐慶春(音)、王友立(音)和杜向陽(音)。
何宜倫表示,判決書中的賠償主要分兩部,補償性賠償和懲罰性賠償。補償性賠償中分四項,法官給予原告總共33萬2350美元的情緒困擾賠償,6萬5945.79美元的收入損失賠償,35萬9502美元的未來收入損失賠償,以及220萬美元的痛苦折磨賠償。懲罰性賠償的總數跟補償性賠償總數一樣,為295萬7797.79美元。
芒羅娜法官實際授予原告的賠償數是543萬595.58美元,因為原告與同案的另兩個被告——博華太平洋國際的承包商MCC國際塞班公司和金螳螂建築裝潢公司,早先達成庭外和解並獲得賠償。而實際賠償數是從總數中減去他們已獲賠償後的數額。
何宜倫表示,本案另一個重要性在於,不僅是承包公司,博華太平洋作為該項目的開發商也要對所發生的事情負責。“ 因此,不僅是直接雇主要對強迫勞動負責,而且項目開發商也要承擔責任。 我認為很重要的是,這對整個建築業可能會產生重大影響,就是開發商也需要對建築工地上發生的事情非常小心。”
何宜倫解釋了在美國的人權法律中,“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動”,這兩個術語通常可以互換使用,“真正的重點是,這個人是否有停止工作的自由,或者他/她是否被強迫以某種方式繼續工作。”
他說:“有些人因為需要償還大量債務從而必須繼續工作,或者有些人無法掌控自己的護照,無法離開工作場所返回自己的國家,或去別的地方,或者有些人被威脅如果他們離開或停止工作,就會受到身體傷害。 所有這些都是雇主可以用來強迫工人使他們感到自己必須繼續工作下去的工具,否則他們將受到傷害。 這就是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動的本質。”
博華太平洋目前還未對判決做出回應。去年8月,博華太平洋曾發佈公告,稱美國司法部起訴的人士為集團前員工,且該員工已於2017年離職。據中國媒體報導,經營博華太平洋的崔麗杰與她的兒子紀曉波來自中國東北,早年在澳門經營賭博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