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 (WTO) 成員國在上週結束的第12屆部長會議中達成一攬子協議,其中包括對新冠疫苗專利部分豁免的協議,允許發展中成員在不尋求新冠疫苗專利持有方授權的情況下在本國生產和出口新冠疫苗。但各方都對這項通過艱苦談判達成的妥協感到不滿和失望。似乎唯有中國政府高調表示,自己主動“放棄”了享受該豁免所提供的靈活性,彰顯其“大國擔當”。分析人士擔心,從長遠來看,對新冠疫苗專利的有限豁免可能使中國成為最大受益方。
新冠疫苗專利豁免各方均不買單
根據世貿組織公佈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部長級決議》,發展中國家製藥廠商可以在未經新冠疫苗專利持有方授權的情況下製造和銷售新冠疫苗,包括mRNA疫苗的專利。這項有限的協議是經過六天的艱苦談判達成的,旨在放寬對新冠疫苗的知識產權保護,提高新冠疫苗在發展中國家和貧窮國家的供應。
但到目前為止,各方似乎對這份有限協議的反饋都不積極。專家表示,協議來得太晚,而且範圍太小,無法對全球疫苗供應產生有意義的影響。
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國際商務研究主任威廉·芮恩施(William Reinsch)對美國之音表示,協議是各方妥協的產物,但結果是各方都不滿意。
他說:“它的意義不大,而且來得太晚了,如果想要它產生影響的話,他們應該在兩年前就這麼做。我對情況的理解是,我們不存在疫苗短缺的問題。我們面臨的是分配問題,我們有不平等分配的問題。”
製藥廠商也對這份協議表示不滿。製藥行業在整個過程中一直激烈反對豁免新冠疫苗、治療藥物和檢測試劑的專利保護。他們表示,強有力的知識產權保護對創新至關重要。美國製藥行業的主要遊說團體—美國藥品研究和製造商協會(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nd Manufacturers of America)在第一時間就對該協議提出尖銳的批評。該團體主席Stephen J. Ubl在一份措辭激烈的聲明中說,“
生物製藥研究人員繼續尋找抗擊這種大流行病的新方法—通過針對特定毒株的疫苗、新的抗病毒治療方法、兒科臨床試驗等。但不幸的是,最後一公里的分配挑戰正導致世界各國銷毀未使用的疫苗並拒絕捐贈。外交官們在過去一年半的時間裡沒有解決這些問題,而是在世界貿易組織爭論如何破壞知識產權,而正是這些知識產權使數百家合作企業能夠在全球範圍內生產COVID-19疫苗。 ”
在另一方面,活動人士也對這項協議感到失望。專注於醫藥知識產權的非政府組織“知識生態國際”(Knowledge Ecology International)的負責人詹姆斯·洛夫(James Love)對美國之音表示,這項協議的步伐太小,對控制新冠疫情的全球大流行來說是杯水車薪。
他說:“它(協議)不涉及治療和檢測,這兩者都很重要,只涉及疫苗,而且僅限於一種病毒,只限於發展中國家(但不包括中國),而且還限於一段時期。它的有效期限為五年。他們(WTO成員)選擇了最難將仿製藥推向市場的領域,即疫苗,那裡的監管途徑很有挑戰性。對於疫苗來說,獲取專業知識比治療性藥物要困難得多。而這正重點所在。他們也拒絕解決商業秘密的部分,這直接涉及生產疫苗的一些挑戰。”
中國“大國擔當”的背後是美中激烈博弈
但中國是個例外。中國政府表示,它為這份協議的達成作出了重要貢獻,“在談判關鍵時刻發揮了建設性作用,展現了大國擔當。”
中國商務部一名負責人對官方的新華社表示,“在本屆部長級會議談判的關鍵階段,作為新冠疫苗生產和供應大國,中國主動宣布不尋求豁免覺得所提供的靈活性…為覺得順利提交多邊進程並最終達成會議成果奠定了基礎。”
中國是最早宣布支持豁免新冠疫苗知識產權保護的國家之一。早在2020年10月,也就是新冠病毒全球大流行的初期,南非和印度就向世貿組織提交了一份議案,要求WTO放棄實施《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協定) 的部分條款,讓製藥廠商全面放棄新冠的診斷、治療和疫苗方面的知識產權保護。中國當時就表示贊成。
眾所周知,中國目前主推並且被世界衛生組織批准的兩款新冠疫苗,無論是科興還是國藥都是採用傳統的滅活技術,其技術都已非常成熟,已有至少幾十年的歷史,基礎專利都早已過期。而新冠疫苗專利豁免影響最大的就是由美國製藥和生物技術廠商開發的mRNA疫苗,因為mRNA是最新技術,都處在專利保護期內。現在,世貿組織通過對新冠疫苗專利的豁免就意味,各國企業可以放開研發和生產本國版本的mRNA疫苗。
華盛頓智庫“信息技術與創新基金會”(Information Technology Foundation) 高級政策分析師賈西·麥克多爾 (Jaci McDole)對美國之音說:“這基本上意味著,包括在專利上的任何和所有信息都是免費的,從這個意義上講,你不必去支付許可費和類似性質的費用,你可以創建你自己的(新冠疫苗),符合條件的WTO成員可以開發他們自己的(新冠疫苗)。”
《華爾街日報》編輯部6月17日發表一篇措辭強烈的社評,標題為《拜登送給北京的專利大禮—世貿組織新冠疫苗協議損害美國知識產權》。社評說,“拜登政府把這項協議當作外交勝利來鼓吹。但這是對美國國家利益的一次巨大失敗,它將使中國受益,並樹立一個侵蝕知識產權保護的先例。這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全球騙子尋求偷竊美國技術的事件。”
據彭博社披露,美中兩國曾就新冠疫苗的專利豁免進行了曠日持久的爭論。中國曾反對將自己排除在豁免之外,後來做出讓步,表示自己可以發表聲明,不謀求利用世貿組織對發展中國家的新冠疫苗專利豁免,但拜登政府堅持要求必須將中國明確排除在協議之外。最終的妥協是,世貿組織在協議中加入了一個中國聲明放棄豁免的備註。
中國仍獲得“大禮”?
但華爾街日報的社評說,雖然美中雙方以上述形式達成妥協,但協議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可以阻止中國竊取美國的mRNA技術,用它來開發自己的新冠疫苗,甚至包括其他疾病的疫苗,然後用中國自己的品牌在全球出售這些疫苗。
“信息技術與創新基金會”的麥克多爾對美國之音表示,WTO新冠疫苗豁免協議給了中國生物技術廠商一個難得記得機會。
“現在他們可以接觸到輝瑞和莫德納(Moderna)以及他們所有的信息,而在這之前,他們不一定有這樣的機會,”她說,“現在他們基本上有能力說,嘿,我們可以接觸到這些信息而不必為它支付專利費。我們可以拿走你已經做好的東西,並在此基礎上開發我們自己的,而不必以公平的方式對你進行補償。”
中國的生物技術廠商正在積極研發本土的mRNA疫苗,但進展似乎並沒有預期的順利。中國目前最有希望的mRNA疫苗是由蘇州艾博生物、沃森生物和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聯合研發的一款名為ARCoV的候選疫苗。研究人員最近公佈的一項有120名志願者參加的一期試驗顯示,雖然該疫苗是安全的,並且產生了中等水平的抗體,但其引發的發燒和發熱等副作用要多于輝瑞與BioNTech研發的mRNA疫苗。其中,30%的參與者出現了嚴重的發燒情況。
沃森生物的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今年年初對路透社表示,他們已經招募了2.8萬人進行大型的第三期臨床試驗。但到目前為止,尚未公佈這款疫苗能在多大程度上減少感染或死亡風險的數據。
蘇州艾博生物是一家2019年才成立的初創企業,創辦人英博曾在默德納工作,從事的正是mRNA技術的研發。據中國媒體報導,英博在留學美國前就是中共黨員。沃森生物是一家上市製藥企業。這兩家企業都得到了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的大力支持。
對於mRNA技術,它的兩個最大難點分別是抗原的設計和遞送系統的設計和製造工藝,屬於mRNA疫苗的核心技術,其中遞送系統的難度更大。用於RNA分子修飾的酶和脂質包裹顆粒目前只有世界少數幾家公司掌握,而且生產工藝極其複雜。
曾在2001年至2016年擔任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成員的芮恩施說,WTO新冠疫苗專利豁免讓中國盜竊mRNA技術提供了可乘之機。
“該協議使這種情況更有可能發生,因為將有更多的國家擁有技術,不僅僅是美國和歐洲,如果有發展中國家使用豁免權來生產它(mRNA疫苗),中國可以從他們那裡得到它,這在理論上是可能的。”他說
芮恩施表示,他相信中國不大可能會違反自己的承諾去獲取mRNA技術,但這解決不了中國企業是否會竊取該技術的問題。 “中國人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技術竊賊,不僅僅是在醫藥衛生領域,而是方方面面。”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