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1月28日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政府釋放人權律師王全璋。
人權律師王全璋2015年在“709大抓捕”中被中國當局逮捕。中國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於2018年12月26日對王全璋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並於2019年1月28日作出宣判,稱王全璋受境外反華勢力培訓、收受外國經費、並試圖顛覆國家政權,判處他4年半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中國人權捍衛者在聲明中說:“從王全璋在'709大抓捕'期間於2015年8月3日被拘留的第一天起,政府就係統地侵犯了他的合法權利和人權,在此之後對他的定罪是不公平的。根據檢察官的起訴書,針對王的指控集中於他在行使人權和維護其客戶合法權利方面的合法活動。當局對王全璋進行了幾個月的秘密拘留和長時間的審前拘留,據稱在審訊期間曾用電擊折磨他,並禁止他接觸他自己選擇的律師,切斷他與家人的一切溝通。”
中國人權捍衛者要求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王全璋,停止對王全璋家人的騷擾,賠償王全璋及其家人受到的傷害,並保證對國家安全人員對王全璋實施酷刑、強迫失踪和任意拘留展開獨立調查。”
中國人權捍衛者還呼籲國際社會關注王全璋案,聲明說:“國際社會,包括政府、歐盟、聯合國、律師協會、在中國做生意的律師事務所和與中國大學有交流項目的法學院在會見任何級別的中國政府官員時,應該對涉及王全璋等人權律師的監禁的嚴重不公表達嚴正關切,並呼籲釋放他們,以及呼籲中國尊重國際人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