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向國會遞交香港自治報告 十名中港官員再上榜或將面臨新制裁

資料照片:香港警方在慶祝中國共產黨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節日期間在銅鑼灣街向抗議者舉出警告旗幟。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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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務院向國會遞交香港自治報告 十名中港官員再上榜或將面臨新制裁


美國國務院星期三(10月14日)正式向國會遞交評估報告,就違反香港《基本法》的個人和機關提供觀察名單,美國行政部門可依照名單內容考慮予以制裁。此舉同時被視為對國際金融機構的一種警告,若持續與遭到點名的個人持續進行業務往來,這些金融機構或將面臨制裁。在送交這份報告之際,華盛頓與北京的關係正處在低谷。

特朗普總統今年7月14日將參眾兩院一致且迅速通過的《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簽署生效。同一天,特朗普還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要求美國政府須在15天內採取行動,終止香港的特殊地位待遇。

根據《香港自治法》,美國國務院在法案生效90天內經諮詢財政部長後,應向國會有關委員會和領導人提交一份報告,指明未能履行《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對港人義務的個人和實體以及與其進行“重大交易”的金融機構。星期三(10月14日)為美國政府提交首份報告的最後期限。

參眾兩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星期三分別向美國之音證實,國會方面已收到來自國務院有關香港的評估報告。眾議院外委會不願具名的幕僚表示,接下來國會將聽取有關簡報,並持續進行監督職責,推動全面落實《香港自治法》的所有內容。

《香港自治法》生效後國務院提交給國會的首份報告列舉了十名侵蝕香港自治狀態的個人,並詳述每位官員被點名的原因。

資料照: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摩根·奧塔格斯(Morgan Ortagus)

國務院發言人奧特加斯(Morgan Ortagus)在報告公佈之後發表聲明表示,“中國共產黨有系統地毀棄北京在聯合國登記的條約中承諾給香港和世界的自治。通過施加國家安全法,中國共產黨摧殘了香港的民主機構、人權、司法獨立和個人自由。”

“這份報告的公佈突顯我們持續反對北京蓄意侵蝕香港人的自由並施加中共壓迫政策的行為,”奧特加斯說。

美國財政部今年8月初針對破壞香港自治、限製香港公民言論自由或集會自由宣布制裁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等11人。

國務院星期三公佈的報告中,除了沒有前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外,其它提及的十人與財政部8月所公佈的制裁名單相同,也意味著這十人被貼上“二級制裁風險”的標籤。

這十名二度遭美國政府點名的官員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特首辦公室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和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等六名香港官員,還有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和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等四名中國官員。

兩黨議員對名單報告無所更新感到失望 呼籲行政部門全面落實制裁

推出《香港自治法》的兩黨議員星期三也紛紛發表聲明呼籲行政部門全面行使該法案所賦予的制裁權力,並認為國務院應該在最新報告中擴大現有的制裁名單。

資料照: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圖米(Sen. Pat Toomey, R-PA)

“共產主義中國的國家安全法的目的是要粉粹香港人民的自治和基本權利,美國應該努力使用嚴厲的製裁來對抗像中國這樣的威權政權,”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圖米(Sen. Pat Toomey , R-PA)在聲明中說。

圖米繼續說道,“國務院應該擴大這份名單,並利用《香港自治法》中的製裁權力來懲罰其他執行或行使國家安全法的官員和實體。”

資料照:民主黨聯邦參議員範.荷倫(Sen. Chris Van Hollen, D-MD)

與圖米參議員共同推出《香港自治法》的民主黨聯邦參議員範.荷倫(Sen. Chris Van Hollen, D-MD)也在聲明中表示,這項法案已經促使行政部門針對香港自治狀態受到侵蝕的情況採取行動,但美國政府的處置力度顯然不足。

“我敦促行政部門採取更多措施,並希望看到這些措施能夠反應在下一份報告中。在香港人民為他們的自由而鬥爭之際,我們將繼續努力支持他們,”來自馬里蘭州的範.荷倫參議員說。

首份報告為非強制制裁 但對金融機構進行警告

根據《香港自治法》,在此報告公佈之後60天內,美國國務院將列出與被點名人士有“重要交易”的金融機構。美國總統亦可考慮對國務院星期三提交名單中的對象實施制裁,但並非強制規定必須實施制裁。

在名單公佈後,有關金融機構有12個月的時間終止與被點名個人的所有業務往來。法案要求名單公佈一年之後將進行更新,更新名單中的個人和機構屆時將正式面臨美國政府的強制性制裁。

制裁措施包括凍結在美財產、驅逐出境、撤銷簽證或其它文件以及拒發簽證等。受到製裁的金融機構也可能將面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禁止入境美國、失去使用美元結算功能等限制。

總部位於華盛頓的香港民主委員會總監朱牧民(Samuel Chu)告訴美國之音,他希望這份報告將傳遞一個有力的信號:這將告訴金融機構和企業,他們無法繼續與侵害人權的中國政府合作而悶聲發財。

“這會讓公司和金融機構面臨一種局面,你看到,他們當中許多機構實際上不僅在香港運營時保持沉默,他們被強迫或被要求甚至也可能是自願支持鎮壓行動,所以現在香港存在著壓迫,而這是不能接受的。因此我認為這會增加這些香港做生意而且也在中國做生意的人的利害關係,”朱牧民對美國之音說。

今年6月,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直接點名匯豐銀行向北京有“企業磕頭”行為。 6月初,匯豐銀行和渣打銀行皆公開表態支持北京推動的國家安全法,立刻引起美國和英國政府的強烈批評。

6月3日,匯豐銀行在其微信企業號發文稱,匯豐銀行亞太區行政總裁王冬勝參與了“撐國安立法”的街頭聲援。英國《金融時報》6月初的一篇報導提到,匯豐銀行亞洲業務首席執行官黃貫中也簽署了支持香港國家安全法的請願書。黃貫中表示,“我們尊重並支持立法,該立法會讓香港得到恢復、經濟得到重建,同時也維護了‘一國兩制’的宗旨。”

近幾個月來,包括匯豐和渣打銀行等多家國際金融機構在香港問題上必須在中國和以美英為首等西方民主國家之間做出選邊站決定的壓力日益升高。

朱牧民說,接下來國際金融機構將面臨必須做出真切且急迫的選擇。 “現在涉及到銀行了,他們陷入一種境地,現在必須謹慎對待各種他們可能以前不會注意到的交易。所以我認為這種審查、這種壓力和公共監督,將是迫使中國改變行為的關鍵工具,”朱牧民對美國之音表示。

《香港自治法》規定,美國總統必須在一年之內對遭到點名的外國金融機構實施法規中所列舉的十項製裁措施當中的至少五項,並最晚在兩年之內採取全項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