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吉尼亞州的一個大陪審團對一名六歲男童的母親提出了起訴,她受到疏於照管兒童的重罪指控以及與一項與槍支有關的輕罪指控。這起案件的緣由是這名兒童三個月前在紐波特紐斯打傷了一名小學教師。
1月6日,在里奇尼克小學(Richneck Elementary School),25歲的教師阿比蓋爾·茨維爾納(Abigail Zwerner)在她的教室裡被一名一年級學生開槍打傷,在此之前,學校官員曾得到警告說,這名男孩有槍。
維吉尼亞州紐波特紐斯的檢察官霍華德·格溫(Howard Gwynn)在聲明中說,這名學生的母親德雅·泰勒(Deja Taylor)被控犯有“疏於照管兒童”的重罪以及“魯莽地留下一把上膛槍支從而危及一名兒童的輕罪”。
這次起訴是檢察官對從事槍支犯罪或大規模槍擊的未成年人的家長提出指控的最新案例。上個月,密歇根州的一家上訴法院作出了對檢方有利的裁決。檢方尋求以過失殺人罪指控校園槍擊案兇手伊森·克倫布利(Ethan Crumbley)的家長。
今年2月,伊利諾伊州的一名父親過堂提審,他被指控不顧其未成年的兒子有心理問題的跡象,幫助兒子獲得了一支槍。他的兒子用這支槍在芝加哥附近的7月4日獨立日遊行期間射殺了七人。
在紐波特紐斯校園槍擊事件中,格溫說,大陪審團將繼續調查並考慮是否應當提出其它指控。
格溫說:“每一宗刑事案件都有其獨特的事實,這些事實支撐這些指控,但是我們對這次槍擊事件的調查仍在繼續。”
雖然一名幼童在教室內作案的槍擊事件極為罕見,校園槍擊案在美國發生的頻率卻令人震驚,這些事件包括上個月在納什維爾一所小型私立基督教學校內的慘案。一名前學生殺害了三名九歲學童和三名成年人。
在紐波特紐斯,茨維爾納上星期對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提起了4千萬美元的法律訴訟,指稱他們忽視了工作人員和小學生們發出的那名男孩有槍的警告。
學校官員證實他們曾收到那名男孩帶槍進校的警告,但是在槍擊事件發生前,他們搜查了他的個人物品,沒有發現任何武器。
(本文依據了路透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