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週五(12月1日)推出了新指導原則的徵求意見版,闡明哪些電動車有資格享受稅收抵免待遇,把那些含有源自中國或其他與美國關係失和國家的電池或礦物的電動車排出在外。
這些限制措施規定了哪些清潔能源車輛有資格享受喬·拜登總統的《降低通膨法》所給予的最高可達7.5千美元的補貼。 這部聯邦法律推動國內永續能源生產。
依照目前的規定,在美國市場100多款電動車中,只有大約20款有資格獲得稅收抵免優惠。 當新規定生效時,這個數量有可能會進一步減少。
從2024年開始,如果一個清潔能源電池經過了由任何 “受關切的外國實體” 擁有的組裝線,裝有該電池的汽車將立即失去為其車主獲取美國政府稅收優惠的資格。
新規則的目標是在中國、俄羅斯、北韓和伊朗等國家註冊或設總部的公司,以及25%或以上股權或董事會席位由這些國家控制的公司。
從2025年起,製造過程中使用了任何 “受關切的外國實體” 開採或加工的鋰、鎳和鈷等關鍵礦物的電動車將也失去享受補貼的資格。
新規則將有幾週的公眾評論期,以聽取汽車業界領袖們的回饋,收到業界建議後,新規則有可能被修改。
(本文參考了法新社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