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黑人民權領袖憶50年前爭取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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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先驅科迪維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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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黑人民權領袖憶50年前爭取投票權

阿拉巴馬州塞爾瑪 - 五十年前,美國國會批准並由約翰遜總統簽署了1965年的投票權法案。這項立法禁止投票中的種族歧視,美國南方許多地區的數百萬黑人被賦予投票權。該法也是美國民權運動的一個里程碑,被認為是有史以來在美國實施的一項最有效的民權立法。這經過了多年的抗議、騷亂和流血事件。

民權先驅科迪維維安(C.T. Vivian)說,要求投票權的鬥爭歷歷在目:“我們因為要求投票權而遭謀殺,因為他們想控制我們。”

儘管危險,維維安等人的使命是在阿拉巴馬州塞爾瑪讓黑人登記並投票。他說:“不能阻止任何美國人投票。”

連續幾個星期,維維安帶領數十名黑人在塞爾瑪的法院展開一個被稱為“非暴力直接行動”的運動。他說:“直到你真正拿到選票,並且表明你想要它,那才是最有意義的。”

當年,維維安對一位警長說:“這個法院不屬於克拉克警長,這個法院屬於達拉斯縣人民。”

吉姆克拉克警長承認自己是種族主義者,他執行剝奪黑人投票權的當地法律。維維安向他提出了質問。維維安說:“他轉身就走,我對他說:‘你可以背對著我,但你不能背對著正義。於是,開始了他一貫做的事,這就是打人。他真的劈頭蓋臉打了我。”

1965年3月出現了一個轉折點。塞爾瑪的一場爭取投票權的和平抗議由於警察攻擊手無寸鐵的示威者而演變成暴力,這一天被稱為“血腥星期日”。國會眾議員約翰路易斯是當年那場遊行的帶頭人。他說:“他們朝我們走來,用警棍打我們,騎馬踩踏我們,朝我們放催淚彈。我在橋上被一名州警用警棍擊中頭部,被打成腦震盪。我以為我會死。我想我看到了死亡。”

那場攻擊的畫面引起全國嘩然。

這次暴力對抗幾天後,民權示威者得到了法院的批准,再次從塞爾瑪向蒙哥馬利遊行。

劉易斯說:“馬丁路德金來到醫院病房探望我,他說‘約翰別擔心,我們會從塞爾瑪走到蒙哥馬利的,投票權法案會獲得通過的。”

馬丁路德金帶領數萬名遊行者走到阿拉巴馬州首都,支持投票權。馬丁路德金說: “我知道你們今天在問,需要多長時間?多長時間?不長。”

短短幾個月,1965年8月6日,美國國會通過並由約翰遜總統簽署投票權法案,使之成為法律,賦予黑人投票權。

到1965年底,有250萬新的黑人登記選民。民權先驅者說,他們滿意地看到,這麼多人50年前所作出的犧牲獲得了回報,國家變得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