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駁回特檢請求 拒絕迅速裁決特朗普的豁免權爭議

  • 美國之音

資料照:美國最高法院(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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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駁回特檢請求 拒絕迅速裁決特朗普的豁免權爭議

美國最高法院週五(12月22日)表示,不會立即就美國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在“涉嫌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一案中是否享有廣泛豁免權的問題做出 裁決。

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Jack Smith)日前請求最高法院繞過下級上訴法院程序,迅速就特朗普案件中關於豁免權的基本問題做出裁決,但遭最高法院以僅有一句話的命令駁回。 最高法院並未就此裁定提供任何原因,也未註明 9名大法官之間是否有異議。

最高法院宣布先由聯邦上訴法院審理特朗普關於總統豁免權的上訴,這很可能使特朗普的「2020年大選幹預案」審判延後。 特朗普律師團多次尋求將這場審判延到明年大選後,因此最高法院的拒絕幹預被其視為勝利。

由於最高法院拒絕介入,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將優先審理豁免權問題,將在1月9日聽取口頭辯論。

特朗普週五下午在他的Truth Social社交平台上對最高法院此舉表示歡迎,並表示期待在上訴法院陳述自己的論點。 他強調:“我當然有權獲得總統豁免權。”

一旦法院做出裁決,最高法院可以迅速採取行動,決定是否受理此案。

史密斯的發言人拒絕置評。

史密斯在要求最高法院迅速介入時表示,此案提出了民主核心的一個基本問題:“前總統是否絕對不會因在任期間犯下的罪行而受到聯邦起訴?”

史密斯說:“對公眾來說,至關重要的是,應盡快解決被告的豁免權主張,如果被告不能豁免,那麼他應該就這些指控接受公平和迅速的審判。”

特朗普的律師在法庭文件中稱,關於為何最高法院應該在上訴法院之前介入,「史密斯沒有給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特朗普被控密謀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承審此案的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塔尼婭·查特坎(Tanya Chutkan)12月1日裁定特朗普在任內的作為不具刑事指控豁免權, 審判定於3月4日。

特朗普對該裁決提出上訴並要求暫停訴訟程序,因此此案處於擱置狀態,能否推進取決於豁免權爭議的結果。 特朗普認為,該案應該被駁回,理由是前總統不能因與其官方責任相關的行為而面臨刑事指控。

現年77歲的特朗普在2024年共和黨總統提名戰之中民調遙遙領先。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