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通過新槍支控制法的前景

奧巴馬總統簽署槍支管制議案

奧巴馬總統1月16日宣佈的計劃包括禁止攻擊性武器和超過10發子彈的大容量子彈夾﹐以及要求所有的槍支銷售活動都進行背景調查。

他要求﹕“國會必須迅速行動。”

奧巴馬總統說﹐在國會推動新的槍控立法會很困難﹐不過他呼籲全美國人民和他一道來敦促國會﹕

“問一問你們的議員他們願不願意支持全面背景調查﹐避免槍支落入不法份子手中﹐問一問他們願不願意支持再次通過軍用式攻擊性武器和大容量子彈夾的禁令。如果他們不願意﹐那麼就問一問他們不支持的理由是甚麼。”

奧巴馬還計劃推出23項不需要國會批准的行政措施﹐包括給予執法部門﹐學校﹐精神健康機構必要的資源來制止槍支暴力。

奧巴馬總統的計劃沒有包括對暴力電子游戲與暴力電影的限制。

2012年12月康州桑迪.胡克小學槍殺案以後奧巴馬總統任命拜登副總統領導一個工作小組尋找制止槍支暴力的途徑。

最近這個小組與美國各界人士會面﹐包括美國最大的槍支權利組織-NRA 全國步槍協會﹑主張嚴格控槍的組織以及演藝界人士。

奧巴馬總統就是根據拜登副總統領導的這個工作小組的建議提出了上述全面制止槍支暴力計劃。

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引起全美國圍繞槍支控制的激烈辯論﹐成為第113屆國會面臨的重大立法議題。

*歷年的槍支法案*

回顧一下美國歷年來涉及槍支的法律。

首先1791年美國國會批准了憲法第二修正案:“管理赤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1934年的全國槍械法-National Firearms Act﹐對製造和銷售槍支徵稅﹐要求槍支註冊。

1968年槍支控制法-Gun Control Act﹐肯尼迪總統﹐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羅伯特.肯尼迪參議員相繼被刺殺後國會通過了這項法律﹐擴大了申請許可證和銷售記錄的範圍,禁止被認定犯罪的人和有精神病的人購買槍支。

1972年, 財政部酒精、煙草、槍械局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and Firearms成立,執行槍支管制法案。

1986年,槍械擁有者保護法案The Firearms Owners Protection Act 放松了一些槍支銷售的限制;這個法律被認為是槍支權利團體影響擴大的結果。槍械擁有者保護法案中有一個休斯修正案﹐也就是禁止全自動武器的條款在眾院討論曾引發強烈爭議。

1993年克林頓總統執政時期的通過布雷迪預防手槍暴力法The Brady Handgun Violence Prevention Act;布雷迪是里根總統的新聞總管,1981年里根遇刺的時候他受重傷導致終身殘疾。布雷迪法要求對槍支購買者進行背景調查。

1994年克林頓總統執政時期通過的另一個重大槍支控制法案-暴力犯罪控制和執行法Violent Crime Control and Law Enforcement Act,通常被稱為聯邦攻擊性武器禁令The Federal Assault Weapons Ban,禁止為民用目的生產、擁有和進口新的半自動攻擊性武器和大容量子彈夾。

2004年聯邦攻擊性武器禁令失效。

2008年,最高法院重申憲法保護個人擁有槍支的權利,推翻了首都華盛頓嚴厲的禁槍法令。

*國會通過新立法的可能性*

奧巴馬總統推出全面槍支控制計劃的同一天﹐國會眾議民主黨政策指導委員會(Democratic Steering and Policy Committee)舉行了制止槍支暴力的特別聽證﹐證人包括桑迪.胡克小學所在的紐敦市校區總管羅賓遜博士。

民主黨領袖佩洛西對奧巴馬總統的計劃表示支持﹕“這些符合常理的提案是我們制止槍支暴力可以也必須採取的第一步行動。”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將在1月30日開始相關的聽證。

不過分析人士認為槍支控制立法在國會將遇到來自兩黨的阻力﹐甚至沒有在院會投票的機會。

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對媒體表示國會目前的當務之急是解決開支與債務問題﹐他說最近兩三個月國會不會有時間討論槍支控制這樣的爭議議題。

圍繞槍支控制的另外一個爭議就是總統能不能繞過國會採取某些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