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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25日美國總統奧巴馬與到訪的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舉行首腦會晤之後,雙方宣布達成兩軍空中相遇安全行為準則,作為最新附件將它納入早前達成的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
兩國官員去年4月簽署了海上意外相遇行為準則。兩國元首去年11月會面時答應,雙方會努力在2015年底之前就兩軍空中相遇安全行為準則達成協議。
新規則:故意接近對方也需安全飛行
根據美國國防部在網站上最新公佈的美中兩軍空中行為準則,兩國軍機無論是意外相遇還是故意接近對方都應該保持安全距離,並避免危險飛行動作。
2001年4月,美國一架EP-3型偵察機在南中國海國際空域遇到中國戰機抵近攔截,致使中方機毀人亡,美軍飛機受損後迫降海南島,引發雙邊關係一場重大危機。
去年8月,美國海軍一架最先進P-8A型偵察機又在南中國海上空遇到中國戰機的攔截和威脅,兩機險些相撞。
五角大樓:希望新協議降低空中擦撞風險
美國官員們期待最新簽署的這一協議能降低兩軍發生空中擦撞的風險。
國防部負責東亞事務的助理部長施大偉(David Shear)9月17日在國會作證時說,早前雙方簽署的海上意外相遇行為準則已經為降低海上誤判風險發揮了作用。
施大偉:“美中防務外交在這些和其他方面的努力取得了一些積極成果。美軍和中國海軍已經在多次的互動中成功運用了海上意外相遇行為準則。”
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民主黨領導人傑克·瑞德(Jack Reed)表示,美中兩軍正在建立的這些互信措施雖然起到了一些積極作用,但不會改變中國在地區安全事務上的強硬態度。
瑞德:“雖然雙方為降低緊張氣氛建立風險減低新機制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比如建立海空安全互動準則,但是我們的努力迄今為止對中國在南中國海採取強硬手段似乎沒有影響。”
新規則的履行受質疑
就在9月15日中方在兩軍空中行為準則上簽名的同一天,美軍一架RC-135型電子偵察機在中國山東半島以東大約80海里的黃海公海上空遇到中國空軍戰機的攔截,期間中國飛機以美軍機組人員所說的“不安全”方式近距離掠過美國飛機的前方。
華盛頓智庫哈德遜研究所資深研究員理查德·懷茲博士說,中國會不會切實履行這項行為準則值得人們的懷疑。
懷茲: “軍方一些人,其他部門一些人,不會履行這項協議。接下來的問題是,政府是否真正在努力執行這項協議只不過做得不夠好,還是說他們不會大力地執行它,並忽視犯規行為。”
新簽署的兩軍空中行為準則規定,一方應該克制自己不在對方宣布的危險區或警告區干擾對方,但是相關國家的軍機總是享有國際法所允許的自由航行權利。
分析人士們說,美方可以根據這一條款到中國在南中國海有爭議海域人造島礁實施抵近偵察,但中方也可以依據同一條款要求美方不要進入這一島礁周邊的警告區內活動。
懷茲博士說,雙方執行任務的軍人可能對這一條款有不同的解釋,並因此採取可能引發衝突的行動。
懷茲: “不論五角大樓和中國國防部製定出什麼規則,落實到具體的飛行員或地面控制室軍官時,他們會如何解釋這一規則、如何理解指令和看待自己的使命,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美國和中國在最新簽署的空中相遇安全行為準則中說,雙方應該有誠意地履行這項規則,並鼓勵雙方軍機在空中近距離相遇時溝通聯絡,但雙方並非必須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