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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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意拘留工作組”近日公佈去年 11 月作出的裁定,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廣州維權律師唐荊陵以及維權人士王清營和袁新亭。
工作組在 2 月 19 日公佈的裁決中表示,拘捕行使合法自由權利的唐荊陵、王清營、袁新亭,屬於“任意羈押”,違反了聯合國人權公約,因此要求中國政府立即採取必要措施,糾正對他們的羈押,並為他們所遭受的傷害做出賠償。
裁決還表示,鑑於他們在羈押期間遭受酷刑的指控,工作組將他們的案件提交給“聯合國酷刑和其他殘忍、非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特別報告員”。
這份2014年11月20日在工作組第71次會議上做出的裁決表示,工作組在去年9月18日就此案與中國政府溝通,但一直未獲回應。
唐荊陵、王清營和袁新亭因參與公民維權活動,包括發起“公民不合作運動”和“六四靜思節”等,去年5月16日,被廣州市公安局以“尋滋罪”拘捕,後以“煽顛罪”逮捕,至今仍未審判。 唐荊陵等人的案子一直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