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HTML5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與中國大陸人士彭宇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在湖南嶽陽開庭,法院外面戒備森嚴。彭宇華、李明哲二人當庭認罪悔罪。從台北趕到法庭旁聽的李明哲妻子李淨瑜對庭審表示憤怒,指稱李明哲受到虛假審判,被迫認罪。
彭宇華、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週一上午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開庭。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母親郭秀秦到庭旁聽。李淨瑜的聯絡人蕭逸民說,李淨瑜由一名國台辦官員和台商協會人員陪同進入法院旁聽。
蕭逸民:“只有他太太,還有國台辦的人,台商協會有一位陪同可以進去,其他人都不能進去。她很憤怒,她覺得今天是一個虛假的審判,她先生被這樣對待,那些都不是他要講的話。”
據悉,李淨瑜當天下午發表聲明抗議法庭虛假審判。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於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大陸後被失踪,其後被控顛覆國家政權。
同為被告的彭宇華身份一直不為外界所知,直到法院發布視頻,宣讀檢察院起訴書才得知彭宇華是岳陽人,在湖北黃岡市蘄春縣一家證券公司工作。
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彭宇華在網絡上設立QQ群,召開武漢會議,設立梅花公司等,這些均成為其罪狀。而李明哲曾加入彭宇華的QQ群,並且在網絡上傳播相關言論。彭宇華在QQ群傳播作家笑蜀的文章,李明哲發布閱讀後的心得體會,也成為證據。
起訴書指,彭宇華案經國家安全部指定管轄,與李明哲案併案處理。法庭上,彭宇華自述2013年時,他與李明哲在圍觀和群內轉發秦永敏文章上有分歧,此後就再也沒有聯繫過。
彭宇華及李明哲對於公訴人的指控照單全收,均表示沒有異議。而二人的辯護律師則逐條反駁,認為QQ群並非實體組織,並且武漢會議沒有通過決議,檢方所指的梅花公司沒有真正運作,且李明哲沒有參與武漢會議,也未提供資金給彭宇華。
在法院發布的視頻中,李明哲承認“散步惡意公祭中國共產黨現行製度、中國政府的文章與言論,撰寫惡意抹黑制度的資料文字,意圖顛覆國家政權”。李明哲在視頻中數次一字不漏的重複了上述陳述。
彭宇華在庭審中稱國安執法文明,關押期間為其配眼鏡、買衣服。李明哲也稱自身權益獲得保障,在看守所中觀看電視新聞,與台灣媒體對中國有偏見的報導不同,對中國有了重新認識。
在台灣關注庭審的李明哲支持者像先生認為,在網上發表推動民主憲政圍觀熱點事件並且批評抗議政府過失的做法不能構成犯罪。
像先生:“這些都在文明國家不算犯罪,庭審不符合程序,律師也沒有做無罪辯護,而且是念了稿子。”
庭審前夕,當局連夜在法院外設置路障,有支持者相繼從中國不同地區前往法院外圍觀,大批國保、便衣人員到場監視。
一些活動人士在岳陽和其他地方舉牌聲援李明哲。有聲援者在法院外被帶走,部分支持者則被軟禁在家。與8月22日長沙中院審判江天勇案一樣,法院在微博上發布了部分庭審片段。庭審結束時,未當庭宣判。
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在臨行前預料李明哲會在法庭上被迫認罪,希望台灣人民原諒。李明哲的母親郭秀秦則希望其子認罪獲得輕判。
李淨瑜的聯絡人蕭逸民對美國之音表示,李淨瑜感到非常憤怒,是一場虛假的審判。
台灣支持者在網絡上通過微博關注庭審狀況,一名支持者認為這些事情在文明國家不會發生,審判不符合程序,律師沒有進行無罪辯護,而且照稿子念。
蕭逸民說,李淨瑜所在的飯店不允許他們使用會議室,他們不得不在賓館樓下或在房間內接受媒體採訪,發布聲明。
台灣政府和公眾以及國際特赦等人權組織一直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李明哲。李明哲是中國今年1月1日生效的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實施後第一個被捕的外籍非政府組織人員。中國新實施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給予了中國警方廣泛的權利,包括審問境外NGO工作人員、檢查其辦公室、審閱其文件,甚至沒收其房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