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判五年徒刑 台灣表示無法接受

  • 張佩芝

中國湖南嶽陽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李明哲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判5年徒刑。(中國湖南嶽陽中級人民法院微博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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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判五年徒刑台灣表示無法接受

中國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28日對台灣公民李明哲和中國公民彭宇華“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宣判,判處彭宇華有期徒刑七年,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兩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台灣公民團體聲援李明哲 (美國之音 張佩芝攝 2017年11月28日)

李明哲妻子李淨瑜在前一天抵達岳陽到場旁聽判決。李淨瑜在宣判後發表聲明說,“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為弱勢者爭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升的必要奉獻行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 早就覺悟必須為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我們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對,我們沒有權利抱怨。作為李明哲的妻子,我再次表達,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

針對判決,台灣總統府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說,傳播民主理念無罪。聲明表示:“李明哲因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總統府的聲明指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民進黨也發表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和遺憾,對此判決完全無法接受。聲明表示,此判決凸顯中國大陸對民主與人權等普世價值的漠視,傷害其國際形象,也傷害台灣人民情感,更拉開了兩岸人民的距離。民進黨呼籲北京當局確保李明哲身心健康平安,保障應有的法律權益,並讓家屬有權繼續探視李明哲,儘早讓他平安返台。

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表示,“無論在審判期間或結果,有任何國人權益受損部分,呼籲陸委會必須爭取,絕不可因為兩岸關係被民進黨執政下急凍後而無法互通,造成無法掌握,否則蔡英文政府就是用政治意識型態犧牲人民權益。而蔡英文政府如果無法保護國人安危,則台灣到底是因為民進黨上任後越走出去還是越退縮,不言可喻。”

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原為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人,今年3月19日從澳門進入廣東後失聯,五月遭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9月11日在湖南岳陽開庭進行審判,他的母親和妻子李淨瑜都到庭旁聽,李明哲對各項“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指控當庭認罪。李淨瑜和許多國際人權團體都認為那是不公正的審判,認為李明哲是被迫認罪。李明哲是中國今年1月1日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實施後第一個被捕的海外非政府組織人員。

台灣公民團體聲援李明哲 (美國之音 張佩芝攝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