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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於6月23日停止運作的香港壹傳媒集團正式進入清盤程序。香港政府今天(9月29日)宣佈,根據香港《公司條例》賦予的權力,向原訟法庭提交將壹傳媒有限公司(壹傳媒)清盤的呈請,顯示清盤程序已經正式展開。
壹傳媒集團全資擁有香港《蘋果日報》,《壹週刊》和多媒體平台。在2021年6月因為香港法院凍結了主要股東黎智英和壹傳媒集團的銀行賬戶,在缺乏足夠現金流動支持的情況下宣布停止營運。
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9月29日發出的新聞稿說,出於“公眾利益”,已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中第879(1)條賦予的權力,向原訟法院提交壹傳媒清盤的呈請。
新聞稿指出,根據《條例》第879(1)條,財政司司長可以提請將一個法人團體清盤,如果他按任何指明材料以公眾利益,認為某個可以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清盤的法人團體應予以清盤,則他可提出呈請將它清盤。
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委任的“壹傳媒審查員辦公室”亦於(28 日)發佈新聞稿,指壹傳媒審查員取得搜查令,進入壹傳媒大樓搜證。
審查員陳錦榮稱,搜查範圍包括會計文件、管理層開會紀錄及交易文件,至於會否搜查高層寓所,則視乎有否新需要。
陳茂波表示,證監會相信將壹傳媒清盤,是符合公眾利益。根據司法機構資料顯示,壹傳媒清盤的聆訊日期為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