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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中旬被掛靠單位中國藝術研究院強佔的改革派標杆性刊物原炎黃春秋雜誌社,9月28日發表第9號聲明,譴責夜間強行撬開炎黃春秋雜誌社所有辦公室的門,侵害公私財物所有權的行為。聲明強調,原炎黃春秋將依法保留追究和要求賠償的一切權利。
原炎黃春秋雜誌社星期三發表的最新聲明表示,據瞭解,藝研院強佔者8月至9月,在無原雜誌社人員在場,尚未辦理清點交接手續情況下,多次夜間悍然撬開財務室防盜門和所有辦公室的門鎖,強行進入並非法換鎖,同時阻止原雜誌社人員進入。此外,他們遮蓋、干擾監控攝像頭,後又強迫房產管理方刪除相關監控錄影。
聲明表示,目前無法瞭解存放在原炎黃春秋財務室的保險櫃及財務資料、辦公室所有公、私物品的狀況,而強佔者的侵害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法,但鑒於兩個多月來多次通過法律手段維權遇阻,即使向警方報案,訴諸法律,強佔者也會受到袒護和包庇,而公平和正義依舊無法伸張。
聲明強調,原炎黃春秋保留追究強佔者法律責任的權利,並對任何被強佔後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再負任何責任。原炎黃春秋全體人員個人保留要求賠償並追究侵權者法律責任的權利。
聲明重申,原炎黃春秋雜誌是由杜導正等人通過自籌資金創辦,25年來沒有使用任何官方投資和編制,產權清晰。雖然雜誌7月17日被迫停刊,遺留的各類資產已被非法強佔,但雜誌的創辦和經營者絕不會放棄,將依法保留追討和要求賠償的一切權利。
原炎黃春秋雜誌副總編、發言人王君彥星期四對美國之音表示,原雜誌社近兩日在商討有關行動步驟,目前不便談論,到星期五晚便可接受採訪。而剛回到北京的原炎黃春秋的副社長、前改革派領導人胡耀邦三子胡德華表示,他會和同事商討近期的發展,但是不論如何,強行侵入一個機構,並對裡面的公、私財務加以強佔,都是違法的行為,必須要追究。
他說:“不管是什麼人,強行地或者是偷偷地進入一個機構或者是一個公民的家裡,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一個違法的行為,應該是受到追究,受到法律追究的。”
原炎黃春秋的最新聲明表示,將委託律師向有關方面發出律師函,對非法強佔和搶劫行為表達嚴正立場。聲明強調,正義雖不在當下,但等得到。
炎黃春秋雜誌今年7月14日突然被掛靠單位藝研院強行接管,雜誌社隨後提出起訴,要求法院裁定藝研院撤換雜誌社領導層無效。朝陽區法院7月28日宣佈不受理,理由是藝研院是主管單位,屬內部管理糾紛,不屬平等民事主體糾紛。但炎黃春秋代表律師指出,藝研院和雜誌社都是獨立註冊的實體,屬平等的民事關係,不能認同法院裁決。炎黃春秋就法院拒絕立案提出的上訴,8月5日被中院拒絕。
同時,炎黃春秋被接管後8月3日的出版內容、品質和文章風格明顯與過去不同,但卻保留了原雜誌社所有人員的名字,給外界印象是原炎黃春秋繼續發行。原社長杜導正、副社長胡德華、秘書長杜明明、總編徐慶全、副總編王彥軍等7人,8月16日分別以個人名義,向北京朝陽區法院提起姓名權被侵犯的起訴,但是法院退回所有起訴材料,稱屬於內部管理事項,並不發裁定書。
據報導,中國一些法學專家表示,提出控告的都是自然人,根據中國法律中“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原則,法院拒絕受理的推辭站不住腳,進一步引發外界輿論對習近平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國”持質疑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