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球迷噓國歌御用學者促立法追溯懲罰

  • 海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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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球迷噓國歌御用學者促立法追溯懲罰

香港許多球迷近日在一場國際足球友誼賽上,再次對奏響的國歌報以噓聲、轉過身,或者做不雅手勢。而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回應表示,有關行為明顯違反10月1日起實施的國歌法,香港應盡快本地立法,並決定法律是否可以追溯至立法前被記錄下的侮辱國歌的違法行為。

據港媒報導,香港部分球迷近日在香港足球代表隊主場迎戰老撾的一場國際友誼賽上,噓哄義勇軍進行曲的國歌,一些人還背向球場,少數人打出不雅手勢。近兩年,香港球迷幾次噓哄國歌,使得香港足球總會被國際足協警告併兩次罰款。亞洲足協在這次球賽的監場將會有賽事報告,目前無法估計亞足未來的行動,也不知是否再被重罰。

國歌法本地立法

儘管國歌法10月1號起在中國大陸已經實施,但在香港特區還需要引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本地立法後才能生效。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對無線新聞表示,國歌法生效後,不該縱容香港仍有人作出違法行為,香港應盡快進行本地立法,並要記錄立法前的違法行為,“是不是要再被追溯,要看香港法律具體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通過實施的國歌法規定,在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並禁止惡意修改歌詞,或以其他方式的侮辱國歌。

違反普通法法則

針對饒戈平公開暗示國歌法在香港立法或具有追溯期,港大法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設追溯期不公道,且國際人權公約規定刑事法律不可有追溯期,中國刑法也有類似規定,因此國歌法未來在香港本地立法後不可秋後算賬。

而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大律師批評是白色恐怖,認為在法律層面,普通法法例未生效,只要現有法律不禁止都可以做。楊岳橋還表示,近年噓國歌事件源於中港矛盾嚴重,不是嚴刑峻法就可解決。國歌法本地立法“宜粗不宜細”,要平衡言論自由及人權,不能接受國歌法變成箝制言論自由的工具。

需解決人心向背

香港退休政治學教授鄭宇碩星期天對美國之音表示,噓國歌事件是香港一些人,尤其是年輕人借各種機會表達對北京的不滿,國歌法本地立法可以懲罰這些行為,但是解決不了人心向背的問題。

他說:“北京對香港的政策不得人心,很多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一代對北京不斷的干預、不給香港人民主,很不高興,藉種種的場合、種種的機會表示他們的不滿。在這樣的情況下,北京方面的反應還是打壓。”

鄭宇碩教授表示,按香港普通法的法則,刑事法律不應有追溯期,事後製定法律去懲罰以前沒有法律規範的行為,按饒戈平的說法立法,一定會引發港人極大的反對。

他說:“其實呢他的意思就是說,這個法應該有追溯力,這個當然爭議就更大了,因為這個跟一貫的香港普通法的法則是違背的。這個對香港政府來說呢也是一個考驗。有追溯力的話,相信大家的不滿情緒會再來了。”

為北京施加壓力

鄭宇碩教授表示,在香港人看來,有許多像饒戈平這樣的御用學者,專門替國家領導人發表一些不能講的言論,對港人施加輿論壓力。而饒戈平以前的一些言論在香港很有爭議,比如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釋法要成為一種常態,對香港法治的震撼極大。

他說:“香港人眼中呢,來自北京的干預、來自中央政府的干預,不單單是對港政策,還有這一些親政府的,替政府說話的所謂學者,他們不斷地製造輿論,就是把領導人不方便說出的話他們說出來了,給香港造成一定的輿論壓力。”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立場近年逐漸傾向政府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設追溯期並不公道,本地立法不應受干預,港人應自行處理。

而親中的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大律師稱,球迷行為明顯是侮辱國歌,本地立法是否有追溯期要看立法時的相關提法。

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周六表示,噓國歌行為不能接受,強調國歌莊嚴,必須尊重。他稱,由於國歌法已成全國性法律,本地立法過程始終要處理,不能迴避。張建宗表示,國歌法本地立法事宜仍正由律政司處理,未來也會諮詢公眾和立法會。

另有分析表示,國歌法一旦開始在香港本地立法的程序,“羞辱國歌”的爭議將會成為新聞報導越來越多的話題,進而演變成各方關注的一個焦點。而“羞辱國歌”會成為常態,會令更多的人加入。同時噓國歌行為也會讓有關當局要求加強罰則,令立法過程更具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