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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中國各地的幾十位維權律師近日聯署公開信,要求人大常委會在刑法中增設“妨害辯護罪”,懲處已成常態的司法機關執法犯法,干預、踐踏公民辯護權,以及阻撓律師辯護的違法行為。
全國首批六十多位維權律師9月18日發表聯署公開信,指出近幾年來,在刑事訴訟領域,出現一股剝奪公民辯護,非法干預、阻撓律師辯護的司法逆流。許多地方當局拒絕安排辯護律師與當事人會見、通信,或迫使當事人及其親屬解聘委托律師,或非法指定律師出任辯護人,或通過各種手段迫使當事人在傳媒上認罪,未經法院審判便自我認罪,從而剝奪當事人辯護權利。
公開信表示,更嚴重的是,有關部門竟對辦案辯護律師採用跟蹤、威脅、強制傳喚,直至拘留等非法手段,阻撓、破壞辯護律師履行職責。公開信痛陳,如此猖狂踐踏公民辯護權的行徑,規模之大、波及之廣、影響之巨,以去年天津發生的拘捕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的709系列案件達到頂峰,徹底刷新了世人對中國式“依法治國”的認知。
公開信援引中國現行法律和國際法原則,認為司法機關濫權已屬侵犯“辯護權”的犯罪行為,強烈要求人大常委會在刑法中增設“妨害辯護律師履職罪”。
截至星期二下午已經有近130位律師和一位法學博士參與聯署,其中包括多位709大拘捕案中被拘律師和維權人士的辯護律師。709大拘捕案北京維權人士翟岩民的辯護律師葛文秀星期二下午對美國之音表示,一些地方的公檢法部門的許多人近年來肆意剝奪尤其是敏感刑事案被告的辯護權,讓辯護律師已經無法行使辯護權,急需當局立法,保護辯護權,懲罰妨害律師辯護職責的人員。
他說:“當局的這些部門的話,如果他們守法,現有的這些法律規定他們能夠遵守的話,也確實沒有必要再設這麼一個罪。但是現在問題是,他們不遵守。結果搞得你是刑事辯護這個工作,基本上很難有效地進行下去了。不僅是嫌疑人、被告本人,大家都看到了他們的處境,你就是辯護律師,想真辯護,基本上也沒有作為了。”
廣東知名維權律師葛文秀強調,現有法律條文讓那些妨礙辯護權的執法犯法人員的犯罪成本太低,當局有必要就此立法,加大打擊力度,才能保護嫌疑人和辯護律師的辯護權利。
他說:“現有的法律規定對他們的約束,一個是輕,所以他們違法的成本非常低,即便是有處理,也是處理得很輕,只能上升到刑事法律法紀的層面,才能對他們妨礙辯護權的行為進行遏止。辯護權應該是憲法性的權利呀,作為公民,被告人都不享有辯護權了,律師不能履行辯護職能的話,怎麼能說你保護公民的人權和尊嚴呢。這種行為純粹是一種犯罪行為呀。公民有了問題,連自己給自己辯護的權利都沒有了,那還叫人嘛,還有人的尊嚴嗎?”
據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的最新資料,在2015年709大拘捕案涉及的319名律師和公民中,目前包括李和平、王全璋,謝陽、“屠夫”吳淦在內的17人仍處於羈押待審狀態。周世鋒、胡石根等四人家人委托的辯護律師一年多一直不讓會見當事人或參與庭審。獲得所謂“取保候審”的王宇律師、“考拉”趙威、趙威的辯護律師任全牛等在傳媒上被強迫認罪後,一直仍處於和外界失聯的狀態。
一些參與聯署的律師表示,他們知道這一行動不可能獲得當局的認可,不過,行動本身的意義在於,喚醒社會對當事人和辯護律師辯護權的關注和支持,開啟民智,推動公民覺醒,呼喚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