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太陽花學運案件11人被判輕罪

  • 張永泰 台北

太陽花運動佔領行政院的被告人士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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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太陽花學運案件11人被判輕罪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宣判,2014年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佔領行政院的11人被判有罪。被告辯護律師表示考慮提起上訴。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建瑜星期一表示,太陽花學運期間部分人士佔領行政院的案件中,涉及煽惑他人等罪的10人無罪,涉及妨礙公務、損害公物等罪的11人被判3到5個月不等的刑期,但是可以易科罰金。

他說:“有所謂的勘驗的錄影帶、光碟,妨礙公務的行為是非常的明顯,也不屬於人群推擠所造成的強制情況。”

廖建瑜庭長還說,合議庭認為被告不應該將佔領行政院做為抗爭的最後手段,而應該先尋求其他的法律解決程序,比如大法官釋憲等方法。

2014年3月18號,國民黨立委張慶忠有意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當中強行通過兩岸服貿協議,引發了部分學生的不滿,並衝進立法院佔領議場長達22天,外界稱之為太陽花學運。

3月23號晚間,又有另一群學生和民眾衝進行政院大樓進行靜坐抗議,並且和警方發生衝突,第二天被強制驅離。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太陽花運動期間佔領立法院議場被告的22名學運領袖無罪,主要原因是抗議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避免了兩岸服貿協議草率通過,帶來的利益比佔領立法院的損害還大,行為不具實質違法性。

主要訴求

太陽花運動被告的辯護律師尤伯祥

太陽花運動被告的辯護律師尤伯祥表示,太陽花學運所引發的318及324等事件,相關的被告都應該被判無罪,至於有罪的部分,將和被告討論是否上訴。

他說:“基於公民不服從的法理,基於抵抗權的行使,法院應該對這兩個案件做相同的處理,相同的評價。”

尤伯祥律師還指出,因為佔領行政院的行動,讓當時的馬政府沒有再繼續推動兩岸服貿協議,阻止了台灣的憲政危機,讓台灣能繼續在自由民主的機制下運作。

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表示,這場運動的主要訴求之一是先立法通過監督機制,再來推動兩岸的相關談判,希望蔡英文政府能夠落實,因為台灣需要建立適當的防衛機制,避免未來被迫和中國坐上談判桌。

法治崩壞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稍早指出,尊重司法判決,太陽花學運讓台灣民主進一步深化,也提醒了大家,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不能確保民主自由及人民福祉的政府,將失去存在的正當性。

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日前透過臉書表示,面對不法行為就是要強硬,公權力如果不彰還叫做政府嗎?不能認同法院判處太陽花學運被告無罪,這是法治崩壞的前兆。

台灣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曾經針對126名佔領行政院的人士提出了刑事告訴,不過,民進黨執政之後,現任的行政院長林全於去年5月撤銷了相關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