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HTML5
香港政府星期二表示,將開始允許在香港以外依法締結同性婚姻或同性民事伴侶的申請者獲得香港受養人簽證。這是在香港法院對相關案件作出判決後,香港在同性權益方面作出的政策性進步。
受養人簽證(dependent visa)指香港給予在香港工作的海外公民的配偶和18歲以下未婚子女發放的簽證。
今年7月,香港終審法院歷史性地判處入境處拒絕同性民事伴侶的受養人簽證構成歧視。
在這宗案件中,一名英國女同性戀人士QT因香港拒絕為其民事伴侶SS發放受養人簽證而將香港出入境事務處告上法庭。出入境事務處認為,以香港現行政策來看,QT和SS屬於未婚人士。
今年7月4日,香港終審法院判決稱,婚姻和民事伴侶都是英國法律認可的地位,“雖然民事伴侶並不稱為婚姻,但在其他任何方面差不多均與婚姻地位沒有區別。”
此前有國際特赦組織、十幾家銀行和律師所申請介入此案,它們表示香港不允許外籍人士對同性伴侶申請配偶簽證有違吸納海外人才的目的,影響香港金融業的競爭力。
香港政府在判決後對簽證政策作出了修改,新政將允許海外同性伴侶和民事結合人士申請受養人簽證。這項新政策受到權益組織和香港金融業的歡迎。
香港和中國大陸分別在1991年和1997年完成了同性戀的非罪化,但至今都不承認同性婚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婚姻為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台灣法院去年裁定禁止同性婚姻屬於違憲,並給予立法部門兩年時間修改法律,走在了亞洲同性戀權益的最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