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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被失踪已超過60天,除了中國國台辦說,李明哲因涉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正接受調查外,其他音訊全無,李明哲妻子李淨瑜轉而尋求向國際社會發聲,這個星期來到華盛頓,希望美國國會、國際人權組織伸出援手,讓李明哲早日重獲自由。
陪同李淨瑜來到美國的“李明哲國際救援小組”,由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帶領,這個星期在華盛頓與包括眾議院少 數黨領袖佩洛西(Nancy Pelosi)在內的國會議員、美國政府負責人權事務的官員、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等人士會面,也接受包括《華盛頓郵報》在內的國際媒體專訪。
楊憲宏告訴美國之音,美國國會對台灣人權極為關注,所以38年年前由國會制定的《台灣關係法》中,特別有條文涉及對台灣人權的保護,因此他們這次也依據這個法律來向美國國會尋求協助,也得到許多美方人士的支持。
楊憲宏說:“李明哲所做的事幾乎是全台灣所有人都會做的事。如果中共要這樣抓人的話,那整個台灣都抓光光了。所以就美國來說,現在已經出現一葉知秋的情況,知道中共想要改變台灣目前的民主體制,這個狀況是美國所不能容忍的,所以這次我們看到很多國會議員和官員都很關切。”
在等待與眾議員佩洛西見面前的空檔,美國之音採訪了李淨瑜。她說,李明哲自2012年開始長期 通過中國的“微信”通信軟件,與中國友人分享台灣過去的民主經驗、轉型正義,以及白色恐怖統治期間的幾個重大事件,此外,李明哲也管理一個中國公義救助基 金,主要是為中國一些爭取公義、民主和自由而遭到政治迫害的受難者家屬,提供當下最急迫的救助。
李淨瑜說:“我跟李明哲長期都在非政府組織工作,我們都非常清楚用自己在NGO工作賺取的微薄薪水,能夠去資助一些需要被 我們協助的家庭身上,我們覺得這是任何一個台灣公民、任何一個世界上看見在受苦的人都應該去做的事情,我跟明哲也只不過是在從事這樣一個世界各國都能夠理 解的普世人權的工作,僅僅如此而已。”
李淨瑜也提到,中國官方對李明哲被失踪所提出的公開說法,就是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例行記者會上所稱的,他因涉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在接受調查,但是經由國台辦正式委託的掮客李俊敏告訴她,李明哲是廣東地方情治人員在新的NGO管理辦法實施後“錯抓”的對象,只是因目 前兩岸關係不佳,雙方沒有官方互動,李明哲只能繼續處於“被失踪狀態”,她對此感到無奈,既然台灣政府束手無策,她只能期盼國際社會伸出援手。
李淨瑜說:“我來到美國,台灣自從蔡英文上台之後,兩岸呈現急凍狀態,兩岸互相沒有辦法互動、交流,我只好來到美國,希望美國基於《台灣關係法》第2條第3款,基於他們對人權一貫的價值,能夠協助人權工作者李明哲獲釋。”
1979年實施的《台灣關係法》第2條第3款說,“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尤其是對於台灣地區1千8百萬名居民人權的關切。茲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由於同樣從事人權工作,在施明德基金會工作的李淨瑜可以冷靜、條理清晰地談論作為事業夥伴的李明哲,以及他如何協助中國民眾理解民主、自由與人權的價值,不過一旦觸及身為一名妻子對丈夫被失踪,下落不明、前途未卜的擔憂,她就無法克制自己激動的情緒。李淨瑜在訪談過程中數度哽咽,不願多談內心的煎熬。她指著身邊陪伴的救援小組成員,包括施明德的2個女兒施蜜娜、施笳,以及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秘書長邱齡瑤說,“她們都看過我崩潰大哭的樣子。”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人權小組委員會已排定,星期四針對李明哲及另外3位中國維權律師謝陽、江天勇及唐荊陵案召開聽證會,作證的除了李淨瑜外還有謝陽妻子陳桂秋、江天勇妻子金變玲和唐荊陵妻子汪艷芳。
另外,有報導稱,台灣駐美單位人員告訴國際人權機構“人權觀察”不要和李明哲國際救援小組接觸,立委羅致政也對此提出質詢,但台灣外交部官員否認有此一事。
美國之音也詢問華盛頓的台灣駐美代表處,是否與李明哲妻子李淨瑜有聯繫,新聞組組長李大塊表示,李淨瑜一行人是應美國國會 邀請參加相關聽證會,“只要他們提出要求,代表處已準備好盡全力提供協助。”對於是否有其他駐美單位人員告訴人權機構不要與李明哲救援小組接觸一事,李大塊表示,沒聽過這個事,“至少駐美代表處同仁”沒有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