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被罰40億美元 主管趙長鵬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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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安被罰40億美元 主管趙長鵬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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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安被罰40億美元 主管趙長鵬認罪

趙長鵬辭去了公司執行長的職務,而幣安承認違反了《銀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並有明顯違反制裁項目的行為,包括未能報告可疑交易。

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德(Merrick Garland)表示:“使用新技術違法並不會讓你成為顛覆者,而是會讓你成為罪犯。” 他稱此次和解是美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企業處罰之一。

據報道,43億美元的罰款包括用於解決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提起的民事訴訟的索賠以及財政部各機構提出的索賠。

但這筆罰款不包括與另一個監管機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達成的和解。

美國財政部表示,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幣安將受到五年的監督和 “重大合規承諾,包括確保幣安完全退出美國”。 幣安是一家在開曼群島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

雖然幣安成立於中國,但在北京打擊加密貨幣產業後,趙長鵬將其業務轉移到了其他國際地點。

加密貨幣行業目前因醜聞和市場崩潰而受到重挫。

趙長鵬最出名的身份可能是FTX31歲創辦人山姆·班克曼-弗里德(Sam Bankman-Fried)的主要競爭對手,FTX在去年11月倒閉前是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交易所。 本月早些時候,班克曼-弗里德因從客戶和投資者那裡竊取至少100億美元而被判定犯有欺詐罪。

趙長鵬週二在西雅圖聯邦法院對一項未能維持有效反洗錢計劃的指控承認有罪。

治安法官布萊恩·A·土田 (Brian A. Tsuchida) 向趙長鵬問話,以確保他理解認罪協議,他問道:“你知道你沒有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

“是的,法官閣下,” 趙長鵬回答。

幣安在一份聲明中寫道,在迅速成長為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的過程中,它做出了“錯誤決定”,並表示這份和解承認其“對歷史性和刑事犯罪性質的 違反合規義務負有責任”。

財政部長珍妮特·耶倫(Janet Yellen)表示,幣安處理了非法行為體的轉賬,“支持從兒童性虐待到非法麻醉品,再到恐怖主義的活動,涉及超過10萬筆交易。”

耶倫表示,幣安沒有就這些交易提交任何可疑活動報告,該公司允許了超過150萬筆違反美國制裁的虛擬貨幣交易,其中包括涉及哈馬斯(Hamas)的卡薩姆旅(al-Qassam Brigades)、蓋達組織(al-Qaida)和其他犯罪者的交易。

法官定於明年2月23日對趙長鵬做出量刑裁決,但可能會延後。 按照量刑指導,他可能面臨最長18個月的監禁。

他的一位律師馬克巴特利特 (Mark Bartlett) 指出,趙長鵬自2020年12月以來就知道這項調查,並自願自首,儘管趙長鵬居住的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與美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

“他決定來這裡並承擔後果,” 巴特利特說。 “他現在坐在這裡。他認罪了。”

趙長鵬在阿聯酋已婚並育有年幼的孩子,他承諾如果允許他在此期間住在阿聯酋,他將返回美國接受量刑判決。

“我想承擔起責任,結束我生命中的這一章,” 趙說。 “我想回來,不然今天也不會在這裡。”

趙長鵬先前被指控轉移客戶資金和隱瞞了該公司混合數十億美元投資者資產並將其轉給同樣為他所有的第三方公司的事實。

今年夏天,幣安在監管機構的訴訟中被指控作為未註冊的證券交易所運營,並違反了一系列美國證券法。 該案與 FTX 倒閉後被發現的做法類似。

趙長鵬和班克曼-弗里德原本是該行業的友好競爭對手,當班克曼-弗里德在2019年推出FTX時,幣安還投資了FTX。 然而,兩人之間的關係後來惡化,2022年11月上旬,趙長鵬宣布將出售自己對FTX的所有加密貨幣投資,一週後FTX申請破產。

在FTX案的審判和後來的公開聲明中,班克曼-弗里德試圖將責任歸咎於幣安和趙長鵬涉嫌策劃對FTX的擠兌事件。

陪審團裁定班克曼-弗里德犯有電匯欺詐罪和其他幾項罪名。 預計他將於3月受到量刑裁決,屆時他可能面臨數十年的監禁。

(本文參考了美聯社和法新社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