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運老將古思堯涉企圖煽動被判監9月 社運人士指未示威已被捕如文字獄

78歲的香港社運老將古思堯去年底向傳媒及選舉主任預告,將會抬”棺材”抗議區議會選舉不公,被控"企圖煽動"罪名成立,判監禁9個月。(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資深社運人士古思堯去年12月初區議會選舉前,向傳媒及選舉主任預告,將會抬“棺材”到選舉事務處示威,抗議選舉制度不公平,民主派人士不能夠“入閘”參選。古思堯準備出發示威前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上門拘捕,控告他一項“企圖煽動罪”。古思堯不認罪,經審訊後星期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禁9個月。有社運人士表示,古思堯“未曾示威已被捕”,認為判監9個月是量刑太重,有如文字獄。

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HTML5

香港社運老將古思堯涉企圖煽動被判監9月 社運人士指未示威已被捕如文字獄

現年78歲的香港社運老將古思堯外號“長鬚”,過去經常與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外號“長毛”的梁國雄一起抬“棺材”示威,為香港人所熟悉。

預告帶棺材抗議區議會選舉不公被拘捕

古思堯去年11月初至12月初向傳媒發採訪通知,並且親自到選舉事務處約見選舉主任,預告將會抬”棺材”到選舉事務處示威,抗議去年12月10日愛國者治港下首次區議會選舉制度不公平,民主派人士不能夠”入閘”參選。

不過,古思堯在住所出發前往選舉事務處示威前,已經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上門拘捕,警方發現他打算用作示威的黑色棺材,寫有“一國兩制送殯儀館、愛港愛國分個議員”的標語,控告他“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抗議香港政制大倒退

案件上星期一(2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由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古思堯不認罪,他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抗辯。

控方在法庭播放警方向古思堯進行的錄影會面影片,古思堯表示,示威原因是去年區議會選舉參選人“清一色受國愛黨”,民主派人士不能參選,認為港府剝奪了香港市民的政治權利,因此抗議“香港政制大倒退”。

古思堯表示,製作棺材示威,“第一係侮辱政府、第二係譴責政府、第三要讓香港人知道中國管治香港,香港民主人權只能夠惡化,香港會一直‘衰落去’ (變差)”。

民主人權大倒退香港會一直沉淪

古思堯又表示,示威的目的是要讓香港人、全世界都知道,民主人權大倒退,香港只會一直沉淪下去,香港的管治會由中國政府做主導,他又強調中國政府“打壓人權”,香港民主自由只會一步一步倒退,最後將香港搞到“一潭死水”,只能一路一路死亡,“唔(不)會有翻生之日”。

古思堯在結案陳詞表示,中國與香港政府“炮製國安法”,是這個大時代、大災難,他又表示中國政府“大開殺戒”,將香港民主人權自由“開膛破肚”,中國政府以及香港政府在國安法底下,權力非常之膨脹。古思堯又提及民主派初選47人案,多名被告等還押人士,未經審訊“坐幾年監(牢)”,他認為是典型的法西斯統治及白色恐怖,“說你有罪就有罪,無罪就安排罪名”等。

法官打斷古思堯發言,提醒他不要在法庭上發表政見。古思堯表示,他會積極面對審訊以及直腸癌治療,隨時準備懲教署對他第14次判監的安排,他又表示,中國以及香港政府“橫行無忌”,要靠電視、電台、監獄、法庭等國家專政機器,“想怎樣做就怎樣做”。

法官指抬棺材示威寓意推翻北京中央政府

法官將本案押後到星期五(2月16日)裁決。法官表示,被告古思堯一早策劃行動,製作棺材並且上寫“一國兩制送殯儀館”等標語,以及印製“立場書”,顯示他有意圖示威,如果不是行動前被警方拘捕就會付諸行動。

現年78歳的香港社運老將 古思堯(左),2013年5月26日參與前學民思潮平反六四遊行,與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右),抬著道具棺材遊行經過一間百貨公司。(美國之音/湯惠芸)

法官又表示,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必須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行使,而批評政策、施政的目的是優化及改善管治的話,單單表達相反意見不涉煽動意圖,也不構成罪行。

不過法官表示,被告打算抬著象徵死亡、結束的棺材及灑奚錢(冥紙)示威,寓意推翻北京中央政府;並且叫口號煽動他人仇恨北京中央以及香港特區政府,藉區議會選舉借題發揮,令人拒絕接受選舉結果,從而產生對抗,而被告不諱言示威目的是侮辱政府,裁定古思堯企圖煽動罪名成立。

控方透露,被告有15次定罪紀錄,2022年同樣有涉及企圖煽動的定罪紀錄。

古思堯重申希望香港有人權自由及法治

古思堯自行陳情表示,他現年78歲,多年來參與社會運動、和平示威,很樂於成為社會運動的鬥士、民主運動的勇士、也想成為一個民主人權烈士。他形容《港區國安法》以及《基本法》23 條是“大時代、大災難”,香港人只兩條路選擇,要嘛吃飯、瞓覺、大小便,法官打斷古思堯的發言,要求他不要在法庭發表政見,希望他集中講述自己的背景。

古思堯表示,他今年3、4月準備做直腸癌手術,他的背景好簡單,就是希望香港有人權、自由及法治,他又表示,民主派初選47人案是“千古奇冤”、“法西斯管治”,他又提及,“香港陽壽已盡”,隨時在“黃泉路一路走好”。他最後高呼“結束一黨專政,人權大於政權,人民高於國家”。

法官蘇惠德判刑時表示,被告患有直腸癌,重申他事前張揚示威行動,計劃聯絡傳媒,一心宣揚理念,視區議會選舉為機會,激起仇恨、敵視以及產生離叛,最終目的是推翻政權。法官表示,被告“屢罰屢犯”,為阻嚇他人仿效、防止轉趨平和的社會再被破壞,判處監禁9個月。

社運人士指判監9個月有如文字獄

與古思堯相識多年、外號“女長毛”的社運人士雷玉蓮到法庭旁聽,她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古思堯一向堅持和平示威,完全沒有使用暴力,認為判監禁9個月是量刑過重,而且他只是向傳媒及選舉主任預告,將會枱”棺材”到選舉事務處示威,但是古思堯“未曾示威已被捕”,形容情況有如”文字獄”。

雷玉蓮說:“阿古(古思堯)亦都明白他自己在做甚麼東西,我覺得他今日的陳詞很勇敢,以及在9個月(監禁)那個量刑我覺得過重,因為他(古思堯)沒有用到暴力的,他完全沒有用到暴力,他所有的(示威)物品都是展示了出來,他只是放在(住所附近)走廊那裡,我想現在控方的指控,可能就是說他放在走廊那裡,導致人家看到,即是如果這樣你文字獄都沒甚麼分別。”

憂23條立法後連和平示威空間都失去

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律政司多次動用《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控告傳媒、民主派以及社運等不同人士。港府今年1月底展開有關中國國家安全的《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建議提高目前煽動罪首次定罪,最高判處監禁兩年的刑罰。

前保安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認為,現時的罰則超過70年不變,他建議參考《港區國安法》的煽動罪行,將最高刑罰提高至監禁10年。

雷玉蓮表示,擔心23條立法之後連和平示威的空間都失去。

雷玉蓮說:“會(擔心)啊﹗它(警方)扣留你無限期都可以啊,對不對啊﹖所以現在都擔心如果23條立了法就更加(嚴厲)、你現在國安法已經這樣了,你23條立了法的話真的、阿古(古思堯)在庭上都講了,(港人生活其中一條路就是)吃飯、睡覺、去洗手間,他在庭上都表達了,所以第一、我很擔心我的戰友(古思堯)的健康,第二就是說現在這樣唯有就是說自求多福,希望阿古早日‘出返嚟’(出獄)。”

市民指未示威已被捕及判監相當荒謬

到法庭旁聽的香港市民符先生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古思堯“未曾示威已被捕”,並且被判監禁9個月,他認為是相當荒謬,情況有如“企圖謀殺”,但未有死者,不應該被判處謀殺的刑期。

符先生說:“覺得有一點荒謬的,因為意圖及真正的行為其實應該是分開的,簡單來講如果你說是一個叫做‘意圖謀殺’,那個人還沒死的嘛,你怎可以告我謀殺呢﹖今次那個(控罪)就是說他(古思堯)意圖去抗議,被它(警方)制止了,最後做不到了,你不可能法官就說覺得你的行為是會去做(示威)的,我知道(古思堯)是會去做,但是未做的。”

符先生又表示,希望當局在23條立法的時候,向各界解釋清楚煽動罪的紅線,以免市民誤墜法網。

符先生說:“當然擔心(23條立法),但是如果你(當局)真的立法的話,就應該講清講楚是甚麼‘界線’,我做市民的我們不知道你(當局)的‘界線’在哪裡,(香港)政府你告訴我(界線是)不可以罵(北京)中央政府,就不要罵吧,那麼我們就有一個標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