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11月14日)致力於維護全球中文作家言論和寫作自由的獨立中文筆會宣佈,將2023和2024年的“林昭紀念獎”分別授予中國女權活動人士李翹楚和獨立記者黃雪琴,彰顯他們的抗爭精神,為推動中國人權,尤其是中國女權的文明和進步所做的努力。
林昭是中國著名的女性政治異議者,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判死刑。獨立中文筆會2023年沒有進行評選,今年同時選出了兩個年度的獲獎代表。
獨立中文筆會現任會長蔡楚告訴美國之音說,李翹楚和黃雪琴長期關注中國人權和法治,即使身陷囹圄仍堅持發聲,知行合一,勇敢堅定,不屈不撓,有效的進行了新聞表達和聯合抗爭,體現了林昭的抗爭精神。
“她倆的努力,對推動中國的維權活動有積極的意義,體現了當代中國青年的正義和良知。她倆的獲獎,尤其對中國女權的文明和進步有積極的意義,為性別平等活動做出了榜樣。”
蔡楚說。
李翹楚,現年33歲,女性主義者和勞工問題研究者。 2017年,李翹楚開始介入維權活動。她曾幫助北京失去住所的打工人員在北京冬季尋找住所。 2018年起,李翹楚參與反對性侵的#MeToo(我也是)、反加班的反996等活動。 2019年,新冠病毒疫情爆發後,她參與多個線上和線下志工協作小組。在疫情救援過程中,李翹楚注意到性別議題特別是性別暴力預防問題缺乏關注,她立即組織志工蒐集和整理緊急狀態下防止性暴力的建議手冊。李翹楚也和中國人權律師許志永一起整理了兩百多篇文章和公民運動的各階段大事記,建立了“美好中國”網站。
2019年,一些國內民主人士廈門聚會後,中國警方在多地拘留和傳訊了十幾名律師和維權人士,李翹楚在昌平的住處也被搜查,並被刑事傳喚24小時,此後被長期跟踪和監視。 2020年1月初,中國國保找到當時工作的清華社會學系計劃小組,使她失去了工作。
面對北京當局的無情打壓,李翹楚沒有退縮,反而於2020年1月9日,公開了自己被傳喚的具體經過和事由,並在網絡上呼籲更多日關注廈門聚會案。當年2月16日被北京警察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進行刑事傳喚,隨後被指定住所監視居住於北京通達公司招待所。當年6月19日取保候審。李翹楚在被釋放後沒有保持沉默,而是在網路上詳述自己被指定住所監視居住期間的經歷。
在中共當局製造“709事件”大規模打壓維權律師之後的艱難時刻,李翹楚明知會影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而毅然參加維護人權的活動。
身為人權律師許志永的女友,她曾數度受到威脅、拘留、逮捕,但從未停止維權,並堅持為許志永呼籲。 2021年2月6日,李翹楚再次被北京國保約談,隨後被山東臨沂警方刑事拘留,同年3月15日,李翹楚被批准逮捕,羈押於監管醫院山東省臨沂市人民醫院東區。 2024年2月5日在山東臨沂市中院判決有期徒刑3年8個月。
黃雪琴,獨立記者、女權運動家。她曾在《新快報》、《南都週刊》等媒體工作,並報導了許多涉及女性權益和社會不公的題目。 2018前後,她參與了多起性騷擾案件的調查和報道,推動了中國#MeToo運動的發展。也與廣州性別教育中心合作撰寫完成了《中國女記者性騷擾狀況》的調查報告。
2019年,黃雪琴因支持香港的反修例運動而受到中國當局的注意。她參與並報道了香港的抗議活動,進一步引發了政府的不滿,也因此遭遇了長達四個月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2021年9月,黃雪琴和她的朋友、勞工活動家王建兵一同失踪,隨後被中國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正式拘留2024年6月,中國廣州中級法院一審宣判,黃雪琴被廣州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黃雪琴曾表示,寫文章是出於記者本能、職業良知,這些活動是帶給國家進步的,她沒有想過要推翻政權,所做的一切是為了國家的改良,她希望帶給社會的是善良和積極進步的精神。她知道自己不安全,遲早有一天會面對這樣的狀況,但需要承擔的後果,她願意承擔。
2024年9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違法對黃雪琴二審秘密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後,黃雪琴曾這樣說:“……因為這段經歷,讓我意識到,所有的痛苦、折磨和挫折,都是讓我更好地保持本心,要有愛,要有理智,要有良善,要有公義,我覺得我活出了自己所喜歡的樣子。但我想,在人們心裡,會引起迴響。”
黃雪琴也表示,她在牢獄中會試著繼續保持拒絕服從,拒絕規訓的勇氣。她會昂首挺胸,腳底有力,骨裡有氣,心裡有愛,眼裡有光,穿上自由的衣裳。
獨立中文筆會現任秘書長揚子立告訴美國之音:“黃雪琴長期關注和支持中國人權(尤其是女權)、自由、民主,實踐新聞人報道真相、揭露真相的職業操守,知行合一,勇敢堅定,不屈不撓,無俱恐嚇,有效的進行新聞表達和聯合抗爭,體現了林昭的抗爭精神,筆會為此授予她2024年度林昭紀念獎。” 揚子立呼籲中共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黃雪琴。
此次為獨立中文筆會第19屆、第20屆林昭紀念獎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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