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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實施國安法後,台灣派駐香港外交官因拒絕簽署港府“一中原則”文件而無法獲得簽證在港工作。觀察人士說,這個情形讓台灣與香港的關係也陷入更大的困境,他們必須更聰明地思考對香港的做法,不過即便台港官方互動可能更加困難,但兩地公民社會活躍的交流將難以被阻斷,這種聯繫對台港關係也將扮演重要角色。
台灣大陸事務委員會駐港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代理處長高銘村,星期四(7月16日)在無法獲得香港政府延長簽證後返台,台灣媒體揭露是因為港府要求台灣駐港官員必須簽署遵守“一中原則”切結書(保證書)才能核發簽證,台灣拒絕這個要求因而包括高銘村在內,其他駐港官員也在之前相繼返台。
前美國駐香港總領事楊甦棣(Stephen Young)以電郵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這對台北“絕對是一個兩難的困境”,因為台灣政府必須在駐港人員行動前先給予指示。“顯然台灣和它在全世界的許多朋友都對中國的“一中”有所質疑。不過如果替代結果是失去在香港運作,以及提供服務給許多到香港旅遊、工作或居住的台灣公民,那也會是一個很糟的結果。”
此外,楊甦棣也認為,這種做法“持續反映大陸當局對於移交後香港的地位沒有信任。如果台灣商人或遊客不能無限制地前往香港,那對所有各方都會是一個損失。
長期觀察台灣政情的《德國之聲》駐台記者楊晧暐,星期五在美國德國馬歇爾基金會的一個播客(podcast)網絡討論中,針對美國之音關於港府要求台灣官員簽署“一中原則”切結書將對台港官方交流產生何種影響的提問時說,這是一個跡象,它提醒台灣政府,必須開始更有智慧地思考對香港的做法以及如何與港府接觸,因為他們應該知道,香港政府或其領導人已經不再代表為香港做決定的唯一當局。
“事實上,現在許多決定都是直接來自北京,他們同時也必須理解,香港仍然是重要的商業窗口和渠道”,台商在香港有許多投資和經濟活動,因此台灣政府必須平衡自己的經濟利益和底線,那個底線是自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對兩岸關係發展所持的原則,就是只要不傷害台灣的主權,她可以與香港或北京領導人對話。
不過楊晧暐說,眾所周知的是北京不願意與蔡英文政府對話,所以極有可能台灣與香港的官方交流“會凍結或下降到幾乎冷戰般的程度,沒有人願意與對方交往,官方溝通也會更為困難。”
儘管官方層次的往來可能趨冷,但楊晧暐認為,台灣與香港公民社會間的交流,對持續經營和促進台港關係的強化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這是兩個非常蓬勃及有活力的社會,他們有許多相同的利益和目標,這也是香港政府無法切斷的關係。“當然,如果香港決定將國安法做最大程度的運用,這種交流很可能到最後會變成非法或甚至終身監禁,因為台灣獨立和台灣民主,或任何這一類的運動,在北京眼中都會被視為是非常、非常、非常危險的交流和互動。”
台灣網絡媒體《上報》星期五在一個獨家報導中說,陸委會2018年原先指派為駐港代表的盧長水一直沒有得到港府核發工作簽證而無法赴任,盧長水簽證到期後要延長簽證時港府提出“一個中國原則”切結書,要求台灣駐港官員做出4點承諾,其中更提到作為雙方互設機構的基礎文件--“2011年換文”,令人好奇這個從未公開的換文內容為何,以及當時是否涉及特定政治承諾。
報導說,切結書的第一項要求就是“台北駐港辦事處及人員承諾不得違反一個中國原則、《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不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不能作出有損香港繁榮穩定、或令港府尷尬的言行。”
其他台灣必須遵守的承諾包括:台港往來依據“既有安排”,在既有的台港兩會(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的平台上進行;台北駐港辦事處需遵守台港兩會“2011年換文”規定,嚴格以業務功能在港活動;台灣駐港人員在香港期間應使用台北駐港辦事處相應稱謂。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星期四在“對'港版國安法'之立場與因應”的記者會上說,台灣駐港代表無法上任是因香港政府在2011年台港互設機構的換文中增加了額外的“政治條件”,“設置不必要障礙”。
陳明通表示,關於港版國安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可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要求提供資料,台灣政府不會提供資料,也不會與對方協商,因為“沒有什麼好協商的”。
他說,台灣政府對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立場有三個主要原則,那就是繼續支持港人自由民主並提供人道援助、堅定守護台灣民主自由,以及維護台灣人民安全並捍衛駐港機構權益。
陳明通也呼籲港府保障台灣駐港機構不受政治感染,因為這是經過雙方2011年換文之後同意設立的機構,如果有損害台灣駐港機構的情形,台灣將採取必要的反制措施,至於反制措施是什麼,陳明通說,他“要暫時保留”。
對於台灣駐港機構人員因一中文件而無法在港工作一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星期五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她不了解情況,但“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這是事實,也是國際共識。台灣方面有些人怎麼能稱之為'不必要的政治障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