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香港學生為主發起的“佔中”行動,目的是要求北京的中央政府在 2017 年允許香港通過全面普選,選舉產生行政長官。這場運動持續了兩個多月,最後以發起人到警方自首告終。香港警方要求學生領袖們到警察總部報到,協助調查。星期五,在學生領袖進入警察總部之前,幾十名抗議者舉著“佔中”運動的標誌性黃色雨傘,在外面高呼“我要真普選”和“支持學生”的口號。
黃之鋒在進入警察總部3個小時後獲得釋放,他表示在拒絕警方提出保釋後獲得釋放。其他學生領袖如周庭,黎汶諾等亦獲得釋放。
學生領袖黃之鋒進入警察總部前表示。
“不過我很擔心,實際上警察可能會試圖濫用權力,但我仍然尊重法制系統和香港的法律制度。對未來的行動和雨傘革命,我仍然充滿自信與樂觀,我將繼續為香港爭取普選。 ”
黃之鋒表示,他寄希望於“佔中”行動能夠繼續激勵人們站出來反對政府。 他走在警察總部的扶手電梯上時,舉起拇指,並且做出勝利手勢。
“我相信警察對我們的逮捕只會更加激勵更多的中學生和大學生走上街頭,加入我們的行動。”
學生領袖們各自按所指定的時間進入警察總部報到,另外三名學生在報到兩個小時後已經被釋放。 他們都被指控鼓動他人參與非法集會。
據香港媒體報到,其他幾名活動人士也被要求近日去警局報導,但是他們拒絕交保,警方沒有提出指控,並且已經釋放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