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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底,北京當局強推“港版國安法”,將曾擁有一定自由的香港置於白色恐怖之下,並通過修改選舉制度剝奪香港人一人一票的普選權利。為了真正實現“一人一票”普選權利,流亡海外香港人近期籌備“香港議會”的選舉,並於7月27日在加拿大港人眾多的多倫多舉行籌備委員會首次記者會,正式啟動“香港議會”的選舉。
香港議會(Hong Kong Parliament)選舉籌備委員會在週三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籌備香港議會目的是實現主權在民的原則,真正實踐普世價值,讓香港人通過一人一票方式直接選出民意代表。
籌委會表示,近年香港民主及自由急劇倒退,港人眼見香港已淪陷於中共全面管治,真正人民的聲音被消失,港人已失去自由選出民意代表的權利,真實的民意無法彰顯。因此,一群海外支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香港人為實現人民自決的權利,延續港人自主管治自由香港的追求,7月27日在加拿大多倫多宣布成立香港議會選舉籌委會,正式啟動籌組香港議會選舉的工作,希望明年年底前正式舉行香港議會選舉,進行一場全球港人都可參與的普選,選出一群在國際上代表香港人發聲的香港議會成員。
籌委會表示,相信主權在民,即香港主權屬於全體香港人民。按照人民自決原則,通過一個公正、公開、安全以及遵行國際標準的普選平台,以一人一票選出民意代表,這才是香港人行使香港主權最直接方法,有效地體現自主和自治精神
籌委會在新聞稿中說,初步的籌備工作包括就香港議會的選舉辦法擬定規則和程序,設計一套能夠保障選民安全的投票機制,包括設立合資格選民的身份認證系統,向海內外香港人社群推廣香港議會訊息,呼籲港人積極投票,尋求國際上支持香港主權在民理念,以及自由民主同路人對香港議會的支持與協助,確定香港議會選舉的提名、宣傳、投票、點票程序,以及國際監選機制。
籌委會強調,香港議會的成員得到正式民意授權後,將加強在國際上就港人關心的議題發聲,也致力爭取屬於港人的應有權益。第一屆香港議會產生後,將由民選議員決定未來的香港政體事宜。
籌委會由散居各地、支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港人組成,包括前民意代表、媒體人、學者、商界及專業人士等。主席是香港媒體人何良懋、公共關係小組主席是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國際事務小組主席是實業家,香港議會倡議人袁弓夷。
新聞稿說,籌委會宣告成立的同時,香港議會各個社交媒體帳戶及官方網站(https://hkparliament.com)也將正式開通。籌委會將發放有關香港議會選舉的資訊和最新消息,讓公眾得以了解籌備選舉最新進展。
籌委會主席在記者會上表示,香港議會選舉將在加拿大註冊為非政府組織,選出的議員不會只是空談,而是會採取許多具體的行動,反對北京對港人自由的扼殺。香港議會選舉是一個供港人選出民意代表的平台,背後沒有政府的支持,該活動的“大台”主導者是參與投票的港人。
針對媒體記者提出的在“港版國安法”懸在海內外港人頭上的情況下,如何保護投票港人安全的問題,倡議人袁弓夷和主席何良懋都強調,籌委會的一個努力重點是技術設計出一套不可被追踪的投票系統,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投票人的安全。他們表示,面對中共可以說是肯定的破壞,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安全,但是他們呼籲海內外港人積極參與投票,否則就像在中國大陸的人民被任意宰割。
何良懋還表示,中共暗示在香港強推的國安法對海外的港人也適用,但這種“長臂管轄”在國際上是非法的,如果中國以此打壓海外港人,更暴露中共的暴匪和土匪的面目。
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會最終達至一人一票的普選。不過,中國全國人大常會去年3月大幅修改香港選舉制度,令2022年5月8日的第6屆特首選舉變成一個比以往不如的“小圈子選舉”,由不足1500名幾乎全部是親北京的選委投信任票選出新特首,也是主權移交25年來,首次有現屆特首不爭取連任下,只有一人參選的特首選舉,
此外,香港47人因參加2020年7月的民主派立法會選舉“35+初選”,被當局指控觸犯“港版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案今年6月1日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六次提訊,星期二踏入第三天的聆訊,以處理將該案交付至高院審理的程序。 2020年7月11日至12日,超過60萬港人參與民主派初選投票,選舉他們屬意的候選人,參加2020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初選是由泛民人士戴耀廷等組織的名為“35+”計劃一部分,旨在爭取民主派陣營在70個立法會議席中取得35個以上的多數議席。不過,當局以新冠疫情為由選舉押後一年多至2021年12月才舉行,而且期間中共人大常委會規定的選舉制度變革,只允許親中的“愛國者”候選人參選。
初選前的兩週,人大常委會決定2020年6月30日在香港強行實施國家安全法。在初選的第二天,忠實執行北京旨意的特首林鄭月娥就表示,民主派初選可能觸犯國安法規定的四類罪行之一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1年1月6日凌晨,1000多名警察對參與民主派初選的53人進行了大規模搜捕。 1月7日再多兩人被捕。
2021年2月28日,47 名被捕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們當中包括資深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年輕社運人士和學者等等,全部都只是和平行使兩項基本權利,即參與公共事務即和平集會的權利。控方指控“35+”計劃策劃和組織非官方初選,以取得立法會多數議席串謀推翻香港特區政府。
該案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尤其是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批評這些“被告”未經審判而被長期拘押,是在未有定罪下的懲罰和剝奪自由,違背了在合理時間內接受審訊的權利和無罪假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