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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再次對被中國大陸扣押的12名香港人目前的處境表態。她星期二(9月15日)稱,被內地警方在海上逮捕的12名港人不是“受到壓制的民主活動人士”,“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林鄭月娥稱,說這12名港人是民主活動人士而且受到壓制,是為了轉移外界注意力。
上述12人8月23日因“非法”進入中國大陸而被捕,他們據稱當時乘坐一艘從香港駛往台灣的快艇,希望向台灣尋求政治庇護。港版國安法今年6月底在香港實施後,北京目前正在鎮壓當地的親民主活動人士。
香港保安局週一表示,所有12人都涉嫌在香港犯罪。其中10人被控製造或持有炸藥、縱火、騷亂、襲警或持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報導稱,這10人已獲得保釋,不得離開香港。
香港保安局說,12人中另有一人涉嫌犯有港版國安法中與外國勢力勾結罪。新的國安法允許懲罰任何中國認為是顛覆、分裂主義、恐怖主義或與外國勢力勾結的行為。
針對港版國安法的通過與實施,美國國會於2020年7月14日通過《香港自治法》。根據美國總統特朗普於2020年7月14日發布的13936號行政命令,美國財政部對破壞香港自治、限製香港公民言論或集會自由的11名個人進行製裁,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名列榜首。
中國和香港當局沒有公開確認這12人的身份,不過據媒體報導,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的是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於8月10日被港警拘捕,後獲得保釋。
林鄭月娥星期二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12人之中只有1人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另1人因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被警方通緝,其餘10人分別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縱火、襲警等,他們在候查或候審期間潛逃離開香港,原因似乎是逃避法律責任。她重申,這12人將不得不在大陸接受審判,港府將為他們和他們的家人提供“必要和可行”的援助。
此前,一些被扣押者的親屬星期六(9月1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要求緊急遣返他們,並請求允許他們打電話回家,諮詢由家屬聘請而不是中國政府指派的律師。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星期五(9月11日)表示,美國對12名被關押在中國廣東的香港民主活動人士深表關切。他說,這12名香港人被逮捕後,中國當局不准許他們接觸律師,也沒有提供有關他們的相關信息,包括他們應該享有的權利以及他們可能被起訴的罪名等。
林鄭月娥在9月8日的行政會議之前回答媒體相關提問時表示,特區政府與內地兩年前已經簽訂協議,當港人在內地被捕,特區政府會獲得知會。她說,此事件並非簡單的把相關人士接回香港,這12名港人如因觸犯中國內地法律被捕,鬚根據內地法律處理。
中國外交部星期天(9月13日)稱這12名被拘押港人是“分裂份子”。中國深圳警方同一天表示,他們涉嫌非法入境,這是深圳警方首次就此事發出公開通知。香港媒體報導,這12人目前被扣押在廣東深圳鹽田看守所。至少3名內地律師想去看守所會晤當事人遭到警方拒絕。
在星期二的行政會議前,林鄭月娥還被問及考慮到這12名港人還沒有面臨審判,就給他們貼上“分裂份子”的標籤是否恰當時,林鄭月娥回答,她認為辯論這個問題“沒有特別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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