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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師公會對香港政府把原定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表示極度關注。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說,特區政府推遲立法會選舉的法理及證據基礎存在重大疑問,政府用緊急法取消立法會選舉的決定最終或被裁定不合法。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上週五(7月31日)宣布把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舉行,說這是因為保障公共安全和香港市民健康,引用緊急條例,延後4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她說,這是基於疫情,沒有政治考慮,而且這個決定得到中央支持。中國國務院表示,將依法提請中國人大會議作出決定。此前,選舉事務當局取消了12名民主派參選人的參選資格。其中之一的黃之鋒稱,港府的做法無異於“選舉舞弊”。
香港大律師公會星期天(8月2日) 在其網站上發布聲明說,特區政府行使“緊急法”的權力訂立規例以取消原定選舉、撤銷相關的政府憲報通知,該公會留意到終審法院將對2019年港府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的上訴案件審理緊急法的合憲性,因此特區政府運用緊急法取消立法會選舉的決定最終或被裁定不合法。
這份聲明說,基本法規定選出立法會議員屬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令人震驚的是港府不單無視基本法的規定,更選擇繞過基本法及其他相關法例的條文,這種做法對香港的法治帶來衝擊。
聲明中說,香港大律師公會對特區政府顯然沒有向公民社會做出諮詢感到關注,特區政府也沒有提供證據以示政府已考慮其他可減低因舉行選舉而可能產生的公眾健康風險的措施。
此外,聲明中說,為何把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而不是一個較短的時間,如數星期或數月,政府也未能提出令人滿意的解釋。
香港大律師公會還說,該會留意到國際人權專家早已多次警告世界各地政府不可以新冠肺炎為藉口壓制人權;聯合國和平集會自由權和結社自由權專員最近也曾就選舉發言並強調說,雖然某種情況下可能有必要限製到場投票,但各國應採取一切可能措施,確保選舉及時舉行,所有情況下,均需確保選舉過程的誠信。
原定9月6日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是北京在香港強行實施港版國安法之後香港第一次正式選舉。民主派人士原本寄望在這次選舉中能奪得過半數席位。民主派上週五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反對政府延後選舉,並指政府背後的動機是協助建制派當選,因為目前選情對建制派不利。20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表示,押後立法會選舉等同引爆憲制危機,無異於竊取政權,動搖香港特區成立之本。
港府推遲立法會選舉的決定也在國際間引起反彈。美國國務卿蓬佩奧8月1日發表聲明表示強烈譴責,德國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英國與澳大利亞外長以及歐盟紛紛表示關注。分析認為推遲立法會選舉的決定可能會加劇國際制裁。
港首林鄭月娥則說,這是7個月以來最艱難的決定。她還說,社會上有太多聲音質疑如何在疫情下安全進行選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