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再施白色恐怖港大四名前學生領袖遭判刑監禁

  • 美國之音

香港大學學生會(2021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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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再施白色恐怖港大四名前學生領袖遭判刑監禁

香港政府繼續以港版國安法賦予的廣泛權力全力撲殺2019年反送中抗議運動以來出現的政治異議聲音。香港一家法庭週一(10月30日)以國安法下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的交替控罪「煽惑蓄意傷人罪」判處原香港大學四名學生領袖兩年監禁。

2021年7月7日,香港大學的學生會舉行線上直播會議,透過一項對此前刺傷警察後自殺的男子表達「深切哀悼」的動議,並進行默哀。此事惹怒港府官員,學生會隨後宣布撤回動議並道歉,部分成員辭職。但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呼籲香港大學和警方採取進一步行動。港大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並禁止涉及該次會議的學生進入校園。

港大學生會發起該動議正值香港社會普遍對香港警察,尤其是防暴警察在2019年下半年爆發的持續半年多的反送中民主運動中以超強殘暴手段鎮壓抗議者表達不滿。

一個月後,香港國安警逮捕涉事的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的四名成員,分別是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Charles Kwok Wing-ho)、評議會主席張敬生(Kinson Cheung King-sang)、學生代表容頌禧(Anthony Yung Chung-hei)和杜林丞亨(Chris Shing-hang Todorovski)。

四人被控涉嫌港版國安法下的“宣揚恐怖主義罪”,2023年9月被迫承認交替控罪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據港台報道,該案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稱,案中有多項加刑因素,指四名被告夥同犯案及在案中有各自角色,案發前草擬議程亦顯示有預謀,而且議案與港大評議會職能或學生利益無關,四人行徑涉及公器私用,因此判處四人監禁24個月。

紐約時報曾表示,近年來,在香港支持民主的示威活動中,大學生一直是最堅定、最直言不諱的抗議者群體之一。香港官員將大學校園稱為反政府情緒的危險孵化器,將學生活動人士列為打擊目標。

習近平2012年11月上台以後,中共當局逐步背棄基本法最終達至普選及與民主派達成的2017年特首選舉一人一票普選的共識,2014年對特首候選人的產生定下「篩選」的框架,企圖強迫港人接受「一人一票」選出北京指定候選人的「假普選」。為此,港人2014年9月底發起了長達三個月的佔領運動,因抗爭者用雨傘遮擋警察的防暴噴劑,佔領運動也被成為「雨傘革命」。

到了2019年,港府擬定修例,允許將港人引渡到毫無司法獨立的中國大陸受審,觸發了數以百萬計港人從6月中旬開始的長達半年之久的「反送中」民主抗爭運動。

這場聲勢浩大的全民民主運動以及其中一些香港年輕人中間產生的「港獨」思潮,震動了北京專制政權。在中共主導下,橡皮圖章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6月底在香港強推“港版國安法”,剝奪了港人僅有的自由,令香港的所謂“一國兩制”崩潰,使香港成為中共專制下的「淪陷區」。

「港版國安法」設有四項罪名:分裂國家、顛覆政權、恐怖主義和勾結外部勢力,針對的是香港民眾行使公民言論、結社、集會等自由等基本法規定的個人權利。其中煽動、教唆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的可處五至十年監禁,情節較輕者處五年以下監禁、拘役或管制。

「國安法」無限擴大香港警察的搜索和逮捕權力,對包括顛覆、恐怖主義、與外國勢力勾結和分裂等行為及言論做出嚴厲懲處,包括終身監禁,甚至連曾叫遍香港的「反對一黨專制」、「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類的口號都被認定是「煽動」行為而被定罪。

「港版國安法」徹底摧毀了中英聯合聲明及香港基本法保障的所謂「一國兩制」框架,令香港失去原有的「高度自治」。

自「港版國安法」生效後,至少50多個民間團體和組織被迫關閉,目前仍堅持活動的政黨和團體僅有民主黨、社民連、民協、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及人民力量。包括前民主派主要政黨的公民黨也被迫遠離政治後,2023年被迫解散。

另外,香港當局大力鎮壓曾經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嚴厲限制了言論自由和抗議活動,連個人紀念六四都遭到警察的逮捕。270多位多人,包括主要的民主活動人士和反對派政治人物被以「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逮捕、監禁,還有許多人被迫逃離香港流亡。

此外,包括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親民主的媒體因被政府凍結資金無法運作而被迫停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