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五(8月27日)開庭審理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的一名香港大學學生的保釋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聽完控辯雙方的陳述後,批准這位學生被告保釋。
獲保釋的港大學生名叫容頌禧,現年19歲。他是8月18日香港警方依據國安法逮捕的4名香港大學學生之一。這4名港大學生會成員因為今年7月1日發生的一起刺警案而受牽連,被控“宣揚恐怖主義”。
今年7月1日是香港主權移交24週年,又是中國共產黨建黨百年紀念日,還是港版國安法實施一周年。不過由於泛民主派頭面人物或者被捕、或者出逃、或者被迫噤聲,加上泛民組織舉辦遊行的申請又遭到警方的拒絕,香港當天政治氣氛緊張壓抑。
當晚在銅鑼灣鬧市區,一名男子突然持刀從背後刺向一位警員,導致該警員肺部被刺穿,不過送醫後經過手術搶救並無生命危險。而涉嫌襲警的男子事後持刀刺向自己的胸部,送院後已經不治身亡。這名襲警後自殺身亡的男子就是香港維他奶集團採購主任梁健輝。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在刺警案發生後開會通過動議,對梁健輝刺警後自殺身亡表示“深切哀悼”,並“感謝他為香港做出的犧牲”。學生會評議會通過的動議立刻引起軒然大波,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譴責港大學生會就一件她所說的“冷血事件”發表聲明,悼念刺警疑凶,並將“暴徒”說成“為香港犧牲”,令人髮指。她當時就表示,雖然涉事者事後已經撤回動議並已致歉,警方有必要也會跟進。
高級警司李桂華在8月18日在宣布4名港大學生被捕的記者會上重申,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的動議“令人震驚”。他再次指責港大學生會“美化暴力”,鼓動他人無差別地襲警,並鼓勵自殺行為。
根據港版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可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4名港大生被捕後首次庭訊時,被告容頌禧原本獲准保釋,但是控方申請複核。高院法官杜麗冰星期五開庭聽取控辯雙方陳述後裁定,駁回律政司的保釋复核申請,批准被告容頌禧保釋,書面理由擇日公佈。
依據國安法,法官必須在批准保釋前確定被告獲保釋後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這一要求導致絕大多數涉嫌違反國安法的被告無法獲得保釋,持續被拘押。
容頌禧的保釋條件包括5萬元港幣(約合6500美元)保釋金、遵守宵禁令、不得離港;不得作出、發放或轉載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任何言論或行為;不得在學生組織的行政崗位上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行動對抗香港或中央政府;不得聯絡任何外國官員等。
除了獲准保釋的容頌禧外,其他3位出席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會議並因此被捕學生的保釋申請全部遭到拒絕。這3位仍然被拘押的學生是19歲的張敬生、20歲的郭永皓和18歲的杜林丞亨。這4人除了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外,還面臨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的交替控罪。
法院就此案設定的下一次開庭日期是9月14日。
兩年前,香港爆發大規模、偶爾夾雜暴力的返送中抗議示威活動。作為回應,北京在香港強推國家安全法,將幾乎所有的不同政見都納入打擊目標。國安法打擊的目標包括當局認定的顛覆、分裂、恐怖主義以及與外國勢力勾連。
國安法實施以來,已有130多位包括民主派人士在內的人遭到逮捕,大部分人因為表達各自政見而被依分裂或顛覆的罪嫌被捕。陪伴港人26年的蘋果日報也被迫停刊。
港府在揮舞國安法大棒的同時,還致力於清除香港存在的所謂“不愛國”的機構或組織。
根據法新社的報導,過去一年,香港已有超過30個專業和政治團體因為遭到當局調查而宣布解散。
每年7月1日在香港舉辦大規模遊行的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因為受到警方的調查和打壓而被迫在一個多星期前宣布解散。
香港警方國安處星期四致函“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以懷疑該組織是“外國代理人”為由,要求支聯會7位常委提供該組織成立以來所有成員及職員資料,提供過去7年該組織涉及美國民主基金會、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私人助理馬克∙西蒙(Mark Simon)等中外組織和個人的聯絡、活動資料。警方要求提供的資料包括支聯會成員和職員的個人資料、任職時間、會議記錄以及收入和支出的明細等。
支聯會是香港著名的非政府泛民主派政治組織,於1989年5月21日在香港支持當時中國學運的全球華人大遊戲中成立。支聯會多年來堅定支持中國大陸的民主運動,推動中國實現民主、自由、人權和法治。支聯會的五大訴求是“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
支聯會每年6月4日都會在香港組織大規模的集會,紀念六四民主運動,並悼念在六四民主運動中犧牲的學生和市民。
在香港社會蕭殺的政治氣氛下,支聯會7位常委已經宣布辭職,常務委員會也已經作出解散的決議,但這一決議仍需等待9月中舉行的特別會員大會通過才能生效。而在支聯會常委會通過解散的決議消息曝光後不久,警方就以支聯會涉嫌外國代理人為由,要求它提供組織成員和與境外組織關係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