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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就貿易不公、偷盜技術及香港和新疆侵害人權對中國加緊制裁之際,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8月8日表示,將中國人大常委會6月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是最自然與最恰當的方法。這是香港將接受反制裁法這一全國性法律的至今最明顯的官方表態。
鄭若驊星期天在律政司官方博客上說,《反外國制裁法》是全國性法律,屬於外交事務,最恰當的方法是將《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為全國性法律而設立的附件三,但有關決定最終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後作出。
鄭若驊還對外界擔憂《反外國制裁法》的影響表示,其他國家干預中國行使國家主權訂立國家安全法,可以聯手向別的國家實施“單邊”強制措施,並訂立“長臂法”,為什麼無需承擔後果。鄭若驊強硬地表示,這些實施單邊強制措施的國家,才應該遭譴責、受國際社會關注。她還稱,並指一些反中亂港份子曾不斷無恥地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包括香港,行為令人不齒,愛國愛港的人絕不會作出此等卑鄙劣行。
作為香港最高司法官員的鄭若驊稱,在當前國際法框架下,國際制裁只應適用於恐怖主義、核武器擴散等極少數威脅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情況,而且都應通過聯合國安理會實施。凡是在這一框架外的“單邊強制措施”,都違反了不干涉內政原則。
此外,據香港電台報道,香港親北京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反外國制裁法》透過本地立法在香港實施屬合適做法,外界不需要太多憂慮。
譚耀宗在參加一個活動時被問到,外界憂慮《反外國制裁法》如果在港實施,會損害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及國際間交流。譚耀宗回應稱,相關法例並非為香港而做,若要在香港實施,以本地立法落實較為合適。本地立法過程中,可以澄清各項問題,認為外資不用過多憂慮。
作為中共橡皮圖章的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10日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並公佈施行具體反制措施,包括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註銷簽證或驅逐出境等。
隨後,美國7月16日再次對中國制裁,此次針對的是7名中聯辦的副主任,凍結他們在美資產,禁止美國人士與他們往來等。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發表聲明表示,中國官員過去一年有系統地破壞香港民主制度、推遲選舉、取消當選議員資格,北京削弱香港問責、透明管治和尊重個人自由的聲譽,違背香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的承諾。
布林肯強調,過去一年香港商業環境惡化,過去長期在中國會面臨的法律、財務、營運與商譽風險,在香港也越來越普遍。布林肯表示,面對北京過去一年多來扼殺香港人民民主願景的決定,美國採取行動作為清楚傳達與港人堅定站在一起的訊息。
一週後的7月23號,中國也首次引用所謂的反制裁法,制裁美國前商務部長羅斯及香港民主委員會等7名美方人員和實體,包括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註銷簽證或驅逐出境;查封、扣押、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或限制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另外,黨媒新華社7月27日稱,在8月17日開始的為期4天的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在香港和澳門的基本法中增加相關條文的議案。
在美國與中國就香港的狀況及未來不斷衝突之際,在香港引入《反外國制裁法》可能會令許多公司及其僱員陷入兩難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