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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網民發起星期日7-28在上環遊行,針對上星期日警方在上環清場行動,無預警向人群開槍的行動,不過被警方以公共安全為理由反對,只是批准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集會。集會在舉行了約40分鐘,參與的民眾開始自發遊行,警方在清場過程中再次發射催淚彈,驅趕抗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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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運動遊行集會持續遍地開花,不過,警方對審批相關活動的限制亦開始加強,上星期首次要求民陣7-21反送中大遊行縮短路線,近日更首次對光復朗元朗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但是仍然無阻數以萬計的市民自發到元朗上街,逼爆整條元朗大馬路。針對上星期日警方在上環清場行動,無預警向人群開槍,有網民發起星期日7-28上環遊行,追究警方開槍責任,同樣被警方以公共安全為理由反對遊行,只是批准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集會。發起人擔心這次可能是最後一次合法的反送中集會。美國之音香港特約記者湯惠芸連線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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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星期日7-28遮打花園反送中集會的情況如何?
記者:今日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的集會,集會開始約40分鐘,一批集會人士一度衝破警方防線,沿電車路行向金鐘方向行進,但中途被警察截停,並且施放催淚彈驅趕人群,不過示威者並未散去。
這次的集會原定是7-28上環反送中遊行,由中環遮打花園出發,遊行到西環中山紀念公園,結果被警方以公共安全為理由反對遊行申請,只是批准在原定的遊行起點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集會,由下午3點開始至晚上11時。
主持人:發起7-28反送中行動的網民,為何認為這次可能是最後一次合法的反送中集會﹖現場的氣氛如何?估計集會人數有多少?
記者:發起這次7-28反送中行動的網民劉穎匡星期六(7月27日)晚,在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他的申請之後接受傳媒訪問表示,上訴委員會大比數裁定維持警方發出的反對通知書,同時禁止在遊行終點中山紀念公園集會的建議。
劉穎匡表示,他曾經向上訴委員提出更改遊行路線,但被警方一口拒絕 。他認為這明顯已經不是路線問題,而是遊行的問題。
劉穎匡星期日在遮打花園集會發言表示,警方可能不會再就星期六、日舉行超過2,000人的遊行活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因為警方認為遊行就是高風險,劉穎匡表示,根據警方的邏輯星期日的7-28遮打花園集會,可能是最後一次合法的反送中集會。
劉穎匡說:但是這是一個很大的警示,我們以往所有遊行都是星期六、日超過2,000人的,即是以十進制計,即是未來我們所有反送中遊行,都很可能無辦法獲得不反對通知書的了,大家要明白這個情況。而今日這個集會,我要再提一提大家,你們不要覺得真的可以一定是和平結束,不是說我們不和平,是有一班暴徒會著警察制服,懷疑冒警的暴徒是有機會找不同的藉口來清我們這個合法集會的場地。
劉穎匡又表示,警方可以用每次和平的遊行集會最後都是很高風險,下次就拒絕批集會,他呼籲市民好好珍惜這次可能是最後一次得到警方許可的合法反送中集會。他強調這次不會是反送中運動的結束,未來要尋求更多不同的方式延續反送中運動。
劉穎匡認為,現時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制度已形同虛設,他擔心警方正發出訊息,市民以後不要再申請不反對通知,去非法集結,增加參加和平示威的市民要承受的風險。
集會現場的氣氛非常熱烈,下午3點集會正式開始前,參加者已經逼爆遮打花園,估計人數有過萬人。
主持人:這次7-28反送中集會的主要訴求是甚麼?
記者:今日集會的主要訴求是重申反送中民間5大訴求,包括撤回修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撤查6-12事件,追究警方濫用暴力,以及7-12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涉及官警黑勾結;平反6-12暴動定性;撤銷檢控示威者,以及落實真普選。
而這次集會亦是要追究警方上星期日7-21上環清場行動中,無預先警告下,向行人天橋下的群眾開槍,有網民不滿警方對示威者連開36槍,有示威者一度危殆,幸好當時有急救員冒死拯救,後果不堪設想。
這次集會的服飾是黑衫、頭盔、口罩,以示對警方濫用暴力的不滿。形式是和平、理性、優雅自衛,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 “和理非”,轉化為 “和理優”。
主持人:上星期日(7月21日)警方在上環的清場行動被質疑無預警在行人天橋上,向地面的人群開槍,人權組織認為,這種做法有何不妥?
記者: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7月21日當晚該組織有觀察員跟隨警方速龍小隊一齊上天橋,有錄影拍攝到9時48分左右,有警員向天橋下的人群無警告下開槍,後來警方證實發射的是海綿彈。
羅沃啟認為,該發子彈是警方當晚清場行動中發出的第一發子彈,亦是當晚清場行動中警方使用的最高武力,他批評警方的做法違反警察通例。
羅沃啟說:而第一槍就用它(警方)當晚最嚴厲的武力,而做法是在天橋上自上而下去射擊,這是非常之不妥當的做法,更有甚者就是這個第一槍竟然全無警告的,也違反警察自己的《警察通例》。《警察通例》第29章講得很清楚,就是當他們要使用武力的時候,只能使用必要武力,以及使用時必定要有充份的警告,包括會使用甚麼武力,以及武力的性質等等。
羅沃啟表示,警方在天橋上開槍無助驅散橋下集結的示威者,因為作出驅散前必須要有清晰的警告,以及提供足夠時間讓人群散去,他認為警方開槍前提出強烈的呼籲,表明如果示威者再不撤離就會開槍,這種 “出口術”的震攝效果,在驅散人群的時候相當關鍵,可能比真正開槍來得更有效。
主持人:警方為何反對原先申請的上環遊行?因應今日的7-28遮打花園反送中集會有何特別安排?
記者:港島區總區(行動)高級警司吳樂俊表示,近日香港的社會環境氣氛可見,部份有暴力傾向、偏激的人士或會騎劫和平示威遊行。警方考慮到公共安全、遊行主辦單位與警方能否處理不同地點發生的暴力事件,以及示威者自發物資鏈傳遞物資與警方抗衡,對警方構成威脅,因此向申請人發出反對通知書。
吳樂俊表示,警方根據自6月以來的示威活動經驗,認為和平遊行會否吸引一些暴力人士參與,主辦方將無法預計,“再多糾察都無用”。
因應7-28中環遮打花園反送中集會,警方事前在西營盤的西區警署以及附近的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出入口,加設大型水馬,提防示威者在集會後,重演上星期日包圍西區警署及中聯辦。當日示威者向中聯辦大樓懸掛的中國國徽掟漆彈塗污。
主持人:警方對7-21無預警開槍有何回應﹖有沒有公佈當日清場行動施放的彈藥種類﹖受傷及被捕人數有多少?
記者:香港警方星期四(7月25日)召開記者會,公佈7月21日上環清場行動中,發射了55枚催淚彈、5發橡膠子彈,以及24枚 “海綿彈”,是警方首次披露使用“海綿彈”這種彈藥,過去警方亦無提及或介紹過海綿彈這種彈藥。
據《立場新聞》報道,該網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警方是何時引入海綿彈,殺傷力有多大,警方初步回覆海綿彈是口徑是40毫米 “react round”,其他問題稍後回覆。警方消息人士表示,警方在6月12日處理立法會警民衝突時有使用過這種彈藥。
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6月13日會見傳媒表示,6月12日整日共施放約150枚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以及20發布袋彈,他強調這些只屬初步統計,並非最終數字。盧當時又表示,警方使用的裝備與海外國家處理暴動時使用的無大分別,包括胡椒噴霧、催淚水劑、胡椒彈、橡膠彈、催淚彈、警棍等,他形容是 “低殺傷力”裝備,但他沒有提及有使用過海綿彈。
《立場新聞》報道,據以色列報章《國土報》報道,以色列警方在處理2015年4月的在警民衝突期間,亦曾使用口徑40毫米、彈身是橡膠,彈頭是海綿的 “海綿彈(sponge bullet)”,最少有兩名分別13及20歲的巴勒斯坦青少年被以色列警方用 “海綿彈”打盲,亦有巴勒斯坦人相信是被 “海綿彈”打中頭部致死。該網目前未能確認,警方使用的海綿彈和以色列警方使用的是否同一種彈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記者會上表示,7月21日上環有示威者破壞建築物,並有襲擊客貨車司機等暴力行為。警方清場時,有示威者向警方擲磚頭、煙霧彈、汽油彈等武器,能夠導致嚴重受傷及生命危險,因此警方在 “無選擇之下”使用適當武力,他強調使用的武力是合法、相稱。
對於多家香港傳媒證實,有速龍小隊警員在沒有警告之下於信德中心對開的行人天橋上,從上而下向群眾開槍,謝振中回應表示,當日不只一次在防線推進時,以 “涵蓋式”警告,包括用旗幟展示將會使用的武力。他又表示,警方防線推進期間,警方通常都會到天橋高位清場以避免有人高空擲物,該警員是在天橋上見到橋下有人掟磚,因此發射海綿彈。謝振中表示,不能每次用武力都再作警告。
警方又表示,7月21日至22日凌晨於港島區的示威中,共有14名傷者送院,截至上星期四(7月25日)下午5時,仍有一名男傷者留醫,情况穩定。另外,7月21至22日於元朗區大型群眾活動中,有47名傷者送院,截至星期四(7月25日)下午5時,仍有3名男傷者留醫,當中1人危殆,1人嚴重,1人穩定。
主持人:香港政府處理反送中風波,以及警方處理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的手法,激發大批公務員罕有公開對政府表達不滿,請你講講情況如何?
記者: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近一個多月以來,處理反送中遊行集會及民間訴求的手法,激發大批公務員罕有公開對港府表達不滿。
超過500名香港政府行政主任(Executive Officer,簡稱EO)最近發表公開信表示,對香港政府處理反送中遊行集會及民間訴求的手法深表遺憾,並強烈譴責警隊在7-21元朗白衣人襲擊途人事件,無盡力保護無辜受襲的市民,要求香港政府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以”香港人,加油”作結。
公開信表示,自6月起,百萬計香港市民上街,更有人不惜以身犯險,以死進諫,清楚以行動向香港政府表達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意見。可惜特首林鄭月娥及問責官員對民意置若罔聞,強行為之於前;詭言浮說“暫緩論”及 “壽終正寢論”於後,終致香港陷入困境。
公開信表示,7月21日晚,白衣暴徒以 “保家衛族”為藉口,公然在元朗進行無差別恐襲,以製造恐慌,企圖令市民噤聲,惶惶不可終日。我們對特首及負責官員的處理手法深表遺憾。
公開信表示,自上任以來,特首林鄭月娥一直強調施政必須 “聆聽”,近日又再三強調 “溝通”。然而數百萬民眾的聲音在這兩個月在街頭、在網上、在大氣電波中不斷迴響,難道還不夠清晰可 “聽”嗎?特首林鄭月娥及一眾司局長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7月22日下午3時所召開的記者會同樣難免讓人有行禮如儀之感。姑勿論其不及時,林鄭月娥及盧偉聰的表現毫無承擔,更藉辭逃避記者的提問,其所謂解說亦令人無言以對。請問在特首林鄭月娥及高官眼裡,香港市民的安全是否不及中國國徽重要?
公開信表示,香港市民的信任對港府行政和警察執法至關當要。警隊在近來多次群眾運動中使用的武力的恰當性,我們或許未有專業知識去評論。但對於部分警務人員的執法態度及行為,我們實在不敢苟同。警隊的責任為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敢問以槍火射向示威者頭部、以亂棍狠打手無寸鐵的市民、以 “環境有敵意”為由撤離受薪崗位及工作、對眼前手持攻擊性武器的白衣暴徒採取放任態度、著市民 “驚就唔好出街”以及對記者惡形相向,是否警察保護市民的 “專業”所為?警察不但沒有盡保護市民之責,更有勾結暴徒之嫌,嚴重失職及違反專業操守。同為公僕,我們強烈譴責警隊此等作為。
公開信續表示,因應廣大香港市民提出的5大訴求,促請政府當局必須作出正面回應,尤其是正式撤回修例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兩者。
根據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的數字,目前的EO編制約有3,500人,即是參與聯署的人數已經超過一成EO。
另有來自超過44個香港政府部門的公務員最近發表公開信表示,過去兩個月港人表達訴求,但香港政府依然故我拒聽大眾聲音,又批評警方在7-21元朗襲擊事件無及時派員到場,令人對警方執法能力存疑,“做法令人懷疑政黑勾結”,香港市民對警隊信心盡失,“亦令公務員質疑政府機構並非為民服務,更甚者令公務員成為社會撕裂的幫兇”。
公開信要求香港政府回應民間五大訴求,如果政府繼續漠視民意,將會籌備工業行動。至上星期四(7月25日)晚接近6時有284人參與聯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