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發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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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發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

香港示威者佔據了立法會大樓之後,午夜時分開始撤退,而香港警察就在立法會外面施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

據香港傳媒報道,配備長短盾牌和警棍的警察由警察總部出發,從多個方向朝著立法會推進,包括龍和道及龍匯道,期間施放多枚催淚彈。

警方宣佈集會或遊行違法,呼籲人群離去。警方後來舉起黑旗,表示會發出催淚煙。警察向龍匯道,立法會方向推進,移走示威者放在馬路及行人路上的路障,包括鐵枝和鐵馬。

闖入立法會的示威者發表五點宣言, 除了撤回逃犯條例修訂之外,並且要求釋放被捕人士及承諾不作檢控,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是否使用過度武力,撤銷6月12日暴動定性,以及要求政府盡快實行雙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