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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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香港警員涉嫌於2014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星期二(2月1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其中一名警員被加控普通襲擊罪,亦被判罪名成立。7名被告即時還柙,法官聽取各被告求情,將於星期五(2月17日)早上判刑。
這宗案件是雨傘運動後,受香港各界高度關注的警員涉嫌毆打及襲擊示威者案,法庭外聚集了大批反對及支持警員的示威者。
法官星期二早上就「七警案」宣讀裁決,裁定7名被告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較輕的襲擊致他人受傷控罪則全部罪成,最高可被判監3年。而第5被告陳少丹,被控在警署接見室兩度掌摑曾健超,被裁定罪成的普通襲擊罪,最高刑罰則為監禁1年。7名被告即時還柙,不准保釋等候星期五的判決。
7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分別以被告以往的工作表現、前線警員工作壓力大、定罪後前途已毀、家庭等理由,向法官求情,希望考慮判處緩刑。
資深大律師兼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回應「七警案」表示,案件拖了很久,裁決來得很遲,但彰顯了公義,有助挽回市民對司法的信心。
七警案的受害人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去年5月底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成,被判入獄5星期,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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