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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選舉進入第二階段,候選人提名期星期三(3月1日)結束,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退休法官胡國興、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分別提交足夠的有效選委提名票,獲選舉主任裁定為今屆特首選舉候選人,形成三人競爭的格局,亦是首次出現「兩司之爭」以及首次有女性候選人。三名候選人的政綱同樣關注如何修補香港社會撕裂。
距離3月26日的香港特首選舉投票日還有倒數24日,隨著候選人提名期星期三結束,競爭的形勢愈來愈明朗化及白熱化。三名獲選舉主任朱芬齡法官確認的候選人,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退休法官胡國興、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他們向選舉事務處提交的選委提名票分別為165票、180票及580票。
*候選人政綱關注修補社會撕裂*
曾俊華是唯一一位候選人同時獲得建制及民主派選委提名,但是他的提名票8成來自民主派,胡國興的提名全部來自民主派,他表示唯一一張建制派提名票「跑票」。而林鄭月娥全部提名來自建制派,仍有269名選委,其中絕大部份是建制派選委,沒有提名任何參選人,但是熱門參選人葉劉淑儀不能夠取得150名選委提名門檻,星期三宣佈結束選舉工程。
三名候選人在去年12月至今年2月底,先後公佈競選政綱,他們在特首選舉投票日前,將會參與不同團體舉辦的選舉論壇、電視辯論等,向1,194名有權投票選特首的選委,以致香港市民、各界傳媒等,講解他們的政綱及施政理念。
其中最受傳媒關注的焦點之一,是香港的政制發展。 2014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有關香港特首普選的「8-31決定」,限制特首候選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限定特首候選人的提名門檻及候選人人數等決定,被民主派形容為「落三閘」,引起香港社會各界,尤其是年輕學生的不滿,是引發2014年底持續79日,爭取真普選的雨傘運動的原因之一。
雨傘運動之後,港府基於「8-31決定」提出的政改方案,2015年6月被立法會否決,香港未能達成真普選,特首梁振英的施政風格亦不得民心,社會彌漫對政府的不信任及分歧。三名特首候選人的政綱同樣關注如何修補香港社會撕裂。
*胡國興十大政綱政改為首*
特首候選人胡國興去年12月中公佈政綱,他是三名候選人中最先公佈政綱,而且進行了兩次修改。胡國興的政綱以「心要正、路要正、香港重回正軌」為口號,他在政綱發佈記者會上表示,選用「正」字來代表他的政綱,因為他認為下一任的特首必須「心要正、路要正」,香港才能在現時的歪路重回正軌。
胡國興說:我現在所做的,正是一步一腳印,朝著修補社會撕裂,邁向雙普選的目標進發的。現屆政府製造了許多紛爭,梁振英決定不參選連任,是一個很好的開始,令社會有更寬鬆的氣氛去化解分歧。
胡國興的十大政綱,第一項就是政治改革,他提出將現時由1,200人組成的特首選舉委員會,改為提名委員會,透過擴充選民基礎及調整現時各界別分組,
大幅增加提名委員會的合資格選民人數,從現時大約25萬人,增加至約100萬人。參選人要由這個更有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採用現時8分之1提名委員提名機制,即是特首候選人最少獲得150名選委提名,然後由全香港選民一人一票普選特首。
胡國興並表示,在未來幾屆特首選舉,提名委員會將繼續擴大合資格選民基礎,在2027年增至約200萬人,2032年增至300多萬人,即相當於香港合資格選民人數,最終達至雙普選。
*曾俊華倡凝聚人心團結社會*
特首候選人曾俊華2月6日,特首選舉候選人提名期開始前一星期公佈政綱。曾俊華以「凝聚人心、主動賦能」為施政理念主題,公佈共74頁的競選政綱,他表示要透過團結社會,積極為人才及產業創造更有利的發展條件。
曾俊華表示,他的政綱勾劃了他對香港未來二、三十年的願景,他認為未來5年政府最急切的工作,除了重建信任、團結與希望,還有增加土地房屋供應,培養各方面優秀人才,並為老齡化社會做好準備,實現優質發展、城市、人才以及生活四大願景。
有關政制改制,曾俊華的政綱提出「會以最大決心及勇氣重啟政改」,修改特首產生辦法的程序,爭取早日實現特首及立法會「雙普選」,如果政制繼續原地踏步,港人和「一國兩制」都會是輸家。不過,曾俊華的政綱沒有提及,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公佈的「8-31決定」。
*對重啟政改23條立法有新說法*
曾俊華在記者會上回應記者提問,無明確回應為何政綱不提「8-31決定」,他表示,「8-31」框架是重啟政改的關鍵環節,無可能迴避,亦不是香港可以任意更改,重啟政改必須以「8-31」框架為基礎。
後來曾俊華在提名期出席電台節目時,對重啟政改及《基本法》23條立法,有新的說法。他表示,兩者會同步進行,但是沒有信心於2020年前完成23條立法,形容立法過程漫長、複雜,下屆政府或只能完成前期工作,包括物色有公信力的法律人士主理23條立法,然後以白紙草案做諮詢,相信這些前工作難以在未來3年完成,或要留待下屆立法會、即2020年後才進行具體立法工作。
針對重啟政改,曾俊華不再表示以「8-31決定」為基礎,只是說這個決定仍是有效兼不可逃避。
曾俊華說:我現在提議的做法,就是會有一個無前設的、廣泛的諮詢,然後就著大家提出來的總結之後,就會如實反映到中央(北京),中央就會就著這件事情,作出判斷,這個判斷我相信會是精準的。
*不贊成立法會數夠票就「去馬」*
曾俊華及林鄭月娥星期四先後出席「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舉辦的特首候選人交流會。曾俊華在致詞時表示,當選後希望營造社會和諧,他認為過去幾年市民對政府大失信心,他以立法會工作為例,表明不贊成政府處理法案時候,數夠票便「去馬」。
曾俊華說:我不贊成數夠票便「去馬」,硬求一些法案的通過,相反我認為,我們應該找一個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更加不是任由問題惡化,而不理會它,讓問題惡化變成危機,然後出來撲火、然後就邀功。
*林鄭政綱政改23條立法著墨不多*
林鄭月娥是最後一名公佈競選政綱的特首候選人,她在星期一(2月27日)候選
人提名期結束前兩日才公佈政綱。林鄭月娥以競選口號「同行We Connect」貫徹政綱主題「同行建共識、經濟民生齊推進」。
林鄭月娥表示,她的政綱包括落區聆聽不同階層市民的心聲,主要有4方面:民生、公務員、經濟及青年。
林鄭月娥的政綱在政改以及《基本法》23條立法著墨不多,只是表示,政改有爭議性,不能貿然行事,又表示如果當選,「任內盡最大努力,在中國人大『八三一』框架下營造有利推動政改的社會氛圍。」至於23條立法,林鄭月娥表示,議題「極容易引起社會爭議和動盪」,須權衡輕重,謹慎行事。
在回應記者提問時,林鄭月娥沒有正面回應,5年任期內是否推動政改及23條立法。
林鄭月娥說:第三就是現實來講,任何本地立法都要經立法會通過,而今日的立法會已經存在了,當任何的行政長官在7月1日宣誓就職的時候,那個立法會才過了4年任期的一年,所以我們也要務實一點去評估,在甚麼情形下能夠得到立法會的通過。
*林鄭不認同自己得不到廣泛支持*
青年參政方面,林鄭月娥提出改組成立約20年的中央政策組為一個政策及項目
統籌單位,招聘20至30名有志於政府政策及項目研究、來自不同專業的年青人,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加入政府工作,讓年青人的意見和建議,及早在政策制定過程時,加入考慮之列,亦讓年青人公共政策的製定有更深刻的了解。
林鄭月娥星期四出席「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舉辦的特首候選人交流會介紹她的政綱,會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被問及提名她的全部是建制派選委,會不會影響日後管治﹖林鄭月娥回應表示,有民主派選委認同她的政綱,只是提名期階段,她沒有出力拉票。
林鄭月娥說:我沒有特別針對一些,其實我個人可能很熟悉的泛民選委,他亦都很認同我今次提出的政綱的內容,但是我都沒有特別去爭取,要求他們的提名,因為我都尊重他們既然是想用這種提名的策略,就做吧。但是如果以廣泛化表性而言,其實1,200名選舉委員是來自四個界別,我認為我在四個界別的支持都是不少的。
*胡國興提23條立法的3個條件*
有關中國國家安全,以及可能影響香港新聞及言論自由的《基本法》23條立法,2003年曾經引發50萬人遊行反對,港府至今沒有重推。
胡國興2月初在社交網站上載超過1分鐘的短片,講解他對23條立法的3個條件,包括「立法時機必須在我提出的政改方案通過之後進行」、「立法內容要包含39條國際人權公約保障,以及《基本法》27條對言論、新聞、遊行、集會等自由的保障」、「同時要為《基本法》22條立法,防止北京轄下各省市機構幹預香港內部事務」。胡國興強調,23條立法必須同時符合上述3個條件,否則不應貿然推出,否則只是製造社會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