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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參與去年反送中運動的香港青年,8月底懷疑搭快艇偷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攔截,被扣押深圳鹽田看守所,星期三踏入第39日仍然音訊全無,亦不能夠會見家屬委托律師。多名家屬趁中秋節前夕到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外請願,哭訴中秋節本來是家人團圓的節日,今年卻未能如願,有家屬哽咽中秋不快樂,促請中聯辦將他們送上的月餅,轉交被扣押鹽田看守所的親人,希望他們早日返回香港團聚。家屬重申拒絕官派律師等兩項訴求,亦希望國際社會關注事件向中方施壓。
12名年齡介乎16至30多歲的香港青年,包括涉嫌觸犯港版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內的11男1女,他們曾經參與去年反送中運動,8月23日被指懷疑搭快艇偷渡到台灣途中,在香港東南方水域被中國廣東省海警截獲,被送到深圳鹽田看守所扣押,至今超過1個月仍然音訊全無,亦不能夠與家屬委託的中國代表律師會面。
家屬到中聯辦請願要求釋放12港人
今次事件是去年反送中運動,到今年6月30日港版國安法實施,引發抗爭者逃亡潮後,首次有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青年,懷疑偷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引起香港各界以致國際社會關注。
多名家屬包括鄭子豪父親、李子賢父母、黃偉然太太以及鄧棨然弟弟,星期三(9月30日)早上趁中秋節前夕,在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及本土派社運人士鄒家成陪同下,由西區警署遊行到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外請願,他們手持”還我仔女”、”拒絕官派律師”等標語,沿途高呼口號。
12港人家屬高呼口號:還我仔女、釋放12港人、拒絕官派律師、家人直接聯絡。
家屬哭訴中秋未能團圓
多名家屬向傳媒哭訴,中秋節本來是家人團圓的節日,今年卻未能如願,促請中聯辦將他們送上的月餅,轉交被扣押鹽田看守所的親人,希望他們早日返回香港團聚。
黃偉然太太表示,中秋節理應是一家老小團聚在一起,吃月餅、看電視,去酒樓吃飯,但是今年他們一家沒有這個團圓的機會,因為她的丈夫仍然被關押在鹽田看守所,她感到非常無奈。
黃偉然太太說:因為我丈夫現在還被關押在鹽田看守所,他是生是死我都不知道,音訊全無,而且我們請了律師去見他們也被拒絕了,十分的無奈,這種無奈也只能意會,不能言傳了。
冀中聯辦向12人轉交月餅批港府不作為
黃偉然太太表示,今日本來帶了一個大月餅,經過便利店看見有小的月餅印有她丈夫喜歡的公仔,她一併買來,希望今日可以通過中聯辦轉交到她丈夫手上,希望黃偉然睹物思情,明年可以一家團聚。
黃偉然太太批評港府官員一直冷處理事件,對家屬訴求不聞不問,甚至冷嘲熱諷,她呼籲港人持續關注事件,因為這次事件不只是12個家庭的事,將來可能成為其他香港人的事,沒有人知道會否變成第13個被送中的港人。
黃偉然太太說:我想問一下你們香港人究竟養了一群甚麼東西﹖你們交那麼多稅,就養了一群這樣的”狗官”嗎﹖一點實際性的幫助都沒有,還出來冷嘲熱諷,幫不到就算了,還不停的諷刺我們,說我們做甚麼都沒有用,拜託不要在我們傷口上灑鹽了,我們的要求很簡單,我們就想見一下我們自己的家人。我們不是出來”搞搞震”(搞事),這些是我們基本人權來的,為甚麼香港會變成這樣﹖
李子賢母親指家屬中秋不快樂
李子賢媽媽李太太亦批評香港政府不作為,對家屬早前提出的4大訴求,包括拒絕官派律師、要求中國當局提供合適藥物予有需要的被拘留者、要求中國當局准許被拘留者致電家屬等,完全沒有回應,她希望香港人知道12港人家屬”中秋不快樂。
李太太說:我想特區政府不要告訴我它甚麼都做不到,它怎樣做特區政府呢﹖還要我們一班香港人管我們香港人,甚麼都做不到、甚麼都不回應,四大訴求無一回應,還有一件事我想跟所有香港人說,我們中秋不快樂。
家屬這次到中聯辦請願,其中一項訴求是要求與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面,李太太表示,希望當面向他們說,家屬會見傳媒、提出訴求並不是要糾纏,而是希望早日得到家人的信息,重申拒絕官派律師等訴求。
李太太說:我想告訴他們(張建宗及李家超),要我們不要再糾纏,我們不見了家人、不見了兒子,怎麼不糾纏﹖藥物也送不了,甚麼都做不到。不是張建宗嗎﹖他叫我們不要再糾纏,我們很鄭重告訴他們,我們要我們自己(委託)的律師,我們不要官派律師,大陸依據法例我們是可以自己(委託)的律師的,不要搞這麼多東西出來吧。
鄭子豪父親要求港府派員了解12港人情況
鄭子豪父親鄭先生表示,兒子被關押39日完全沒有聯絡過,他失縱前是否真的偷渡去台灣,完全不知情,目前的情況如何、是生是死亦無從得知,批評香港政府官員至今未有交代,亦不肯回應家屬訴求,要求香港政府派員到鹽田看守所了解12港人的情況。
鄭先生說:我現在都不知我兒子是生是死,我又不知我兒子是不是真的偷渡去台灣,這些所有的信息都是大陸、香港傳出來,我們真的不知。這一刻我(們)的子女是怎樣,我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們的要求很過份嗎﹖我們的子女都是香港人啊,有交稅的,你們一班高官都是出香港人的工資,甚麼不關你們事呢﹖一個賴一個,要求幫我們打一個電話都幫不了,我只是要求一件事情,要香港政府派一個人去(鹽田看守所)看看我們的子女有沒有事,這樣都做不了。
呼籲國際關注以免12人被虐待
鄭先生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希望國際社會關注事件向中方施壓,因為他委托的中國律師表示,中國當局將12港人事件政治化,擔心沒有國際關注,被關押的12港人可能會受到虐待。
鄭先生說:受到虐待吧,據大陸律師說,現在在大陸那些好像我們(的案件)已經屬於政治化,很難跟它們(中國當局)溝通,一定(要)有足夠的國際壓力才有用。
質疑中國海警越境執法促公開雷達紀錄
親建制的香港《星島日報》星期三報道,12港人涉嫌犯下中國的”偷越國(邊)境罪”,廣東警方近日通報,其中一名疑犯負責開船。該報獲悉,負責開船的是鄧棨然,他本身在香港也被控串謀意圖縱火。根據中國刑法,偷渡一般會判一年以下刑期,但如果涉及組織他人偷渡並被定罪,刑期由2至7年不等。
鄭先生表示,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港人到中國水域是否觸犯”偷越國(邊)境罪”值得商榷,他亦質疑事發地點是否真的是中國水域,要求香港海事處提供事發當日的雷達紀錄。
鄭先生又質疑可能是中國海警進入香港水域跨境執法,報道指12港人其中一人負責開快艇,可信性不高。
鄭先生說:但是現在很多疑點來講,就說是中國(海警)越境來香港海域抓人的,我相信這些是絕對有事實根據,第一、偷渡有甚麼(理由)日光日白去偷渡呢﹖是不是﹖第二、香港政府寫信說那12個人是坐偷渡集團的”大飛”(快艇)、偷渡集團提供的”大飛”有甚麼可能呢﹖是12個人之中其中一個人駕駛船隻,難度真的開一艘快艇偷渡去台灣嗎﹖講出來都沒有人信吧,一個浪打出來12個人都死定了,那些讀書這麼多的香港人(12人當中有香港大學及公開大學學生。
憂變中國政治犯被關押數以年計
鄭先生坦言,12港人家屬現在可以做的事情不多,他們委托的中國代表律師亦一直不能夠與當事人會面,他希望香港以致國際社會持續關注,否則12港人可能會變成中國其他政治犯一樣,被關押數以年計。
鄭先生說:其實我們家屬做到的事情是很少的,希望團結整個香港的人,向國際大力些發聲,要不然就好像其他那些(中國)政治犯那樣,幾年都沒有音訊。
鄒家成批港府”公然說謊”
協助12港人家屬的本土派社運人士鄒家成表示,12 港人被拘留至今已經39,有10名家屬委托的律師被拒見當事人、13名家屬委托的律師被中共約談施壓、其中6名律師退出代理工作。
鄒家成表示,香港警方日前引述深圳公安,中國內地將會向檢察院呈請批准逮捕12港人,意味他們或需要面對更長時間的囚禁,但家屬至今未能與被關押的親人聯絡,香港政府亦從未提供任何實質協助,甚至藉詞表示,12港人已接受中國官派律師,他批評港府”公然說謊”。
鄒家成說:面對中國當局藉詞稱12港人已經接受官派律師為由,迫退家屬委託的律師,家屬多次明確拒絕,香港政府從未向家屬施以援手,反而公開向公眾說謊,試圖將官派律師此等完全不符合法治精神的做法正當化,對於12港人家屬的求助,入境處及警方都敷衍了事,甚至家屬自行與中方聯絡,確保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確保香港市民得到最基本的人權保障,是香港政府的本份,家屬現在要求與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面。
鄒家成表示,家屬趁中秋節前夕到中聯辦請願,再次提出兩點訴求,包括拒絕官派律師,安排家屬委託律師面見當事人,以及要求海事處公開事發當日果洲群島一帶的雷達紀錄。
深圳鹽田檢察院批准逮捕12港人
鄒家成星期三晚在面書專頁帖文表示,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通報,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鄧棨然、喬映瑜,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李宇軒、黃偉然、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嚴文謙、黃臨福等10人。
鄒家成在帖文表示,其中5名被捕港人曾經向鹽田公安局申請取保候審,但都不獲批准。”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一般判處2至7年監禁;”偷越邊境罪”則可判處最高1年有期徒刑。
鄒家成認為,中共急於在10月1日(中國國慶)前夜公佈”罪名”,目的要增加逮捕及拘留12港人的”正當性”,令港人”歸邊”,從而繼續製造10月1日歌舞昇平之假象。
家屬對批准正式逮捕感震驚和憂心
12港人關注組星期三晚上代家屬發聲明回應表示,對12人被批准正式逮捕感到震驚和憂心,促請當局馬上停止秘密羈押,容許家屬及受委託律師探視,避免被捕人進一步受到傷害。
家屬表示,12港人自從8月23日失蹤以來,與外界音訊隔絕,亦得不到家屬委託律師的法律意見,擔心親人在過去30多日已經受到不人道對待,以嚴刑強逼認罪,未來亦會像其他”政治敏感”案件一樣秘密審訊。
聲明表示,案件進入偵查階段,家屬重申堅拒”官派律師”,未來會聯同受委託律師繼續爭取會面,以及收集與辯護相關的證據,呼籲港人繼續關注事件,並懇請目擊事件的朋友與家屬聯絡。
家屬重申四點訴求,包括拒絕官派律師,馬上容許家屬委託的律師探視被捕人、向被捕人提供合適藥物、讓家屬直接聯絡被捕人,以及釋法12人回港。
香港保安局回應12港人被批准逮捕
香港保安局表示,就12名香港通緝犯因在(中國)內地涉嫌非法越境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案件,警方星期三(9月30日)循相互通報機制,接獲(中國)內地執法部門就該12名香港通緝犯的通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其中2人,另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其餘10人。
香港保安局表示,香港入境處及駐粵辦自接獲12港人家屬求助後一直跟進事件,包括向家屬提供有關(中國)內地法律法規的資訊,並按家屬意願向(中國)內地機關轉交不同內容的書面訴求。
在委聘律師方面,香港保安局表示,根據他們最新所得的資訊,該12名香港通緝犯已各自委任了兩名律師,與之前的信息一致。他們不會就個別人士的表述和意見或媒體上的報導作出評論。
香港保安局表示,家屬如有求助要求,可繼續與入境處聯絡及進行會面,入境處亦會繼續按機制協助家屬將提出的書面訴求轉交(中國)內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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