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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選舉事務處最近接獲1,500宗懷疑虛假選民登記(種票)的投訴,發現部份選民登記地址出現一屋多姓、地址不存在、地址是重建中的大廈或社區中心,並有市民「被登記」及「被搬屋」,懷疑有人種票。而「種票」是選舉舞弊行為之一,出術者在選區安插額外鐵票選民,令指定候選人增加當選的機會。
發現選民「被搬屋」
沙田法院星期一開始處理其中300多宗選民被投訴登記資料有問題的案件,選舉事務處代表在法庭上逐一匯報個案。其中住在港島中西區觀龍樓D座的陳先生,選舉事務處今年兩次收到陳先生更改地址,申請搬遷到A座,不過選舉事務處發現,申請搬遷的表格簽名與以往陳先生的簽名不同,經調查後發現陳先生仍住在舊地址,陳先生可能「被搬屋」,懷疑有人冒認於是報警處理。
裁判官馬漢璋表示,可能有政治團體希望剔除部份合資格選民,所以冒認更改地址,質疑背後可能有政治目的,這個個案已轉介警方跟進。
另一宗個案發現,選民何先生,填寫地址是某大廈4樓B座31,但是選舉事務處職員在電腦輸入資料時,只是填寫「B座31」,漏了層數,被質疑是虛假地址登記。選舉事務處經調查後更正。
選舉事務處「手民之誤」
選舉事務處代表解釋,部份錯誤登記地址是局方「手民之誤,一時走漏眼」,代表並表示,截止今年7月,總共收到18萬份選民登記表,其中團體的申請有6萬份,當中有大量表格都出現不同形式的錯誤,例如身份證號碼無效,地址不正確及簽名與舊紀錄不符等。代表說,外判商輸入大量資料時,可能有疏忽,日後會加強監察外判商的員工,例如提高罰則,以減少員工出錯機會。
裁判官馬漢璋批評,選舉事務處職員疏忽,錯誤輸入選民資料引起誤會,做法不理想,浪費法庭的時間、人力及物力處理,希望選舉事務處可以完善機制。
向選舉事務處提交30多份可疑的選民登記個案的民主黨副主席、葵青區議員尹兆堅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他提交的個案,部份星期一在沙田裁判法院處理,當中有13個個案成立,部份是不知情之下被登記,也有涉及老人院的個案。
已過世長者「被登記」
尹兆堅說:在老人院的長者是沒有行為能力的,竟然被人登記了(選民),亦有兩個長者已經不在世,但有他們的新登記,到底他們是登記完剛好死了,還是過身後有人登記他們的名字,作為將來選舉上的舞弊行為,這個未知,法官說要查。
選舉事務處代表星期一在法庭上表示,接獲投訴指有兩名荃灣松悅園護老院的已過世院友「被登記」做選民,處方曾經透過電話、寄信、家訪等方式要求院舍確認,但不得要領,裁判官馬漢璋下令局方繼續搜證,要求索取相關院舍總共15名選民的登記時間、登記表格正本及選民資料等。
另一所聖恩護老中心,選舉事務處發現該中心29名長者選民當中,其中一人已於今年7月離世,餘下28人的登記資格則獲確認,不過,至9月4日,處方接獲信件顯示,該29名長者選擇取消登記做選民,包括該名已離世的長者。
裁判官要求警方跟進長者「被登記」
裁判官馬漢璋對長者懷疑「被登記」表示關注,他認為長者心智較易被人利用或影響,要求選舉事務處詳細跟進老人院選民登記個案,並下令處方將問題個案交警方跟進。雖然部份上訴懷疑虛假選民登記個案不獲接納,裁判官馬漢璋在庭上嘉許上訴人行使公民權利,透過制度提出可疑個案,有助選舉事務處完善制度。
尹兆堅表示,香港的選民登記制度存在漏洞,包括選民登記或者更改登記資料,選舉事務處都沒有確認登記人的身份,他提出三項建議完善選民登記制度。第一、加重罰則,讓犯法的人知道後果很嚴重。
民主黨提完善選民登記措施
尹兆堅說:現在的罰則只是最重(入獄)半年,一般就是罰款,上一屆(區議會選舉)52個個案,絕大部份40多個都只是罰款,其他判刑最重都是3個月(監禁),我覺得這樣的罰則遠遠沒有阻嚇性。
尹兆堅表示,第二項把關是,登記為選民後的間歇性抽查,應該由目前的大約5%,增加到10%左右,遇有懷疑虛假登記個案,不應該只是寄信要求回覆,而是派人上門家訪。第三是在選民投票前,職員除了核實選民的身份證號碼等資料,他建議增加一個步驟,讓投票的選民作出聲明,確認該投票選民知道自己在這個選區合法可以投票,並且在該選區居住。
尹兆堅說:並且他要知道法例罰則。其實這個很簡單,給他看那個聲明,好像宣誓那樣就可以,看完後簽名,讓他有一個很大的阻嚇力,即是你不可以抵賴,他日你不可以推說我不知道啊,我是搬了,但是我沒有改(地址),又或者我故意調回來就近媽媽之類,我住那邊不方便,即是很多這些藉口,我覺得不可以讓他們繼續存在。
官員否認目前有種票情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星期一接受傳媒訪問表示,香港選民登記的基本原則,是確保選舉制度公正及有公信力的同時,亦要確保合資格選民可以登記到。他表示2011至2012年因應社會關注種票情況,港府推出一系列選民登記的查核工作,共有超過20萬人被剔除選民登記冊,已經提高準確度與公信力。
對於裁判法院處理多宗市民被投訴選民地址不正確個案,部份更懷疑被冒認簽名、更改地址,譚志源表示,已要求執法機關跟進,依法追究不法行為。
譚志源說:我分別是向警務處長以及廉政專員,分別提出我的關注,也跟這兩位執法機構負責的最高同事講,希望他們一如既往地,嚴格依法追究、調查以及辦事。
譚志源並表示,當11月底的區議會選舉結束後,當局會檢討選民身份查核機制,他認為現時看不到有種票的情況。
立法會主席指種票指控誇張
民建聯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星期一接受傳媒訪問表示,理解區議會選舉在即,有人或會擔心臨時選民登記冊有問題,不過,他認為種票的指控是誇張,會對市民造成滋擾。
曾鈺成說:都會有某些人見到有些現象,就急於要出來利用那些現象去攻擊對手那樣,我認為這些,政府按照我們一貫以來的做法去認真處理的話,就可以排除公眾的疑問。
民主黨星期一召開記者會,對於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陳恆鑌表示,民主黨的葵青區區議員尹兆堅濫用投訴機制,甚至是惡意投訴,例如曾協助居民更改地址後又投訴該名居民。尹兆堅在記者會上表示,相關指控失實,要求相關人士收回言論。
上訴人質疑寮屋地址登記
裁判法院星期二繼續處理選民登記地址的上訴案件,積極考慮參選今屆區議會選舉的港島赤柱居民、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及社會行政校友會成員姚潔凝,投訴有一家四口以石澳一個信箱作為選民登記地址,不過,選舉事務處經調查後確認,在信箱旁有路可到達一間寮屋,一家四口確實居於寮屋之中。
姚潔凝質疑,寮屋屬非法建築,認為住址不合法,要求選舉事務處設下指引,以界定可接受的選民登記的地址。選舉事務處代表則表示,過往有露宿者以所露宿的公園為登記地址,獲法庭裁定是有效的地址,代表並表示地址是否合法,並非處方所關注的地方。
裁判官馬漢璋表示,香港一直出現住屋問題,並透露自己亦是於寮屋出生,認為處方的解釋可接受,撤銷姚潔凝的上訴。
姚潔凝在庭外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對於裁判官接受某些寮屋的選民地址登記,感到疑惑。
姚潔凝說:可疑的情況就是剛剛在法庭這樣說,大浪灣村村長說,他是住在村裡就算是住在村裡,但是大浪灣村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它完全沒有門牌,它完全沒有問牌的話,就會變成一個問題,就是你根本無法查核他是否真的住在這裡,它只是掛個信箱在居民協會裡面,就叫做住址,這樣其實我覺得是很不嚴謹。
公民黨投訴「一屋多姓」
公民黨成員李俊晞提出上訴表示,部分美孚新村居民的選民登記地址分別出現「一屋多姓」及地址不存在等問題,案件星期二在沙田裁判法院處理。
被上訴選民登記地址「一屋四姓」的美孚新邨居民星期二親自到庭,女戶主在庭上表示,對被指「一屋四姓」感到「好笑」,因為她與丈夫、子女、女婿及兒媳同住。裁判官駁回針對該6人的上訴。
李俊晞在庭外接受傳媒訪問表示,上訴是履行公民責任,星期二處理他上訴的91個個案中,19宗已被證實為地址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