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個團體遊行 要求廢除中國國歌法

香港反中國國歌法示威 (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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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多個團體遊行 要求廢除中國國歌法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星期六通過,將中國《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澳實施。多個香港民間團體及政黨遊行到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抗議,要求廢除中國《國歌法》。參與遊行的社民連梁國雄表示,《國歌法》剝奪港人的表達自由,用剝奪自由的法例強制市民愛國是不合適。有學生團體表示,《國歌法》只會令人民害怕中國。

社民連、公民黨以及大專政改關注組等,多個香港民主派政黨及團體,星期六(11月4日)下午手持寫上「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愛國毋須規管、自由不容剝奪」的橫額,遊行到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抗議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這項中國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及澳門實施。

中國《國歌法》規定,侮辱中國國歌情節嚴重,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並禁止將中國國歌作商業用途及二次創作。

前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梁國雄宣讀遊行宣言表示,中國《國歌法》立法的目的,是剝奪香港人的言論、創作自由,並且規定將中國國歌列入香港中小學教材,進行思想控制,違反香港人權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要求廢除剝奪港人自由的中國《國歌法》。

梁國雄說:我們認為愛國本身是一種情操,不用強制的,用剝奪自由來強制人們愛國是不合適的,這個只有在君主國家、在帝國才會出現的。

梁國雄表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用《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即是中國《國歌法》已經被引入香港,下一步的反對行動,要看立法會議員審議香港本地立法時,抵制中國《國歌法》違反人權的地方。

參與遊行的大專政改關注組成員郭偉誠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中共要透過中國《國歌法》強制人民愛國,表示它們知道自己做得不夠好,不能夠令人民發自內心去愛國。

郭偉誠並表示,《國歌法》規定將中國國歌列入香港中小學教材,是對香港新一代進行洗腦,剝奪他們的學習自由,他認為只會適得其反。

郭偉誠說:尤其是《國歌法》,你不聽話就會有一些法例去對付你,《國歌法》是令人民害怕國家(中國),而不是令人真正愛國。

80後從事文職、土生土長的香港市民黃小姐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她有一對6歲及4歲的兒女,在香港就讀本地小學,對於《國歌法》規定將中國國歌列入香港中小學教材,黃小姐認為,是政權的高壓施政,就算市民表面上無反抗,但是心底都會不服,對香港整體的政治生態環境都無好處。

黃小姐表示,香港主權移交之後,本來不是太多香港人不承認中國人身份,只是更多市民特別對香港人身份感到自豪,她認為與中國人身份沒有抵觸,只是北京太敏感。

黃小姐說:只是政權很敏感,它(北京)很擔心你們(港人)不能夠被它控制到,太有獨立思考的時候,它就要做一連串令到你的思想要被箝制。我們都有經歷英式教育,open minded (思想開明)是我們最珍貴的,作為父母我們付這麼昂貴的學費去讀international school(國際學校),都是想學習open minded (思想開明)的思維,今時今日是背道而馳,對小朋友一定不會是一個好的影響或者教育模式。

中國憲法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星期六下午,將中國《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之後,事隔不足3小時,香港政府即時回應,新聞處下午4時左右發稿表示,港府會在本地立法將中國《國歌法》正式納入香港刑法,又表示會考慮立法會和公眾的意見。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下午接近4時出席活動時回應表示,香港政府將盡快展開中國《國歌法》香港本地立法工作,包括草擬條文,然後經行政會議通過,再交立法會審議,才會正式成為香港本地法例。張建宗表示,立法會審議過程不是政府可控制,因此未有中國《國歌法》本地立法的具體生效日期,或相關立法工作的時間表,相信香港本地立法要「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