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HTML5
香港警方去年以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由,31年來首次不批准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多名民主派人士,當晚仍按照傳統進入維園悼念六四死難者。事後24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拘捕,被控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其中,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4名被告,星期五在法庭認罪,法官將案件押後到下星期四判刑,並表明社會服務令並非適當處罰,各被告需要被羈押候判。對於首次有人因為參與六四集會被即時羈押,支聯會表示驚訝,質疑當局以嚴刑阻嚇市民參與今年六四集會,表明將會繼續舉辦六四悼念活動。
1989年六四屠城事件發生之後,香港支聯會從1990年開始,每年都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悼念六四事件死難者。
警方去年首次拘捕24名參與六四集會人士
香港警方連續30年每年都批准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每年最少都有幾萬甚至高達接近20萬人參與,是全球最大型悼念六四屠城的集會,維園燭光如海的照片成為悼念六四最具象徵意義的畫面之一。
香港警方去年以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理由,31年來首次不批准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多名民主派人士,當晚仍按照傳統進入維園,燃點燭光悼念六四死難者。
事後24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拘捕,包括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陳皓桓、何秀蘭、胡志偉、梁國華、黃之鋒、袁嘉蔚、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被控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另外兩名流亡海外的被告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以及前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早前缺席提堂,法庭對他們發出拘捕令。
黃之鋒等4名被告認罪
其中4名被告,包括24歲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兩名27歲的區議員岑敖暉、袁嘉蔚,以及26歲的區議員梁凱晴,星期五(4月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控方在法庭讀出控辯雙方承認的案情表示,支聯會秘書蔡耀昌代表支聯會就2020年6月4日的六四悼念活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不過,當時衞生署認為,新冠肺炎確診個案急劇飆升,市民應保持社交距離,降低感染風險;如果舉行大型公眾集會,亦難以實施量體溫以及8人限聚等防疫措施,因此不建議舉行公眾集會。
警務處處長亦以疫情嚴峻及限聚令等理由,拒絕對去年的六四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控方表示,李卓人以及大約400名群眾當晚仍然進入足球場內燃點燭光,控方又讀出當時人群高呼“平反八九民運”、“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估計當晚約有2萬人在維園聚集。
法官指控方毋須在法庭覆述政治口號
負責審理案件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打斷控方發言表示,留意到案情寫有很多口號,但法官認為各被告被控的是“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到底被告當晚有沒有叫口號其實不重要。
法官又認為,帶有政治色彩的口號不需要在法庭內提到,要求控方修改為“叫口號,人群回應口號”等,毋須覆述口號內容。
辯方律師冀法庭考慮人權及公共衛生
4名認罪的被告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求情。夏偉志表示,仼何人犯法都需要負上刑責,不過,他認為本案並非是一單容易的案件,法庭需要考慮兩個層面,第一是人權,第二是公共衞生,他強調本案是首宗涉及公共衞生的未經批准集結。
夏偉志表示,紀念六四的燭光晚會,30年來都受政府包容。過往的晚會都很和平有序。夏偉志表示,當晚集會無涉及暴力、無煽動他人使用暴力、無損壞財產,全程都和平有序。
夏偉志強調,警方是因為公共衞生反對當晚集會,但4名被告全程佩戴口罩,無證據證明他們曾經脫下口罩,集會組織者至少採取了一些行動,以確保參與者保持社交距離,並不是完全漠視新冠肺炎疫情。
4名被告被羈押候判
夏偉志表示,除非別無他法,否則文明社會不應該將4個有才華的年輕人送進監獄,希望法庭為4名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不過,法官表明,社會服務令並不是適當的處罰。夏偉志回應,如果法庭要判處監禁,希望判處緩刑或短期監禁。
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將案件押後到下星期四(5月6日)判刑,4名被告需要即時被羈押候判。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因為民主派初選47人案等罪名,已經被羈押或服刑中,只有梁凱晴因本案首次被羈押。
支聯會對4名被告即時被羈押感驚訝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何俊仁以及兩名成員,星期五早上到法庭外聲援各被告,他們高呼口號:悼念六四無罪、屠夫政權有罪、結束一黨專政、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建設民主中國、集會自由無罪。
對於首次有人因為參與六四集會被即時被羈押,鄒幸彤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表示驚訝,她認為在港人熟悉的人權標準下是不恰當。
鄒幸彤說:基本上覺得即時被羈押是不恰當的,也有點驚訝,由我們最開始的預期,罰款、社會服務令,法官講明不給,就算再比較8-18、8-31(案),都有相當的被告緩刑,緩刑就不用還柙、不用坐牢,現在未去到最後決定,法官已經先說了,這件事是有些驚訝的,也覺得不是很恰當,畢竟那些大家都熟悉的人權標準,一個和平的集會是不應該受到刑事處罰,更加不應該是受到失去自由的處罰,現在已經完全違背了這個原則。
鄒幸彤批評當局“借疫打壓”
鄒幸彤表示,控方的指控塑造疫情嚴峻的氣氛,但她認為控方是“借疫打壓”,她又認為當局不可以因為疫情而禁止所有集會,她質疑為何最近疫情下可以舉辦多場室內以致戶外的演唱會,她希望警方今年不要再以疫情禁止支聯會舉辦六四集會。
鄒幸彤說:香港那時候(去年六四)都未到,就要每個人都關在自己家,不准出入,你可以上班、可以做很多事情,其實出去擠地鐵比維園當天擁擠,我們也願意同警方溝通,提出各種方法讓六四燭光集會符合社交距離,符合隔離安全原則的情況下進行,警方卻不去考慮,我很希望這種不尊重人權的情況不要在今年再重覆。
支聯會繼續申請今年六四燭光集會場地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星期二(4月27日)向警方申請,在維園舉辦六四32周年燭光集會不反對通知書。管理維多利亞公園的康文署回應表示,署方因應疫情,已暫停處理轄下免費康體場地用作非指定用途活動的預訂申請,直到另行通知,並已就安排通知支聯會。
鄒幸彤表示,康文署的通知只是“例行公事”,以疫情原因暫停所有租借場地申請,而暫停不代表之後不會處理,所以目前還在等候的階段,她希望今年當局不要雙重標準。
鄒幸彤說:我們提交了相關的(六四燭光集會)申請,政府已經容許了很多公眾的活動,包括演唱會,這些都可以,為甚麼娛樂可以,政治表達就不可以呢﹖不合理的,所以希望政府給我們一個合理的決定,現在還不知道最後結果,包括這個(刑期)判決,包括警方的決定,我們看看他們會怎樣做。
質疑當局阻嚇市民參與悼念六四活動
記者問及,法庭在六四32周年紀念日一個多月前,對4名被告作出監禁式的刑罰,向社會釋放甚麼信息﹖鄒幸彤認為,是想阻嚇市民參與今年的六四悼念集會,她表明支聯會將會繼續舉辦六四悼念活動。
鄒幸彤說:我們不能代表所有人,我們只能夠說我們不會這樣被嚇著,我們真的對一個社會好,對一個民主社會的要求,就是要有多元的聲音,我們會堅持去表達這些多元的聲音。
學者批香港自由倒退對年青人入獄感難過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法庭只是按照警方的定義,技術上判決4名被告參與去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不過,他認為香港人30多年來都堅持燃點燭光悼念六四,今次因為六四集會判決4名年青人入罰,反映香港自由的倒退與中國其他城市沒有分別。
鍾劍華說:其實過去這麼多年,即是香港每一年的六四都向全世界展示一種燭光,去追求正義、追求合理地去處理一些問題的燭光,所以這次4個年輕人因為參與那次(六四)集會而坐牢,政府可以用那些法律技術的理由去解釋,甚至遲些利用國安法去令到六四集會以後無辦法舉行都有可能,但是我覺得這樣不會沖淡香港人對六四的記憶,而且只會成為了香港由一個文明、現代的社會,倒退成為一個同中國其他城市沒分別的社會,一個很重要的標誌,我覺得蒙羞的不是香港人,蒙羞的是特區政府以及北京,當然4個年輕人因此而可能要承受牢獄之災,無論如何都是令人相當之難過。
朱凱迪再考慮是否認罪
另一名早前打算認罪的被告、因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還柙的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星期五透過代表律師表示,仍在考慮答辯意向,要求押後到6月11日與同案另外19名被告一同再提訊,獲法官批准。
散庭後朱凱迪從被告欄走進羈留室時,向多名旁聽人士高呼“撐著!”有旁聽的市民高呼掛念朱凱廸。
黃之鋒在散庭前向公眾席高呼,“我們改變不到世界,但可以不讓世界改變自己”。黃之鋒去年12月因反送中運動“6-21包圍警總案”,被判監禁13個半月;今年4月13日他再因為反送中運動“10-5反蒙面法遊行”,被判監4個月。而黃之鋒也因為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被控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5月31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