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李孟居在大陸被裁定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罪成,據報去年已刑滿,但仍未能返回台灣。在北京,國台辦4月27日證實,李孟居已經完成刑期,但仍有附加刑期,台灣媒體分析,李孟居是由於被剝奪政治權利被限制出境。人權組織認為,與不足一個月前從大陸獲釋的台灣人李明哲相比較,中國大陸顯然採取了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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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居是台灣屏東縣鄉政顧問,2019年香港反修例運動期間,李孟居經香港入境深圳時失踪,其後被中國大陸檢控部門指控,當年8月到香港參與支持“反中亂港”活動,並潛入深圳拍攝解放軍在邊境集結的照片。當局表示,李孟居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同年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秘密罪把他批捕,經法院定罪判囚1年10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台灣“自由時報”26日報導,李孟居2021年已刑滿出獄,但根據大陸法律,剝奪政治權利是從出獄開始計算,因此他仍被限制出境,只能在大陸境內自由活動,無法離境返回台灣。
國台辦:李孟居權利受保障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7日表示,李孟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現已刑滿,正在服附加刑期,強調在辦案過程,包括在服刑期間依法保障了他的各項合法權利。
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台灣辦公室研究員陳彥廷對美國之音表示,三年前李孟居遭控間諜罪,理由是他在深圳拍攝解放軍操演的照片,顯示大陸當局把他判刑是出於政治動機。
陳彥廷說:“中共指控他拍攝到深圳集結的解放軍的一些操練活動,但事實上我們可以從很多其他媒體,包括中國官方媒體,看到同一場景,同樣的解放軍活動的照片和影片。官方媒體也公佈了。甚至比李孟居拍攝到的更清楚。中共這樣的指控其實是非常可笑的,因為自己的官方媒體也公佈了那麼多場景的照片跟影片,那怎麼可能去指控李孟居是一個間諜呢?”
“保護衛士”:中國雙重標準
李孟居的遭遇使人聯想到不到一個月前從中國大陸返回台灣的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李明哲2017年在大陸被裁定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囚五年和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但他在服完五年有期徒刑後獲釋返台。
陳彥廷認為,李孟居和李明哲的命運截然不同,反映了中國大陸缺乏法治。
陳彥廷說:“李明哲回到台灣之後公開感謝很多國際上聲援他的人士,包括美國的官員以及重要的國際人士,顯示李明哲案是廣受矚目的。他的家屬也積極表態和對外求援。李孟居的案件相對的沒有那麼受到國際矚目。中共也許會覺得,既然李孟居沒有那麼受到矚目,就先把他關著,再等到兩年過後才放他出來,也許更不會受到關注,但是真正的原因只有中共知道。就從對照這兩個案例來看。中共顯然是雙重標準。中共的司法其實是人治的。”
“保護衛士”譴責北京當局禁止李孟居出境違反了中國在1988年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強調,中國大陸過去屢次把獲釋的人權捍衛者持續軟禁,個別案例要長達數年後才能真正重獲自由。
吳瑟致:李明哲回台反響不如北京預期
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台灣兩岸政策協會研究員吳瑟致形容,當年李明哲是受到中國大陸政治性抓捕。他相信,北京希望事件能增進兩岸在政治上的互動交流,並爭取台灣能在兩岸議題上讓步,可是李明哲回台後,台灣官方的立場相對低調,台灣社會和輿論對事件的關注也並不高,與北京所預料有出入。從這個角度看來,李明哲獲釋能馬上重獲自由對於北京來說是個教訓。
吳瑟致說:“對中共來講,前幾個星期把李明哲釋放回來,它所期待的是短暫的輿論效果,可是現在看起來並未起到這個效果,此外,李明哲經過隔離之後,家屬也表示會召開記者招待會,但經過時間的沉澱,這種對外說明對於中共並不會有加分的效果。台灣民眾前往中國(大陸)所謂的政治風險,這個部分(反而)會被放大。這更不符合北京所期待的。”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27日也發聲明,呼籲大陸當局儘速讓李孟居返台,並停止侵害其思想、表達和集會結社自由權利。台灣行政院陸委會則表示,台灣政府高度關注台灣人在大陸的人身安全,但在兼顧當事人及家屬意願下,不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