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象徵國殤之柱捲入“騙局”爭議 創作人稱國安法下不踏足香港

資料照:曾經矗立在香港大學校園裡悼念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死難者的“國殤之柱”。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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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象徵國殤之柱捲入“騙局”爭議 創作人稱國安法下不踏足香港

六四雕塑國殤之柱被香港大學校方從校園移走的事件餘波未了。剛卸任港大校委會主席的李國章表示,國殤之柱創作原意與紀念六四無關,形容這座藝術作品是一場“騙局”。創作國殤之住的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則譴責李國章意圖抹煞歷史。他說,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港版國安法威脅,決意不再踏足香港。

在香港大學,工人移除丹麥藝術家高志活紀念1989年天安門鎮壓事件受害者的雕塑“國殤之柱”的一部分,搬往一座集裝箱。 (2021年12月23日)

豎立在香港大學校園接近四分一世紀的 “國殤之柱”在聖誕前夕突然被校方移除。剛卸任香港大學校委會主席的李國章元旦出席商業電台節目時解釋校委會的決定。

根據他的說法,國殤之柱的創作意念並非源自六四事件。創作人、丹麥雕塑家高志活要求美國接收遭到拒絕,才給予香港支聯會。當年港大學生會未經申請就把雕像搬進校園,校方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搬走。

李國章說:“所謂國殤之柱是有點騙人的。那位丹麥人(高志活)最初建這條柱,是想紀念1995年美國奧克拉荷馬州炸彈案,炸毀了FBI(聯邦調查局)大樓。他建造了這條柱,但美國不要它。他來到香港找到支聯會,把這條柱改為記念‘六四’,但那些人、那些像,全都不是中國人的像,是外國人的像,怎會是紀念‘六四’?

不過支聯會說‘好’,如果有一座雕塑可以紀念六四就拿來用吧。這實在有點像是騙局。 ”

高志活指李國章圖抹煞歷史

高志活接受美國之音電話採訪時表示,要回應李國章的言論,就要從當初創作國殤之柱的原因說起。

高志活說:“我在1993年到1995年創作國殤之柱,目的是創作一座紀念碑,記錄世界各地具有標誌性的反人類罪行。上面的人臉包含不同種族,當中有四分之一是中國及亞洲人。 每個地方的雕塑都是相同的。這一點非常重要,以強調無論發生在何處,這些罪行的本質都是相同的。”

2013年高志活(Jens Galschiot)赴港統籌“國殤之柱”維修工作 (照片提供:高志活)

高志活說,自己1995年在意大利介紹這個項目時,收到很多建議。當時有人把它稱為“恥辱諾貝爾獎”,中國則因為天安門事件成為首個“獲獎”的國家。

高志活先後在全球樹立了四座國殤之柱,第一座1997年在香港展示,目的就是紀念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當時還特製了底座。

高志活說:“相對於墨西哥和巴西的紀念碑,香港的國殤之柱尤為重要,除了這是第一座紀念碑,也因為它的底部以中英文刻著‘老人豈能夠殺光年輕人’(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這是出自當年天安門廣場學生的對話。”

高志活說,“騙局”這兩個字出自李國章口中使他感到奇怪,認為李國章的言論使人完全無法接受。

高志活說:“李國章意圖抹煞歷史,意圖壓迫公民自由表達意見和留下記憶的權利,並試圖為‘天安門事件從未發生’的謊言,創造輿論土壤。”

高志活曾因為擔心港大校方會胡亂移除“國殤之柱”,損害雕塑的結構,有意親自到香港進行拆卸工作。港大校方卻在聖誕節前夕突然採取行動,出動吊臂和貨櫃車,以拆件處理的方式把國殤之柱遷離校園。

擔心國安法不再踏足香港

他說,已委託律師與港大校方交涉,期望可以在一個月內把國殤之柱從香港運往歐洲,但自己已決意不會踏足香港。

高志活說:“對於我來說,香港已不再是安全的地方。首先丹麥政府與港府未必能及時就運送國殤之柱達成協議。最重要的是,在港版國安法下,外國人有可能因發表反對中國政府和香港的言論而入獄。如我來到香港,我肯定會發表反對香港政府的言論,但我不能肯定,香港的法律能保障我的言論自由。”

李國章2015年被時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委任為港大校委會成員,任內曾發生多次爭議事件,包括上任後不久的副校長任命風波。曾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被指和發起雨傘運動的學者戴耀廷關係密切。校委會最終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同年李國章升任校委會主席。

在任六年間,校長馬婓森請辭,換上中國大陸出身的美籍學者張翔。戴耀廷佔中案被判囚後,校委會以大比數通過即時解僱他,推翻大學教務委員會的建議。

今年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動議悼念襲警疑犯,引起軒然大波。李國章表示不能鞠躬認錯了事,部分學生事後被禁止進入校園。

台灣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理事長曾建元向美國之音表示,李國章的“騙局”論相當可笑。

曾建元說:“國殤之柱的創作者怎麼創作他的作品,怎麼去詮釋他的作品的意義呢?這是創作者的權利。這個作品放在中國,當然就會和六四的歷史意義連接起來。它可以無限複製,在不同的歷史場景當中具有不同的意義。”

曾建元:“騙局”與否應留待校園辯論

台灣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理事長曾建元 (臉書圖片,曾建元授權使用)

曾建元認為,李國章以“騙局”來形容國殤之柱與他的身份不相符。

他說:“他用的字眼事實上是非常尖銳。若是指責這是騙局,那就表示在刑法上這是詐欺,甚至有刑事上的責任。事實真相是什麼其實值得在大學進行辯論。它到底是否騙局不是一個校務的主管者,基於你的權力來定義的,而是透過校園裡面對這問題有研究的學術社團的成員,大家共同進行討論來確認。這才符合作為一個大學主管者的身份。”

曾建元認為,高志活對港版國安法的顧慮並不是杞人憂天。

曾建元說:“(香港)大學的校園可能無法保存他的作品的完整性。那麼他要相信誰呢?港版國安法的內容、價值和尺度都和高志活在丹麥所經驗的相關法律規定存在巨大差異。當他無法捉摸國家執法界線的時候,當然不要輕易去讓自己陷入這個陷阱。”

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黃靖軒對明報表示,李國章的說法口講無憑。國殤之柱在港大擺放20多年,意義早在港人及港大學生會心中,就是要提醒大家“銘記歷史”。他又說,藝術品的意義永遠在於觀察者的反應,要求校方向學生交代如何保養國殤之柱及日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