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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9月爭取真普選抗爭中帶頭闖入政府總部外“公民廣場”的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星期一被分別判處社會服務和緩刑。此前,三人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
據港媒報道,現為香港眾志秘書長的黃之鋒被判8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參選港島區立法會議員的香港眾志的主席羅冠聰為12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周永康因9月將赴英國讀書,無法完成社會服務令,則被判刑三星期,緩刑一年。
裁判官表示,相信他們真心表達政治訴求,並非為個人利益及有意傷人,年輕人行動往往出於純真,又可能比較激動。如果法庭考慮到三人涉及的事件後所發生較激烈的政治事件,而判處阻嚇刑罰,對被告並不公平。
2014年的 926學生重奪公民廣場行動,直接觸發數以萬民眾的聲援和隨後的長達兩個多月的爭取真普選的佔領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