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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華盛頓智庫的一份最新報告,儘管中國在國際發展上有大規模的投入,尤其是在非洲的投資以及“一帶一路”項目,但是中國在全球發展方面的表現仍遠落後於美國及其他世界大國。專家表示,透明度不足和中國要求援助項目需由中國承包商來做,都阻礙了中國國際發展的效率。
自2017年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後,國際發展儼然成為北京對外合作的重心。今年初北京發布中國國際發展白皮書,以“國際發展合作”取代“對外援助”的提法,並將對外援助和“一帶一路”作為未來中國國際發展實踐的兩個主要支柱。然而,中國的國際發展努力似乎還是無法得到世界多數國家的共鳴。
美智庫:發展承諾指數排名,中國倒數
總部位在華盛頓的全球發展中心(Center for Global Development)星期二(9月14日)發布的《2021年度發展承諾指數》(Commitment to Development Index 2021)對40個世界最主要發達和中等收入國家在國際發展方面所做的貢獻進行評估和排位,瑞典、法國和挪威位居前三,美國排在第22位,而中國祇排在第36位。
報告從八個領域考察了各國政策與實踐如何支持中低收入國家構建繁榮、善治和安全。這些領域包括發展融資、投資、貿易、移民、人口遷移、健康、安全和科技。
報告說,中國在科技領域表現較好,尤其是在與發展中國家的雙邊貿易中,對知識產權的限制較低,讓技術能夠轉移至低收入國家。但是中國在發展融資等其他領域都排在倒數,拉低了綜合名次。
報告作者之一、全球發展中心高級政策研究員伊恩·米歇爾(Ian Mitchell)說,人們也許會認為,中國目前是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發展援助的主要國家之一,中國應該在融資和投資領域表現不錯,但是他指出,中國發展融資的質量不高。
他對美國之音說:“一個是透明度問題。即便是對合作國來說,也很難弄清楚是怎麼回事。……還有一個顯而易見的方面就是,幾乎所有的中國援助都要求由中國承包商來做。從長期來看,這阻礙了發展的有效性。”
他指出,即便從量上來看,相較於中國龐大的經濟規模,中國提供的發展援助,和其他國家比起來,也算不上慷慨,而且中國援外資金的優惠成分較低,商業貸款比例較高。
美國威廉·瑪麗學院下屬的分析全球發展融資活動的研究機構援助數據(AidData)在2017年發布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中國政府在2000年到2014年的援外資金總額超過3500億美元,但是這些資金中只有不到25%是贈款或低息貸款等傳統意義上的發展援助。
中國的國際發展合作
德國莫卡託中國研究所(Mercator Institute for China Studies)研究中國與發展中國家關係的陳懋修(Matt Ferchen)認為,國際發展在西方通常與發達國家政府、多邊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向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提供發展援助相聯繫,但對於中國來說,發展並不主要是援助。
他在一篇文章中寫道:“北京的國際發展敘事和政策包含廣泛的通常是背後有國家支持的商業交流,從貿易到投資到放貸。”
中國一直強調其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有別於西方國家的發展援助,稱中國的援助建立在“平等、互惠”基礎上,不像西方國家“附加政治條件”。
中國政府在今年1月發布的《新時代的中國國際發展合作》白皮書中說,中國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開展國際發展合作是發展中國家間的互助,屬於南南合作範疇,與南北合作有著本質區別。除了無償援助、低息和優惠貸款等對外援助之外,白皮書還將共建“一帶一路”定義為中國開展國際發展合作的重要平台。
德國海德堡大學研究中國與國際發展的漢學家盧瑪麗(Marina Rudyak)說,在歐美語境中,發展通常被認為是一個包含政治、經濟、社會、環境和文化維度的多維度社會經濟進程,其中的政治維度,尤其是民主,被認為是實現其他維度的關鍵,但中國的國際發展觀念則“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國國內發展議程的外化”。
她說,中國將發展視為以科技為中心的現代化進程,認為通過對交通、能源、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投入所帶來的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前提。因此,在國際發展合作上,西方國家更加註重促進善治和製度建設,而中國更多的則是開展基礎設施建設。
中國在最新的白皮書中例舉了很多基礎設施建設、培訓以及援助項目。白皮書說,2013年到2018年,中國向122個國家和20個多邊組織提供超過2700億元人民幣的援助,包括無償援助、無息貸款和優惠貸款,受援國主要集中在非洲和亞洲最不發達國家和中低收入國家。在此期間,中國共建設420多個基礎設施和農業等成套項目,完成400多個技術合作項目,舉辦7000多場人力資源開發合作活動。
白皮書說,中國堅持奉行“受援國提出、受援國同意、受援國主導”原則,以受援國歡迎不歡迎、同意不同意、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標準。
全球發展中心高級政策研究員伊恩·米歇爾表示,雖然中國宣稱尊重受援國獨立選擇發展道路和模式的權利,但是他們的評估顯示,在接受中國發展融資的國家中,認為中國援助與受援國國家優先議程相一致的項目比例,略低於平均水平。
盧瑪麗認為,中國的基礎設施發展項目可以帶給發展中國家好處,比如道路、橋樑和電力設施的建設,但是中國提供貸款的基建項目通常都是以中方建設、運營數十年然後移交給東道國政府這種模式開展,如果項目不盈利,東道國無力償還貸款,就會導致問題,“可能要涉及到其他抵押物了。”
這也是包括“一帶一路”在內的中國發展援助引髮質疑的原因之一。一些專家警告說,中國的貸款項目可能會讓借債國陷入“債務陷阱”,使得這些國家不得不將戰略資產的控制權交給中國。
斯里蘭卡的漢班託港是引發外界關注的例子之一。2017年12月,斯里蘭卡因無力償還債務,將該港口出租給中方經營99年。
全球發展中心2018年的一份報告曾列出8個可能陷入中國債務陷阱的高風險國家,包括吉布提、馬爾代夫、老撾、黑山、蒙古、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和巴基斯坦。
中國在最新的白皮書中提出了義利觀的概念,稱“恪守互利共贏原則,在對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時,重視和照顧其他國家的利益需求,重義輕利、舍利取義。”
但盧瑪麗表示,這將會如何真正體現在中國的援助項目中,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