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審議 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

  • 美國之音

中國升旗唱中國國歌資料照。

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HTML5

中國人大審議 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

中國人大常委會11月1日審議將上個月啟用的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決議案。這個將在星期六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的決議案,將迫使香港特區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並予以實施。決議案沒有提及設立港人普遍關注的法律適用“追溯期”。

據港媒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30號開始的會議,星期二對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決議草案進行了說明。草案一旦通過,香港便需要對國歌法完成本地立法程序。人大會議星期三還審議補充國歌法刑法,有關內容訂明違反國歌法最高可判處3年以下徒刑。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就草案向常委會說明時,提到近年香港發生一些不尊重國歌事件,稱把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在港實施,具有迫切和現實重要性。

列席常委會的港府行政會議成員、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決議案沒提及追溯期,相信各界都認為不需要設追溯期,而刑罰應參考香港國旗、國徽法例,相信不會超越相關刑期。香港《國旗及國徽條例》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及玷污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法,一經定罪可判罰款最高5萬元及監禁3年。

民主派認為,一國兩制保障香港享有言論自由,香港立法時要兼顧香港實際情況。還有民主派議員建議港府應展開3個月的公眾諮詢,清楚定義何謂尊重和侮辱國歌。

另外,亞洲足協星期二公佈裁決,就香港一些球迷上月10號在港隊對馬來西亞比賽中哄噓國歌的事件,對香港足協作出警告,表明如果再遇到類似事件,將給予更嚴厲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