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譴責廣州三位人權人士被判重刑

  • 海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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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譴責廣州三位人權人士被判重刑

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特赦近日發表聲明,譴責中國廣東當局對廣州三位人權活動人士的嚴厲判刑,是最新的政治迫害,並要求立即和無條件釋放他們。

總部設在倫敦、擁有700多萬會員和支持者的全球最大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在48歲的作家和人權倡導者郭飛雄和另外兩位活動人士、37歲的劉遠東和32歲的孫德勝,上星期五被判刑後發表聲明,批評這是中國有關當局明顯的政治迫害。

聲明表示,這些活動人士因為倡導新聞自由和民主而遭受酷刑和其他虐待,在經歷一場虛假的庭審後被判長期監禁,這對人權捍衛者來說無疑是“黑色星期五”。而他們僅僅是在行使他們的人權,合理地要求讓中國公民在國家的未來中擁有更大的發言權。但來自當局的令人膽寒的回應是,任何人敢於挑戰政府就會受到嚴厲懲罰。

聲明強調,對這三位活動人士的庭審不公正,存在嚴重和反復違反法律程序的地方,包括限制辯護權利。而且,郭飛雄和孫德勝的庭審持續了非常罕見的18個小時,令辯護律師無法中途休息。此外,當局還將主要辯護證人強行驅離廣州,令證人無法出庭作證。同時,法庭還非法地剝奪郭飛雄作最後陳述的權利。

聲明還表示,這三位活動人士在看守所期間受到酷刑和虐待,其中郭飛雄和劉遠東有超過800多天未能到戶外放風,而這違反了對待在押人員的國際最低標準以及中國自身的看守所條例。此外,孫德勝在看守所內曾被迫長期戴手銬和腳鐐,並因為頭被抓住撞牆而受傷。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星期一對美國之音表示,這三位活動人士因宣揚人權和政治改革而被判重刑,是明顯的政治迫害。

他說:“國際特赦譴責這三位活動人士被判得這麼重。我們認為這是一種政治迫害。他們呼籲中國改善人權情況,他們的要求是合理的,需要中國有憲政,尊重它自己的憲法和法律。判得那麼重,我們認為是不合理的,我們覺得他們應該被立即釋放。”

以筆名"郭飛雄"更為人熟知的楊茂東,11月27日因官方所指的“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和“尋釁滋事罪”,被廣州天河法院判處6年監禁。此外,劉遠東和孫德勝分別被以"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判處3年和2年半。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表示,國際特赦組織將持續關注這三位活動人士的狀況,特別是郭飛雄,他是呼籲中國當局尊重公民和政治權利行動的帶頭人,多次呼籲和敦促中國批准保護公民言論自由權及和平集會自由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國1998年10月便簽署了這個公約,儘管一再宣佈會批准該公約,但17年以來,一直沒有採取行動。

倪偉平說:“我們會繼續聲援他們,特別是郭飛雄。他曾經呼籲中國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個是最重要的公約之一,中國還沒有批准。所以,我們會繼續呼籲中國政府批准這個。他(郭飛雄)所受到的迫害,就證明中國為什麼要批准這個國際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