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法雖嚴格 但難實施

北京食品安全安全檢查人員作業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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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食品安全法雖嚴格但難實施

中國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被稱為‘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但最近在布魯金斯學會的一次活動上,專家認為實施有難度。

2015 年 4 月 24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 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這項法律因擴大監管範圍、強化監管問責制度、加強處罰程度,而被稱為‘史上最嚴’。該法設立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保證食品可追溯的體系,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運用信息化手段採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鼓勵食品規模化生產和連鎖經營、配送,鼓勵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實現田間到餐桌全方位、全鏈條的監管。

但專家稱,中國食品產業依靠中小型企業和個人生產加工商的特點,使這部法律實施困難。

國際食品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員薇薇安霍夫曼說,這部法律的進步也使它成為最難實施的法律。特別是在追蹤食品來源方面,因為中國的農業太分散,涉及環節太多。

她說:“中國有數以百萬計的農戶。幾十萬小型食品交易商從這些農戶收購農產品和食品,上百萬加工商加工食品。”

她還說,中國農產品銷售的主要渠道依然是傳統的集市。而如果食品安全發生問題,這些在集市上銷售的農戶是很難被找到的。而找不到銷售生產源,食品安全問題就很難徹底解決。

美國得克薩斯州聖瑪麗大學法律學教授劉成林說,新《食品安全法》的內容上有重大變化和進步,值得肯定,但法律的實施依然靠地方。

他解釋說,中國食品監管隊伍在地方,而食品生產依靠地方大量小型生產加工商。地方實施該法的過程當中會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如果法律實施過於嚴格,會使小商販無法生存,從而影響到社會穩定。而那些大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是地方財政賴以生存的納稅大戶,這和地方政府的監督管理自然發生利益衝突。

他說:“現在主要的問題能不能執行,是要看地方能不能放下自己的利益衝突, 能不能在保護中小企業的同時保護食品的安全。”

霍夫曼說,僅靠政府部門的力量無法管理監督數量龐大的中小型和個人食品商。她建議中國向其他國家學習,引入第三方私人檢測部門來減少政府和公共部門的負擔。

霍夫曼說:“在不同發展水平的許多國家都非常有效的一個策略是,引入第三方私營部門,來建立可行的管理機制,並在實施這些管理機制的時候,允許私營部門獨立進行政府接受的檢測。這樣就總會有外部第三方來核查私營部門的食品安全檢測結果。 ”

她還說,在通過零售商和生產商的直接購買關係來縮短供應銷售鏈方面,新法仍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