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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將於3月開始施行針對計算機大數據算法的管理規定。這份指向性明顯的法規旨在解決現實社會網絡用戶和從業者的權益問題,但其中措辭模糊的干涉性條款也反映了中國當局約束科技業自由發展、鞏固國家管控科技力量的野心。
新規凸顯哪些社會問題?
將從3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法是由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出台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對基於大數據算法技術的網絡服務加以規範和限制。
算法(algorithm)是大數據管理與計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計算機在計算和解決問題的操作中遵循的過程和規則。而“算法推薦”是指網絡服務和平台運用大數據分析、向用戶推送、精選、過濾信息的過程。
在大數據後台的算法助力下,亞馬遜、阿里巴巴等購物網站通過分析消費者的瀏覽習慣推薦消費者可能喜歡的商品,YouTube、優酷等視頻網站可以源源不絕地推薦用戶可能感興趣的影片;臉書、推特、微博等社交媒體按照個人賬戶的喜好,決定呈現哪些新聞條目、以及呈現的優先次序。
荷蘭萊登大學現代中國研究助理教授、斯坦福大學網絡政策中心“數字中國”(DigiChina)項目共同創辦人羅吉爾·克里默斯(Rogier Creemers)說,對於大型的網絡平台來說,算法不但無所不在,也是實現其功能的“秘密醬料”(secret sauce)。
克里默斯以中國視頻分享程序抖音的海外版TikTok舉例說:“TikTok的獨到之處、之所以用戶想用TikTok、商業組織也希望通過它做廣告,在於TikTok善於將個人與消費機會聯繫起來。”
計算機算法通過處理海量數據的超人能力,除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眾多用戶的體驗,也帶來了用戶使用沉迷、內容極端化等問題,一些人群的權益尤其受到影響——例如青少年、老年人、科技產業的底層打工者等。
因此有分析認為,中國的線上監管控制反應了線下的社會問題。
美國喬治城大學安全與新興技術中心戰略事務主任海倫·托納(Helen Toner)說,中國這部法規的獨特之處在於,中國政府希望讓社交媒體和影音平台為如何向用戶推薦信息的整個技術過程負責。
托納對美國之音說:“他們(中國政府)試圖要做的是去管控一個大型類的、被稱作'推薦系統'的人工智能係統。這類系統範圍廣泛,卻很少受到媒體的關注和討論。”
中國的新算法規定要求,網絡平台在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勞動者和消費者等用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時,不得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必須保障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薦服務,並需要為“外賣小哥”這樣的科技公司基層僱員“完善平台訂單分配、報酬構成和支付、工作時間、獎懲機制”。
克里默斯說:“我們可以看到,在規定的最終版本中,有一些條款談到了對老年人的保護。很明顯,當你生活在一個銀髮族越來越多的社會裡,老年人尤其容易受到各種與手機相關的欺詐、詐騙和不公平對待——當然這裡不只限於老年人。關照老年群體不是件壞事。”
以老年人遭遇“網絡陷阱”問題為例,當購物網站甄別出用戶是老年人之後,基於算法的推薦功能可能會推測粗這一類用戶的節儉心理而推薦價格低廉、以次充好的商品,一些預裝的惡性軟件將也常常被爆出竊取和倒賣用戶的個人數據,侵犯老年人的隱私權和數據權。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最新《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中國60歲以上網民佔總網民人數的12.2%,人數達1.23億;艾媒研究院發布的《2021年中老年群體觸網行為研究報告》顯示,51%的中老年人每天平均上網時間超過4小時。
近年來,算法引發的社會問題在美國引發輿論關注。2021年10月,美國社交媒體巨頭臉書公司的一位前員工向媒體透露,社交媒體巨頭臉書的內部研究調查發現,旗下的圖片分享產品Instagram的使用導致許多年輕女性用戶焦慮、抑鬱。《紐約郵報》報導說,臉書的調查還發現,Instagram上傳播的有關極端瘦身方法的圖片導致具有飲食紊亂問題的未成年人病症更加惡化。
托納說:“在美國,我們看到,比如臉書、YouTube,相關的算法試圖讓用戶一直停留在它們的網站上,讓你點擊,讓你的眼睛鎖定上面的新聞提要,這可能導致算法去推薦,在某些情況下,推薦會讓用戶變得激進的內容,如果用戶容易受此類內容吸引的話。”
她說:“我認為美國的例子在媒體上得到了更廣泛的討論,我想中國正在看到類似的問題正在出現。我認為他們正試圖解決其中的一些問題,並讓平台以一種前所未有的方式為這類行為負責。”
萊登大學的克里默斯認為,中國政府清楚地意識到,他們遇到了與西方國家類似的網絡空間導致的社會問題,但認定自己可以拿出一套比西方制度更有效的做法。
他說:“這部法規的的真正目標似乎是那些巨頭、大型網絡巨頭,例如阿里巴巴騰訊。有意思的是,這些規定不是憑空而來的……他們的意義是重新平衡消費者和科技公司之間的關係。”
中國創新環境緊縮,“權力清單”越拉越長
對於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來說,數據是幫助計算機提升算法能力的關鍵資源。因為掌握了龐大數據資源,中國的人工智能行業曾被認為具備無與倫比的優勢。有分析認為,隨著政府對技術平台數據處理限制的不斷加大,中國消費型科技企業的技術發展將受到嚴重製約。
即將生效的算法條例規定,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或者向用戶提供便捷的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也就是說,用戶有權要求技術平台停止分析和追踪個人信息,有權要求網絡商家停止通過算法分析個人數據、以“先入為主”的既定印象向用戶推薦商品和服務。
但批評者認為,科技企業並非執掌大數據算法技術的唯一主體——政府本身時時刻刻通過數字監控分析公民的個人信息、掌握百姓行踪,沒有AI算法技術,“智慧城市”、“城市大腦”這樣的數字化管理框架模式不可能實現,但政府如何使用算法卻絲毫不受監管制約。
“中國技術威脅”(China Tech Threat)網站共同創辦人、丹麥電信行業諮詢公司Strand Consult高級副總裁羅斯林·萊頓(Roslyn Layton)通過電子郵件對美國之音說:“這些規則在某種程度上與歐洲算法政策的措辭相似,反映了政府的傲慢態度,即決策者可以調整算法以改善結果,例如保護消費者。通常,從商業角度來看,這些策略會降低算法的效率,並會降低終端用戶得到的效用。”
萊頓還指出:“我只想問,誰會保護中國人民不受政府的傷害?監管者誰來監督?”她說:“要注意到的是,這類政策不適用於政府用來處理用戶信息的算法。中國政府進行了大量的數據處理,但對公民沒有任何保護。你無法選擇不讓政府處理(你的數據)。”
觀察人士認為,中國對科技公司算法出台新規,是近年來加緊科技業管制的整體趨勢的寫照。
對於政府對新興產業越來越多的介入,體制內人士也提出了諫言。據鳳凰網報導,中國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紅天講席教授、中國證監會原副主席高西慶去年12月在一場公開活動上說,對政府監管部門要有足夠的製約,讓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的作用。
他說,要限制政府的“權力清單”,也就是說“政府的監管部門所能做的事情要有個確定範圍,不能想幹什麼就乾什麼”。
不過,中國政府的“權力清單”似乎越拉越長。去年,中國政府和官方統管的研究機構制定和下發了多項有關人工智能運用標準和規範的文件和指導意見要求。與此同時,官方對科技企業的打壓也毫不手軟。
2021年3月,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起“可信人臉識別守護計劃”;7月,信通院發布《可信人工智能白皮書》。
2021年9月,網信辦等九部委下發《關於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中國科技部也在去年9月發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倫理規範》;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通過了中國科技部起草的《關於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指導意見》。
而對於那些被官方認為過度支配市場、不符合安全標準、對主旋律弘揚不力的科技企業和社交媒體,中國政府更是直接出手,高調打壓眾多知名公司。
中國政府去年公開阻止了打車軟件公司滴滴出行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7月禁止滴滴註冊新用戶,下令其應用程序下架,並對其展開網絡安全調查結束。另外,中國政府幾乎全面取締了網上課外教育和輔導行業,理由是希望降低學生負擔、降低育兒成本。
去年9月,阿里巴巴因涉嫌壟斷被處以182億人民幣的天價罰款。10月,外賣網站美團因類似罪名被處以34億元的罰單。據《紐約時報》統計,從去年1月到11月,新浪微博共被處罰44次,電影和書評網站豆瓣被罰20次。
市場規模達近三千億人民幣的網絡遊戲行業也遭當局整頓。官方媒體去年8月痛批網絡遊戲是“精神鴉片”,政府同時發布命令,限制青少年的網絡遊戲時間。
習近平特色的科技強國路
華盛頓一家著名商業諮詢公司的科技與地緣政治戰略分析專家認為,對於中國政府來說,科技產業的利潤是次要的,國家權力的鞏固才是最主要的,這是中國科技創新和商業環境必鬚麵臨的挑戰。
這位要求匿名的分析人士說:“正如你所知道的,中國並沒有像歐洲和美國資本主義那樣創造財富——不是我們假設的那樣,以為創造財富是遊戲的終點。國家主席習近平清楚,權力的積累才是最終目的,財富的積累只是權力的一種表現。”
萊登大學的克里默斯說,算法管理規則中的某些方面體現了習近平提出的“共同繁榮”理念,但也關乎中國共產黨對於其執政穩固地位的安全考量。
他說:“(共同繁榮)的這一理念是要改變經濟結構……現在有一部分人迅速富裕起來,該讓其他人也變得富有了。當然,這裡還有因素與保護中國共產黨及其所掌政權的重大安全利益有關。在這份其實非常簡短的文件中,你可以找到中國共產黨試圖實現的許多不同目標的種種例證。”
至於算法規定如何實施、如何影響科技企業運作,專家表示還需拭目以待。克里默斯說:“公司監管中的一個大問題一貫是如何去打開那個'黑盒子',因為公司往往不願意讓外人知道它們的黑盒子裡有什麼。涉及到算法,顯然情況就更糟了,因為算法本身是公司的核心知識產權。問題是,(這部規定)對政府獲取這一非常重要的知識產權意味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