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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初香港爆發史無前例的大規模反送中運動,每個周末的遊行集會持續超過半年,期間民陣發起8-18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陣改為”流水式集會”。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名民主派人士,去年4月被警方拘捕,控告他們當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會,案件星期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稱為香港”民主之父”、82歲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首次成為被告,而本案涉及的《公安條例》、警方禁止和平遊行的權力以及上訴機制是否違憲,對香港人日後行使集會自由可能有深遠影響,令本案備受關注。
2019年8月18日香港反送中運動白熱化期間,民間人權陣線發起“8-18煞停警黑暴力、落實五大訴求”遊行,申請由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並於終點舉行集會,但是警方只是向民陣發出在維園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禁止遊行以及在終點遮打道的集會。
民陣稱8-18流水式集會有170萬人參與
民陣表示,參與集會的人數眾多,擔心維園場地容不夠容納參與集會的市民,決定改為“流水式集會”,當進入維園的人數爆滿,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以及其他民主派人士就會帶領參與集會的市民離開維園,往灣仔、金鐘以及中環等地方疏散,騰出維園的場地讓其他有意參與集會的市民進入。
民陣估計,當日在銅鑼灣、天后及維園一帶有170萬人參與8-18流水式集會,警方則估計,在不反對通知書所列明的指定集會地點,同一時間參與集會的最高峰人數為12萬8千人。
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非法集結等罪開審
事隔8個月,警方去年4月大搜捕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及前主席李卓人、何俊仁、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梁耀忠、及區諾軒,合共9名民主派人士,指控他們涉及8-18流水式集會,“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名。
案件星期二(2月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李卓人、何俊仁、何秀蘭及梁國雄開庭前,在多名民主派人士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張超雄、單仲偕、李永達等人聲援下,手持橫額在法庭外高呼“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和平集會無罪、政治檢控可恥”等抗議口號。
李卓人稱為香港人集會遊行權利而戰
李卓人會見傳媒表示,本案關係到香港人和平集會的權利可能被剝奪,他又表示,2020年1月開始,警方以疫情為由禁止所有集會,他認為香港政府及警方剝奪市民和平集會及遊行的權利,今次的案件是為香港人應有的憲法權利而戰。
李卓人說:“被告的是特區政府,被告的是律政司,被告的是警方,因為他們剝奪了我們(香港人)的集會、遊行權利,奪了香港人應有的憲法權利。今日是為香港人的憲法權利的一場扙,為集會、遊行權利之戰。“
李卓人表示,反送中運動之後,香港的司法制度愈來愈接近“一國”,很多被捕示威者的權利都被剝奪,他批評香港的法律愈來愈荒謬。
李卓人說:“我們看到的是無數的政治檢控,我們見證著香港的法治、法律淪為一個政治報復、政治打壓的工具。我們很痛心,因為除了我們這件案之外,我們見到很多‘手足’(抗爭者)他們的權利被剝奪,他們被政治檢控,很多‘手足’(抗爭者)現在入了獄。我們見證著香港的法律愈來愈荒謬,(民主派)初選都有罪,選自己的初選候選人都成為一個顛覆國家政權罪。我們見到很多言論入罪,變了顛覆意圖行為,我們見到很多抗警暴的‘手足’(抗爭者),就是被它打壓到‘坐監(牢)’,這些我們都看著,我們覺得很痛心,香港變成這樣。”
呼籲香港人為民主硬頸
李卓人表示,本案是眾多司法抗爭的其中一宗案件,他呼籲香港人在牛年像牛一樣“硬頸”(固執),為民主而“硬頸”(固執)。
李卓人說:“希望香港市民,我們將來大家繼續高舉我們自己應有的民主自由權利,繼續行下去,今年是牛年,我們個個都好像牛一樣,是‘硬頸’(固執),為民主‘硬頸’(固執)。”
李卓人又表示,除了香港之外,世界各地有很多人民爭取民主自由的怒火也在燃燒,他們舉起三指手勢支持緬甸人民的抗爭,反對軍政府剝奪緬甸人民民主選舉的權利,以政變推翻一個民選政府,他們高呼口號要求釋放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姬。
在場的民主派人士高呼口號“Free Aung San Suu Kyi, 釋放昂山素姬,還緬甸人民民主權利”等支持緬甸人民的口號。
何俊仁指本案檢控及公安條例受挑戰
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他參與民主運動多年,以往和平有序的遊行集會是不會檢控,他認為香港的政治形勢有所改變,當局似乎想利用高壓的手段,禁止以往一向被視為合法的遊行集會。
何俊仁表示,本案的檢控尤其是《公安條例》的合憲性是受到挑戰及質疑,他又表示,如果被定罪是完全樂意接受一切的法律制裁。
何俊仁說:“今次的檢控是有很多法律原則的問題,甚至那個公安法裡面有些條文的合憲性是會受到質疑的,但是除此以外政府在今次處理8-18案是很離譜,完全沒有顧到公共的安全,我們覺得不負責任,反而還去檢控一些當時能夠幫助和平、安全疏散的人士,所以我們基於這個原則去作出抗辯。不過,如果真的被定罪的話,我完全是樂意接受一切法律的制裁。”
李柱銘首次成為被告引關注
被稱為“香港民主之父”、82歲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首次成為被告。同時,本案涉及的《公安條例》、警方禁止和平遊行的權力以及上訴機制是否違憲,對香港人日後行使集會自由可能有深遠影響,令本案備受關注。
控方提出的案情表示,民間人權陣線原本計劃2019年8月18日在維園舉行集會,並由維園遊行至中環以及在遮打道集會。警方只是對維園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是反對後兩者,民陣因此上訴,被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
控方又表示,各被告明知如此,仍然以“流水式集會”為掩飾,在2019年8月18日當日帶領市民沿原定路線遊行至中環,在隊頭拉橫額以及叫口號,以“煞停警黑亂港,落實五大訴求”為主題,導致交通嚴重受阻。
辯方則提出違憲挑戰,包括把組織或參與和平集會遊行訂為罪行,是過度限制自由。而警方禁止遊行的權力亦可能違憲,尤其當集會遊行目的是批評警方,警方可能有利益衝突以及有偏頗之嫌。同時,辯方亦質疑上訴委員會制度是否公平公正公開。
區諾軒梁耀忠分別承認兩項及一項控罪
香港現行的《公安條例》當中,警方有反對集會遊行的權力,十多年前《公安條例》曾經受到挑戰,更由終審法院判決,本案被告梁國雄就是當年敗訴的挑戰者之一。不過,當年爭議聚焦在警方酌情權太過廣泛,本案議題較廣闊及全面,構成新挑戰。
這些法律議題也關乎另外幾宗民主派人士涉及的反送中運動非法集會遊行的案件,包括2019年8-31、10-1和10月20日的未經批准集結案。本案獲安排先行審理,充當先例。
區諾軒及梁耀忠分別承認兩項及一項控罪,押後至3月22日求情,同案其餘各被告答辯時表明不認罪。李卓人表示,反對政治檢控;梁國雄表示,集會無罪,反對政治檢控。
由於要等候辯方在英國的專家證人有關群眾管理的報告,控方暫時未能開案陳詞,法官胡雅文將案押後到星期三(2月17日)早上再訊,預計審訊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