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連日來指控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政治攬炒”,香港警方星期六高調拘捕15名民主派知名人士,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涉及去年組織及參與反送中運動遊行示威。李柱銘保釋外出後表示,對被捕感到驕傲,可以同優秀的年青人繼續行民主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表示,香港政府趁港人努力抗疫之際展開“大圍捕”,是政治上“秋後算帳”,壓制香港人的自由,製造寒蟬效應。
針對去年反送中運動遊行示威,香港警方星期六(4月18日)早上展開”大圍捕”,高調上門拘捕14名民主派知名人士。
警方指拘捕14人涉非法集結等罪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警司林穎濠星期六下午會見記者表示,今日共拘14人,包括12男2女,年齡介乎24至81歲,案件交由港島總區刑事部跟進。林穎濠表示,被捕人涉嫌在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組織及參與在香港島及九龍區進行的未經批准集結;其中5人另涉及去年9月30日及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經批准的遊行。
林穎濠表示,全部被捕人已經或將會被落案起訴,將於今年5月18日在東區法院應訊,不排除再有人被捕。有記者問及為何在星期六展開拘捕行動,林穎濠回應表示,警方仔細考慮所有證據,認為有充分證據,所以作出拘捕和檢控,他又表示,任何人違法都會調查。
據了解,被捕14人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楊森、前立法會議員單仲偕、前主席何俊仁;工黨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秀蘭;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公民黨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社民連主席黃浩銘、秘書長吳文遠、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及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
李柱銘:終需做被告人感到驕傲
多名民主黨成員包括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許智峯等下午到中區警署外聲援被捕人士,他們高呼口號。
李柱銘約下午4點半以港幣1千元(約130美元)保釋外出,離開中區警署。李柱銘會見傳媒表示,他第一次成為被告人,感到驕傲,可以同優秀的年青人繼續行民主路,他強調對自己的所作所為無後悔。
李柱銘說:“我終需是做被告人,我甚麼感受呢﹖我”舒服哂”﹗因為這麼多年、這麼多個月來,見到這麼好的青年被它(警方)拘捕、去(控)告,而我是沒有被告,其實我的心是過意不去,終需我可以做被告人,我為我所作所為一點都沒有後悔,我感覺到驕傲,終需有機會同一班優秀的、香港的年青人可以繼續行我們這條民主的路。”
李柱銘表示,警方星期六早上到家中拘捕他,對於警方的所作所為李柱銘表示,完全無投訴,他又表示警員對他很有禮貌。李柱銘表示,警方落案控告他兩條罪,包括去年8月18日在維多利亞公園組織一個未經批准的遊行,以及參與這個遊行,將於5月18日在東區法院應訊。
楊岳橋批港府抗疫之際秋後算帳
約20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中午在立法會會見傳媒,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批評,香港政府趁全香港市民努力抗疫之際,作政治上的“秋後算帳”,質疑港府無心抗疫。楊岳橋又表示,他相信今次警方的”大圍捕”並不是單一事件。
楊岳橋說:“究竟是誰藉抗疫之際,是做政治上這種骯髒下流的活動,大家清楚可見,而這件事我相信不是單一的,結合過去多次無論是中聯辦、“兩辦”的高調聲明,結合”(中國)國家安全日”他們高調的說法,這個其實明顯看得到“兩辦”是希望藉現在全世界忙於抗疫之際,根本就在做政治上秋後算帳的行為。”
胡志偉批製造寒蟬效應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香港政府利用法律上的空子,以法律行為壓制香港社會的言論自由。胡志偉表示,去年8月18日及10月1日,警方沒有發出遊行不反對通知書,但是整個遊行的過程大家都是相安無事,也是大家一直以來尊重《基本法》賦予港人集會及言論自由的空間。
胡志偉批評警方拘捕這些遊行示威的帶頭者,明顯是製造寒蟬效應。他又認為,警方拘捕的時間點太巧合,質疑是配合北京港澳辦及駐港機構中聯辦,連日來指控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政治攬炒”,以維護中國國家安全為名,企圖令香港人噤聲。
胡志偉說:“在近這一個星期不斷見到中聯辦、港澳辦、(香港)政府的官員,‘舊電池’重重覆覆去講,香港社會面對(中國)國家安全的問題,究竟香港的(中國)國家安全的問題在哪裡呢﹖是不是一個稻草人製造出來的,只是為了去令到香港社會噤聲的一個手段呢﹖如果香港社會是被噤聲的話,香港是不是我們熟悉的香港呢﹖所以民主派無論如何都好,面對幾大的壓力都好,我們都必然是會團結一致,亦都是會向這個惡法、向政府這個走向專權的政權繼續奮戰。”
警方傍晚指共拘捕15人
香港保安局星期六傍晚發新聞稿表示,拘捕行動是根據警方調查所得的證據進行,嚴格按照相關法例行事。保安局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若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無論他是甚麼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
香港警方星期六傍晚發新聞稿更新資料,港島總區刑事部人員星期六(4月18日)就去年多宗非法集結拘捕13男2女,年齡介乎24歲至81歲。
街工現任立法會議員梁耀忠下午亦被拘捕,連同另外14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涉嫌觸犯《公安條例》中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兩條控罪,當中大部份人涉及多過一場未經批准遊行。非法集結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