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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參與去年“35+立法會初選”,星期日被警方正式控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星期一被帶上法庭提堂,申請保釋聆訊星期四踏入第4日,經過接近40小時的馬拉松聆訊,法官宣佈其中15人獲准保釋。不過律政司即時提出覆核申請,要求扣押15人,最後全部被告需要繼續還柙所守所。有民主派人士表示,國安法之下保釋條件極為嚴苛,企圖用恐懼震懾香港人,但是相信香港民主運動不會因此消失。
歷時4日4夜,港區國安法實施超過8個月以來,最大規模一次檢控及提堂,民主派”35+初選”47人案,申請保釋陳詞經過接近40小時的馬拉松式聆訊之後,負責案件的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星期四晚接近8時宣佈保釋裁決,原本批准其中15名被告以極嚴苛的條件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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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原批准15被告嚴苛條件下保釋
法官批准的保釋條件,部份由控方提出,並且在保釋裁判前與主控討論過當中的內容,包括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中國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及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各級議會成員;不可離開香港、每晚12時至翌晨7時宵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BNO、居於報稱地址等。
法官要求獲保釋的15名被告站立及聽取保釋條件,各人努力抄寫,其中彭卓祺激動落淚回應法官表示“明白”,張可森亦忍不住落淚。
律政司即時申覆核要求繼續還柙
不過,法官仍在交待保釋金及擔保人等內容的時候,控方隨即表示律政司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申請覆核法官批准15名被告保釋的決定,要求繼續還柙各被告。
法官解釋,由於律政司司長申請覆核批保釋的決定,根據相關條例,一經申請,裁判官必須下令繼續羈押被告,並通知司法常務官,在48小時將被告內帶到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席前。法官重申根據法例,法庭沒有任何空間和酌情權,必須即時下令扣押15名原本獲批保釋的被告。
辯方資深大律師許紹鼎要求主控官交代覆核決定,是否由律政司司長本人直接授權。法官未待主控官回應就表示,現在並非適當場合考究相關議題,法官亦不會理會律政司的指示內容。
案件押後3月12日再申請保釋覆核
法官表示,其餘32名被告未能通過《港區國安法》第42條有關申請保釋的門檻,沒有充足理由讓法庭相信他們不會繼續實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拒絕他們的保釋申請。
法官表示,案件將於3月12日再提訊,以供部份未獲保釋的被告行使8日覆核保釋的權利。其中7名被告放棄覆核保釋,包括東區區議員趙家賢、西貢區議會主席鍾錦麟、前樹仁大學學生會會長劉澤鋒、荃灣區議員譚凱邦、觀塘區議員李嘉達、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以及前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其餘各被告到時會申請覆核保釋。
有被告在散庭時高呼“多謝大家”、“多謝律師”,亦有人高呼“政治犯無罪”、“香港人不死”、“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
有被告家屬及親友得知保釋申請被拒絕,在法庭外痛哭紅,難掩失望之情,亦有女被告聞判後暈倒,需要召救護車送醫院救治。
梁國雄妻子批司法制度被扭曲
其中一名被告64歲的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新婚妻子陳寶盈,在47名被告保釋申請被拒後會見傳媒表示,審訊結果是她預料之內,她認為《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香港的司法制度完全被扭曲顛倒,過去法官認為衡量被告會否違反保釋條件及潛逃風險,以決定可否批准保釋。現在就要法官信納被告不會繼續進行所謂違法行為,就算被告接受極度嚴苛的條件,仍然不准保釋,她對法官的裁決感到非常失望。
陳寶盈說:“即是進一步證實現在的司法制度,基本在國安法之下,是完全沒有一個我們言論的保障。我想提一點,很多被告接受一些嚴苛的(保釋)條件,是寧願犧牲他們的言論自由,但是法官都是不會接受。即是根本上我是對於未來的審訊都是毫不樂觀的。”
支持者唱反送中歌曲
民主派“35+初選”47人案,由星期一案件提堂第一日的早上開始,超過1,000名市民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排隊輪候旁聽席,聲援47名被告。支持者連日來不斷在法院大樓外等候消息。星期四早上開始仍然有數百人冒著寒風細雨排隊聲援,有熱心支持者提供食物、飲品,亦有支持者合唱反送中運動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
市民對馬拉松聆訊及還柙之苦感心痛
聲援47名民主派人士的香港市民霍小姐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香港人是命運共同體,如果47名被告因為參與初選犯法,超過60萬投票的選民都犯法,對於各被告要受馬拉松聆訊及還柙之苦感到心痛。
霍小姐說:“我自己不是很樂觀的,因為真的過去所有國安法(案件)其實都不能保釋,我相信他們其實都會有心理準備的;都一定是會很不開心,其實很心痛,即是其實他們是為我們去發聲,而最後其實他們要受苦,但是撐著吧,即是這個可能就是大家唯一可以去鼓勵大家的事情,在不同的崗位大家都撐著,無論是這47個以及其他的”手足”(抗爭者),大家都撐著吧。”
霍小姐又表示,知道反送中運動後香港出現移民潮,她希望能夠留下來的香港人繼續撐著,堅持爭取民主自由。
霍小姐說:“我知道大家在外面的人大家都在想會不會走呢﹖我相信每個人移民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但是我覺得如果堅持到的,我希望大家繼續堅持留在這個地方,因為我不希望有一日他們(獲釋)出來的時候所有人都走了。”
吳文遠批國安法未審先判企圖震懾港人
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國安法之下保釋條件極為嚴苛。根據之前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保釋條件,被告要百分之百證明自己保釋期間,不會再干犯任何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言論及行為,而黎智英提出形同軟禁的保釋條件,依然不獲終審法院批准保釋。吳文遠認為,反映國安法違反香港奉行的普通法無罪假定原則,以極嚴苛的保釋條件,形同未審先判,企圖用恐懼震懾香港人。
吳文遠說:“整個國安法基本上都違反了普通法的常理,它(北京)殺有戒事地要寫一條更加嚴苛的保釋條件在國安法條文裡面,用處就是先用恐懼來震懾你。根據它這個寫法,未審先判已經是程序的一部份了,但是沒辦法,現在我們就在這個比較無常理、一個荒謬的社會裡面。”
今次的民主派“35+初選”47人案,受到各界高度關注,無論是控罪的嚴重性,可被判處3至10年甚至終身監禁;被告人數之多、遭受的待遇,還柙期間在拘留所曾經3日3夜不能梳洗更衣;最長一日審訊持續超過14小時,有被告體力不支在法庭內暈倒,以致提堂時間橫跨4日4夜,都是香港司法史上前所未有。
質疑司法制度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
吳文遠表示,這些前所未有的現象,反映政權打壓異己用到的手段有多麼荒謬,他質疑司法制度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
吳文遠說:“這次的案件是可以顯示出,政權要打壓異己,用到的程度是多麼荒謬;到法院已經容不下各被告人去做這個審訊,香港在這麼多大律師的情況下,所有能夠打人權(案)的律師都用盡了,基本上不夠律師用了。很明顯你見到司法制度都已經是用作一個打壓的工具,而是去到一個點連刀都不夠利了、不夠大,但是政權照樣要這樣做。”
“35+初選案”首被告、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因為佔中九人案,前年4月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等罪成,判監禁16個月,9名被告就各自的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星期四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宣佈押後裁決,並撤銷戴耀廷在該案的保釋,即是法庭有任何裁決前,戴耀廷必須繼續就該案服刑。
戴耀廷因佔中案上訴被撤銷保釋,隨即透過代表律師向“35+初選案”總裁判官蘇惠德,撤銷保釋申請。